招标
2024年顺德区勒流街道东风村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澄清文件
金额
1040.6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40.6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4年顺德区勒流街道东风村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2024-11-06 14:16
递交时间:2024-11-06 14:16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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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0,406,567.35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房建施工-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由于系统固定格式版本问题,现对招标文件的施工合同作出澄清,删除原招标文件P95至P230页《佛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具体详见本项目更新后的招标文件。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0.14的内容作出如下澄清修改: 原内容 修改 10.1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经济标、技术标除外)的评审应当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应与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一致,否则证明材料无效(社保证明、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等网页打印件除外,企业诚信信息以我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投标人未录入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不予认可。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投标人主体信息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以投标文件提供的信息为准。 注:《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对应的内容亦同时按上述修改。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可按上述修改,如未按上述修改,投标文件也为有效,但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将按上述修改后的条款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因电子标格式固化原因,若出现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标格式不能编缉的情况时,投标人可将技术标资料放在经济标其他资料或资信标其他资料中,均视为已提供。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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