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莒南金钰府地坪漆招标
坡道地坪漆环保墙面涂料环氧地坪漆车库车道车库停车位溶剂型环氧砂浆止滑地坪漆环氧地坪涂料封闭底漆环氧腻子环氧涂料2遍乳胶漆原柱体环保墙面漆底漆用料环氧树脂漆养护面漆汽车坡道电脑电源线坡道导向标指示牌禁止驶入牌直行指示牌出口指示牌电梯指示牌LED灯优质橡胶直护墙角定位器橡胶减速坡室内鱼眼睛活动绞反光防护桩龙门高强度铝板工程级反光膜激光裁板电脑割字机械贴膜智能锁工作台消防工程电缆叉车墙柱环保漆人工费材料设备费材料加工安装费运输费装卸费措施费施工水电费图纸深化设计保修费用成品保护费实验费检测费企业管理费场地平整道路修整停电停水二次搬运施工场地不足材料设施的保管维护清洁费用提供样品试件材料设备执行试验检验费用主材停车位车库地坪漆环氧树脂自流平地坪漆混凝土梁砌体墙开洞拆除砌体墙立方米含清运渣土门窗拆除涂料铲除腻子点补车道车库地坪漆坡道车库地坪漆柱子灰漆柱子绿漆墙面绿漆防控胶条地面划线辅助设施竣工垃圾清理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优化设计工程进度计划施工方案审核工程指令的下达签证索赔工程款项的支付竣工结算设计图纸施工图纸会审协调施工作业面技术配合施工用水用电接口工程总进度计划材料总需求计划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进场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机械设备安全文明施工半成品材料设备清查施工用材料强弱电管线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给排水暖气施工安全环境污染扰民民扰组织管理创建文明施工工地隐蔽工程记录场地清理场地要进行清理安全生产生活设施拆除样板房室外环境销售展示区域施工现场进行清理玻璃保护水安装工程预埋电气设备备料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工程楼房维修整体系统综合验收物业交接进度保证体系修改检查和返工保温质量检查锚钉中间验收现场成品保护措施工地现场围护看管关键线路上的停缓建挖开检查安全施工树木电力通讯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煤气热力化学气体防护棚人工挖探孔人工挖槽改路移位改线关闭管线设施修复路面道牙人行路园林铺装公共设施邻近财产河渠建筑物构筑物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临时设施各种料具灯光主辅材料设备实物封样机制供应材料验货仓储卸货构配件竣工图的整理竣工资料装订移交专利技术特殊工艺临建施工人员剩余材料收尾工程建材专有技术技术秘密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施工工艺清理保洁履约担保保温材料XX材料工程设计设备检验调试试运行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利润测量工程验收所需的各种材料检验试验消防报验各种施工风险垃圾清运人员住宿开挖运土工程质量保修整改渗水漏水供电设施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完工确认办理工程指令单土石方安全消防设施用电设施设备安全防护措施劳动防护用品设备施工维保设施安装设备安装建筑施工修缮现场安全检查围网消防应急器材消防管理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调料液化石油气明火作业高空作业临时用电易燃易爆品设备内部作业消防灭火器材作业安全防护用品装饰装修不易燃装饰材料消防器材易燃可燃材料施工材料消防安全检查临时消防车道不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热得快电炉电热器具燃气灶宿舍内私接乱搭电线电源线路插座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器集中用电管理电热毯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运输和装卸建筑工程装饰工程改造物业保洁绿化原材料/零部件灯箱大型活动保卫拉闸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9/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莒南金钰府地坪漆招标
项目编号
SDLFDCZB202209050001
项目名称
莒南金钰府地坪漆招标
保证金
2.0万元
开标地点
房地产第三会议室
要求
按照标书要求执行
标的需求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计量单位 WBMWL493618 车库停车位 1.0 平方米 WBMWL787386 车库车道 1.0 平方米 WBMWL457358 坡道地坪漆 1.0 平方米 WBMWL736593 环保墙面涂料 1.0 平方米 WBMWL413108 交通设施 1.0 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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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金钰府地坪漆招标文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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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标招莒南金钰府项目地坪漆工程山东史丹利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一、招标项目及内容:史丹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项目建设需求,现对莒南金钰府项目地坪漆工程进行招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规定,拟对上述工程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选择供应商。第一章招标邀请书2022年9月1日山东史丹利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件
1、技术要求二、环氧地坪漆施工步骤要求:4、环保墙面涂料。3、坡道地坪漆;2、车库车道;1、车库停车位;
⑹环氧砂浆地坪涂料车道平均厚度不小于2.0㎜,车位平均厚度不小于1.0㎜,涂层结构:一遍封闭底漆,两边环氧砂浆,一遍环氧腻子,两遍面漆(一遍批刮,一边滚涂)。⑸表面效果:全光度。⑷地坪涂料硬度必须达到“铅笔硬度3H”。⑶地坪涂料耐油性能应满足GB1734-79要求;耐酸碱性能应满足GB1763-79要求。⑵地坪涂料材料要求达到耐磨、面层平整光洁、色彩鲜艳,边缘接缝吻合,附着力强。⑴地坪涂料施工前必须对被施工地坪做良好的表面处理,除去地面的油污、积水、浮浆等粘附物。
本工程按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及其它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执行。3、按照招标图纸规划的区域进行施工。本项目地下室建筑面积工程量约1.2万平方米。⑵原则上以乙方投标时所提供的环氧地坪涂料合格证等有关参数作为验收标准(包括施工工艺要求),但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及绿城住宅产品地下停车空间人性化设计导则要求。⑴施工及验收应遵守国家和行业施工技术规程、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技术规范。2、技术规范及验收标准⑺环氧涂料及其他施工材料不得含有硅酮成份。
2、工艺说明:满足观感要求,施工前需由建设单位确定最终施工颜色。1、材质规格:环保墙面涂料,2遍乳胶漆;四、环保墙面漆:2、混凝土基层清理、打磨;底漆用料环氧树脂漆不少于0.25kg/平方米,抗压层用料环氧树脂漆不少于0.8kg/平方米,骨料(石英砂陶瓷骨料)不少于5kg/平方米,止滑层环氧树脂漆不少于1kg/平方米、骨料(石英砂陶瓷骨料)不少于5kg/平方米,养护面漆环氧树脂漆不少于0.25kg/平方米。1、用量:1.5mm溶剂型环氧砂浆止滑地坪;三、汽车坡道:
七、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为地坪漆铺装完成每平方米单价(含施工专票);交通设施牌单独按个报价,按照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开具材料专票);六、施工地点:莒南金钰府项目。4、自己携带可以链接无线网的笔记本电脑、电脑电源线、鼠标。3、应标供应商必须签署《廉洁建设声明书》以及《客户廉洁建设承诺保证书》,必须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本次参与投标视作无效。不符合要求作废。1、如法人投标,携带法人身份证即可;非法人代理方投标必须有公司法人授权到具体投标人的委托书,加盖公章原件,并附投标人身份证原件拍照,原件携带至现场。拍照或扫描件上传应标过程中的资质上传阶段。投标人身份证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不符合要求作废。2、有效营业执照必须复印件(必须加盖公司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拍照或扫描件上传应标过程中的资质上传阶段。盖章复印件携带至现场。不符合要求作废。五、资质要求:
凡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2年9月8日10:00到史丹利房地产公司进行投标事宜,并出示:投标文件(线下)。携带可链接无线网的笔记本电脑。九、招标时间严格按合同要求验收,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最新相关规定标准;若达不到验收标准及使用功能造成设备更换和返工,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费用。八、交货验收要求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全部工程施工完成后25天内支付至已完工程量产值的80%;工程经竣工验收且符合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后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产值的85%;经发包人审计结算完成后3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5%;工程结算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的约定支付。(支付工程款同时发包人有权直接扣除代交水电、发包人材料费(同期用量扣除)、各种罚款、违约金等。否则,发包人可拒绝付款,且不视为违约,承包人仍需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否则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对由此引起的发包人全部损失承包人负责赔偿。)承包人申请支付工程款前,须向发包人开具已审定完产值等额的、符合其经营范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本次支付金额的收款收据。双方发票信息要填写完整,包括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及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备注栏中应注明项目所在地(市区县)及项目名称。发票应使用增值税发票新系统开具,没有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简称的,或简称和品名不符的,发包人有权拒收;双方办理完本项目工程结算并完成结算流程审批14日内,承包人需提供符合其经营范围的正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截止日期前任何时候,无论何故,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答复投标人提出澄清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形式确认已收到该修改;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可酌情推迟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2、对投标文件提出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按招标通知中载明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对投标截止日期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予以答复。1、本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主要依据。投标人应仔细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须知、格式、条款及附件。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那么投标人所投的投标文件将视为废标。一、招标文件的解释本次招标为史丹利房地产公司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莒南金钰府项目地坪漆工程进行招投标,为了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引导投标人进行正确投标,特制定本通告: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前递交至招标人,并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在规定的开标日期前注明“不准启封”的字样。三、投标文件的递交3、单位经营状况及近3年业绩。2、招标资格文件1、《投标人承诺函》、法人代表授权书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采用汇款,汇款摘要中要注明“莒南金钰府地坪漆工程投标”,于招标前汇入下述账号。保证金缴纳账号信息: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须以投标公司的名义向莒南利城置业有限公司交纳2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后,方可允许参与招标,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四、投标保证金4、本次地坪漆铺装工程招投标,请按公司要求制作标书,并将商务部分与技术部分分离。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后若需对其进行修改或撤消,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日期前书面告知招标方并获得同意,方可修改或撤销。2、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8日开标前,逾期拒收。
(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3、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投标保证金支付方式:账户汇款。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未按规定交纳上述费用,招标人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并取消投标资格,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账号:1610020409200071823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莒南支行单位名称:莒南利城置业有限公司
五、投标进场时间、开标时间:(6)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5)投标人拒绝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修正投标报价的;(4)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3)中标人未能按本须知规定签订合同的;(2)中标人未能按本须知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1、选择本次需要应标(投标)的项目,单击进入;方式:线上+线下。线上登陆“史丹利集团采购共享平台”:http://srm.shidanli.cn/index.jsp。输入账号、密码,供应商登陆SRM系统在消息区点击进入,应标及上传资料如图:以2020年度智能锁招标为例,地点临沭县:山东史丹利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六、投标地点及线上投标报价方式:时间:2022年9月8日10:00进场,并行线上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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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招标2020年度智能锁暂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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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招标史丹利化叉车招标
供应商进入到招投标界面选择招标管理进行报价4、资质审核员和保证金审核员进行审核,通过后招标主持人可以开始投标(请做好投标价格估计,一次报价到底,)现场不予投标方再申请价格时间。3、上传相关附件。2、进入后选择,右上角“应标”并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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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公告:2020年度智能锁应标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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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投标项目编号:SDLFDCZB202002260001采购部门:史丹利房地产供应部货币:人民币
信息类别:标准是否含税:是税码:
物资投标
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招标
工程投标
线上询比价供应商)
招投标概要信息
发布时间:2020-02-2614:48截止时间:2020-03-0423:59开标时间:2020-03-0509:00
保证金:5万元开标地点:房地产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招标须知
招标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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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投标
营业执照复印件:山上传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书/法人代表身份证上传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
工程投标
其他附上传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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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的相关要求准备投标文件,每套文件须清楚的标明“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七、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可议)线下:线下报价技术及商务也准备一份。3、报价过程中最需要注意的部分:第一轮报价为标书报价,以后每次报价只能越来越低,不能比上次高(无法填写,要注意报价过程中的数字特别是0)2、如果是所有供应商重新报价,则直接点击议标即可,如果需要单独议价,则必须单独选中要议价的供应商1、开始报价后,供应商需完整填写税率,如有需要说明部分,在备注里面填写清楚。
2.每包的封面均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名称(即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1.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分,三部分单独密封并在封口及相关部位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八、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授权代表须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复印。
2、评标依据:(3)开标、评标小组由:房地产供应部、财务部、项目部等共同参与组成,有权根据投标情况进行评标、议标。(2)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估、比较,招标人可以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提出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均应是书面的,但不得要求或提出改动价格或对标书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1)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邀请投标人参加。1、开标九、开标和评标
2022年9月1日山东史丹利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投标人的企业实力、经营业绩、资质证明、信用评审等情况。(3)提供售后服务的情况。(2)投标人施工能力、税率、工期、付款方式、付款比例。(1)产品性价比;质量最优的前提下价格最低。
三、不得接受本公司人员的请托,办理与本公司业务无关的事项。二、不得与本公司人员进行相互借贷,以及其它任何金钱上的往来。一、不得超规格宴请本公司人员,亦不得对其馈赠礼金、礼品等。为打造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商务环境,反对和抵制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确保我公司与贵公司合作权益得到依法维护和保障,敬请贵公司与我公司在进行业务合作中,恪守以下条款::廉政建设声明书
七、我公司将不定期派员对贵方进行索取回扣等行为测试,对此类行为贵方及其属员若知情不举、有案不报,本公司将立即终止与贵方一切业务往来。六、若因贵方与我公司人员共同故意行为导致我公司权益受损,我公司将依法追究共同故意行为人的民事、刑事责任,并终止与贵方的一切交易往来。举报邮箱:gjh63998@126.com举报电话:13864961309五、正常的商业回扣由双方单位收受并办理企业财务正规收讫凭据,若发现本公司经办人员有个人收受或要求回扣归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法行为或利已行为,已经或可能损害本公司或贵方权益者,请勇于举报。四、不得与本公司人员进行有偿娱乐、赌博等变相贿赂行为。
山东史丹利景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廉洁合作承诺年月日公司名称:山东史丹利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请贵方仔细阅读本声明书所列条款,若能确保遵守,还须就所列条款内容向本公司签署提供《廉政建设承诺保证书》;若不愿或不能恪守,本公司将立即终止与贵公司的业务合作关系。八、贵单位或其所属相关人员若有直接或间接给付回扣、馈赠礼品、邀游宴请、借贷金钱或给付本公司罚款,造成本公司经济损失的,贵单位必须予以全额赔偿。
5、我方及我方人员就贵公司人员的索贿或受贿行为保证及时向贵公司进行举报,不隐瞒或包庇。4、在合同履约期间我方自愿接受贵公司对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3、我方在洽谈、合同签订及合同履约期间,如发现我方人员向贵公司人员行贿的,应及时予以制止,并及时将处理结果通报贵公司。2、我方及我方人员保证不私下宴请贵公司人员,不以任何形式向贵公司人员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购物卡等财产性权益。1、我公司及我司工作人员或代理方已知悉贵公司关于廉洁合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并保证严格执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合作环境,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加强洽谈、合同签订及合作履约期间的廉洁合作管理,现我公司向贵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特此承诺!贵公司的举报电话:15064966777;电子邮箱:sdlfdc12388@163.com,我公司已知悉。以上承诺自洽谈开始之日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有效。3、我方将永久不再参与贵公司以及下属公司的其它任何招投标项目或其他一切合作。2、已经完成合同签订或已经开始履行合同的,我方自愿向贵公司赔偿合同剩余未付款金额10%的违约金;1、在洽谈或招投标阶段的,我方自动退出,并自愿同意贵公司扣除我方已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如我方违反上述规定,我方同意并自愿接受贵公司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商务部分单独成册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第三章投标书及相关资料制作要求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名称及公章):
1.5报价表;清单报价,分别注明设备型号、数量、单价、重量、合计总价,注明供货时间及其它具体事项。1.4商务偏离表(参考附件4格式)1.3《投标人承诺函》(参考附件3格式)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证明(参考附件2格式)1.1投标书(参考附件1格式);1、商务部分目录
以上资质证书尽可能提供彩色扫描件。其他资质证书复印件等资质证明材料、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经年检(审)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1.7资质证书:1.6货物(包括所有附件和特殊工具)一览表。
2.2产品及性能指标;2.1技术偏离表(参考附件5格式)1、技术部分目录二、技术部分单独成册1.9提供近三年主要业绩合同扫描件1.8主要业绩表
1、根据贵单位莒南金钰府项目地坪漆工程招投标文件,按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我单位愿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承接上述工程。临沂史丹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标书附件1投标书格式参考:2、未严格按照我公司要求制作标书的将作为废标处理2.3投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
邮编: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投标单位:3、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贵方有权自主决定中标人。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中标后按照合同规定按时完成工程。
年龄:附:代理人性别: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办理投标事宜。本授权书有效期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授权委托证明书附件2:授权委托证明书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经营范围:企业类型:(营业执照等)注册号码:身份证号码:职务: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单位:(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
我方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日后工作日内保持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本项目采购合同执行期满日为止。我方收到贵方关于莒南金钰府项目地坪漆工程的招标文件,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报价,据此我方承诺如下:山东史丹利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附件3:投标承诺函日期:年月日
若我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实现以上承诺,则我方同意被取消中标资格。我方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方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否则,所有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如果中标,保证履行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切实履行采购合同中的全部条款并按照要求向贵方足额交纳费用。如果中标,绝不转包和分包,否则按招投标法有关规定处理。我方同意如在本项目开标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并送贵方备案的,贵方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我方声明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
地址: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账号:开户银行:收款单位:退还的保证金请贵方划入下列账号:
投标人(单位公章):职务:联系人:传真:电话:邮政编码:
附件5技术偏离表参考,有必须填写、无可不填写:附件4商务偏离表参考,有必须填写、无可不填写:注: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需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证明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⑶地坪涂料耐油性能应满足GB1734-79要求;耐酸碱性能应满足GB1763-79要求。⑵地坪涂料材料要求达到耐磨、面层平整光洁、色彩鲜艳,边缘接缝吻合,附着力强。⑴地坪涂料施工前必须对被施工地坪做良好的表面处理,除去地面的油污、积水、浮浆等粘附物。1、技术要求地坪漆技术标准
⑴施工及验收应遵守国家和行业施工技术规程、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技术规范。2、技术规范及验收标准⑺环氧涂料及其他施工材料不得含有硅酮成份。⑹环氧砂浆地坪涂料车道平均厚度不小于2.0㎜,车位平均厚度不小于1.0㎜,涂层结构:一遍封闭底漆,两边环氧砂浆,一遍环氧腻子,两遍面漆(一遍批刮,一边滚涂)。⑸表面效果:全光度。⑷地坪涂料硬度必须达到“铅笔硬度3H”。
其他:墙柱面涂刷,参照附件图纸做法,颜色根据深化设计与现场样板确定。本工程按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及其它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执行。3、按照招标图纸规划的区域进行施工。本项目地下室建筑面积工程量约1.2万平方米。⑵原则上以乙方投标时所提供的环氧地坪涂料合格证等有关参数作为验收标准(包括施工工艺要求),但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及绿城住宅产品地下停车空间人性化设计导则要求。
原柱体
环保墙面漆
颜色同车位
地坪漆颜色
【艳绿)
防控胶条
800高,L角
灰色
C
FUFENGESTATE
阜丰地产
建筑I于|心丰|泽I于1人|
目录订立时间:2022年月日承包人:发包人:莒南利城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名称:金钰府项目金钰府地坪漆、地面划线及辅助设施采购及施工合同
5质量标准44合同工期43签约合同价32承包范围31工程概况3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3
3工程质量管理152合同造价141工作及责任7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77其他约定56合同文件构成及解释顺序4
9履约担保298违约责任277竣工验收、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256材料与设备225安全文明施工194工期管理18
14工程质量3113工期要求3112图纸、标准及规范3011现场人员30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3010争议的解决29
20其他约定3919履约保证金或履约银行保函3918不可抗力3717工程价款的核实与支付款3416结算依据3315发包人供应材料,认质认价材料、设备31
附件5: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的协议51附件4:发包人供应材料统计核对表49附件3:主要管理人员一览表48附件2:图纸(图纸需加盖发包人公章)47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42第四部分合同附件41
附件11:技术标准和要求65附件10:合同计价清单65附件9:关于及时支付劳动者报酬的承诺书64附件8:《安全责任承诺书》及《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56附件7:收款账户资料证明55附件6:廉洁协议53
1.1工程名称:金钰府项目。1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就金钰府地坪漆、地面划线及及辅助设施采购及工程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承包人:发包人:莒南利城置业有限公司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2.2承包人有责任对已经发包人审核、批准的深化设计施工图纸进行再次复核,发现深化设计施工图与施工现场不一致的方面,或原设计施工图、深化设计施工图中不符合国家规范及标准(包括地方标准、要求)的方面应于施工前进行及时的完善。承包人最终的深化施工图设计和优化须经发包人及设计单位书面确认,但不得降低本工程的品质和效果。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根据批准的设计施工图纸进行施工、检验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保修的全部工作内容。2.1承包范围地坪漆、地面划线及及辅助设施供货及安装施工。竣工垃圾清理,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等。2承包范围1.3工程规模:详见报价清单。1.2工程地点:莒南县。
具体明细组成详见合同附件《工程量清单》。增值税税额为大写:(元)。不含税合同价格为大写:(元)。合同(固定)含税总价为大写:(元),增值税税率为%;3签约合同价2.3承包人有责任就已经发包人审核、批准的深化设计施工图纸进行进一步的优化设计并将该优化设计上报发包人,经发包人审核批准后方能进行施工,并对优化设计方案最终通过节能、质监等部门验收承担责任,若优化后的方案实施后未能通过节能、质监等部门的验收,则由承包人无偿整改直至通过验收,造成工期延误的还应承担工期逾期的违约责任。
4.2本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要求,达到合同约定工程质量标准。若本合同中约定的任何工程质量标准与国家及地方标准存在差异,则按质量标准较高的执行。4.1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标准,具体详见专用条款。5质量标准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个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各节点具体时间详见专用条款。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月日。本工程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4合同工期
6.2本合同的协议书;6.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并共同签署的有关工程的约谈记录、变更等书面协议,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解释次序如下:6合同文件构成及解释顺序4.4工程质量验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承包人承担返修费用外,还应向发包人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违约给发包人及第三方造成的各项损失。4.3承包人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应自觉接受发包人、监理人以及质检部门监督和检查,上述监督和检查,不免除承包人在工程质量方面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6.8本合同的合同计价清单;6.7图纸;6.6现行标准、规范、技术要求和有关技术资料;6.5本合同的通用条款;6.4本合同的附件;6.3本合同的专用条款;
7.1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7其他约定合同履行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补充协议等书面协议或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中以签订时间在后的文件解释顺序优先。6.11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补遗。6.10经双方认可的投标书;6.9中标通知书(如有);
7.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伍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壹份。7.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承包人已依据发包人要求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或出具保函后生效。7.5签订地点:本合同在临沂市莒南县签订7.4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2年月日签订7.3双方约定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如有相互冲突或抵触之处按有利于发包人的条款解释执行。7.2本合同涉及的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作为货币单位计算。承包人必须开具发包人代付代缴费用及所有向发包人支付的违约金、罚款(如有)的全额发票。
发包人(签章):承包人(签章):7.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7.9本合同及其附件是双方经过平等协商拟定,双方对有疑义之条款已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说明,双方已充分约定和理解其全部条款的内容,并对其无异议。7.8.2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7.8.1双方履行完本合同全部义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7.8合同终止
1工作及责任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联系地址:联系地址: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1.1.5根据销售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布置进行调整、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对工期进行合理调整。1.1.4审核审批工程进度计划施工方案但不免除承包人的责任。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审核和办理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的下达、签证、违约金、索赔、工程款项的支付、办理竣工结算等。1.1.3提供设计图纸,组织由发包人、承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各承包单位参加的图纸会审。1.1.2发包人负责协调并提供现场施工作业面及施工场地,协调总包的配合与管理工作,包括施工用水、用电接口等。1.1.1发包人负责提前5日向承包人发出进场通知。1.1发包人工作及责任
1.2.3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交工程总进度计划、材料总需求计划各一份;每月25日前分别向发包人及监理人提供详细的上月实际完成的产值报表(施工图预算和签证、变更分别上报)、下月施工进度计划、下月材料进场计划、下月计划完成产值报表等各一份;分项的施工组织设计在开工前15日向发包人提供。承包人不按以上要求上报的,每延误一天将承担2000-5000元/份的违约金。1.2.2按本合同进行施工组织,如需变更①人员安排、②机械设备、③施工方案等,必须提前15天书面上报发包人和监理并经同意方可执行。承包人在开工前应向发包人监理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有关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并需保证现场施工劳动力、机械设备能满足本工程进度要求。对于不按规定持证上岗者,因此造成的所有安全问题与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损失与费用。1.2.1按照设计图纸、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及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负责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实现工程和合同目标。1.2承包人工作及责任1.1.7参加工程验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1.1.6发包人指定人员为发包人指定的收发文责任人,承包人所有往来资料均报给该指定人员,同时双方及时做好收、发文台账签字手续。承包人报给发包人其他人员的所有资料,发包人均视为无效或没有收到。
1.3.2承包人以下人员,经发包人提出后,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人次/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同时,承包人应在3天内用发包人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否则每拖延一天承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1.3.1承包人派驻在本工程的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变更人员安排、机械设备或施工方案等,必须提前一周书面上报发包人并经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承包人每违反一项(或一人),须支付违约金3000元,并按照发包人指令要求变更过来;承包人项目经理易人,其后任必须无条件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必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次。1.3.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1.2.6参加施工图纸会审、设计交底。1.2.5对工程施工中施工完成的成品、半成品、施工用材料、机械等,在工程竣工移交前,承包人负责保护。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对第三方施工的工程(如:强弱电管线、燃气、给排水、暖气等)、施工用材料造成损坏的,由承包人负责修复及承担费用。修复质量和进度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否则,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承包人无条件承担。1.2.4做好施工过程中各项施工记录及质量保证资料的填写、收集和整理。竣工验收前15天将装订成册各类资料移交总包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须将工程清洁后移交给总包方,所有承包人之临时设施、原材料、设备、垃圾等清理出施工现场,并向总包方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1.3.2.6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1.3.2.5与本合同约定名册不符者;1.3.2.4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1.3.2.3违反发包人或总包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1.3.2.2不能积极配合监理及发包人正常工作(包括销售)者;1.3.2.1发包人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不积极配合发包人或监理工作、不积极执行发包人或监理合理指令人员等;
1.3.7工地实行周报制度,周报在每周例会前一天报送发包人和监理,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1.3.6开工前承包人对施工图纸认真核查,积极配合发包人组织的施工图纸交底及会审工作,指出图纸上任何不符施工常规、惯例或规范之处,以及设计图纸中错、漏、碰问题,并做好各系统管线的综合平衡工作。如承包人未能在施工该道工序前10天发现、协调、解决好此类矛盾、问题而造成工程费用增加和工期损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1.3.5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报发包人及监理总监审批,承包人不按时送审符合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造成发包人无法判断工程进展是否顺利,发包人可按照现实情况给予承包人2000-5000元的经济处罚,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不得利用施工组织、施工方案增加措施费用,严格禁止无方案、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仅作为工程管理依据,发包人对其的审批确认,是对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可行性的确认,并不是对所涉及费用的确认,也不承担其缺陷责任。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不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如涉及费用增加,必须办理签证。1.3.4承包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工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水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的提供范围和周围居民等。发包人将施工场地移交给承包人后,承包人应对承包范围内施工界面上发生的一切负责(包括施工安全、环境污染、扰民和民扰),若发生非不可抗力事件或非发包人指令原因而影响施工,导致工期拖延及财产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1.3.3承包人项目经理如因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问题而导致项目经理被发包人要求调离,经发包人提出后,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工程款不于支付。项目经理被发包人要求调离达2次的或施工队伍被发包人要求调离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则承包人赔偿发包人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支付发包人合同签定总价5%的违约金。项目部其他人员因上述原因被发包人要求调离或调职调岗者,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人次/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同时,承包人应在3天内用发包人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否则,每拖延一天承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承包人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与看房、购房客户发生任何冲突,否则每次支付发包人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并向客户赔礼道歉,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据实赔偿。1.3.2.7其他发包人认为不适应在本项目从事工作的。
1.3.13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未经发包人加盖公章批准,承包人不得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若经确认有未经发包人批准的第三方单位进场施工,发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商施工的工程,并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承包人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1.3.1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应本着“文来文去”的原则,而且必须提前三天发给发包人,口头汇报不作依据。承包人发文应有标准固定格式,规范的文件编号,由项目经理签发,方视为有效文件。1.3.11负责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和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工作,创建文明施工工地及标准化管理。1.3.10承包人必须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资料,包括摄影、录像资料。1.3.9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规范,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做好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并随时接受发包人或行业安全检查人员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检查结果不达标、不合格的,承包人须按2000元/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严重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停工整顿,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同时,发包人有权对施工单位安全设施的投入进行监督,发现未按要求投入的,承包人除无条件整改至符合发包人要求外,发包人将按少投入的费用的120%在结算款中扣除。1.3.8参加各类施工协调、配合会,按照要求在场地、作业面、时间等方面协调配合,服从发包人及监理现场总协调作出的决定。承包人未按上述要求执行的,按照500元/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3.19临时停水、停电、二次搬运、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期承包人已充分考虑,并已考虑了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因此,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不另行增加费用。1.3.18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和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监理;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严格按照环境检查审核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罚款由承包人承担,如因此导致工程产生变更或损失的,也有承包人承担。施工过程所需一切证件(包括夜间施工证)由承包人及时自行办理。如发生扰民和民扰自行妥善处理。承包人应严格按安全生产操作,发生一切安全事故与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凡施工期间由于承包人原因(含管理不到位)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并应及时通报发包人及有关部门。1.3.17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保持场地整洁,做到工完场清,否则承包人每次支付违约金2000元;并且完成场地清理,若拒绝场地清理,另外承担相关清理费用的120%,工程竣工后的场地要进行清理(包括施工范围内临时的生产和生活设施拆除等),并将地面、墙面、门窗清扫干净,该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1.3.16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承包人放弃施工的。发包人有权另行发包,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按另行发包的实际费用的1.5倍承担违约金,上述费用发包人有权在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承包人仍应对上述工程承担保修责任。承包人不能及时在转扣签证单上签字,双方同意以工程监理人员核签作为转扣依据,影响工期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1.3.15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发包人销售需要,积极配合样板房、室外环境等销售展示区域等施工,并按发包人指令限时完成。承包人须严格按照发包人形象标准做好现场形象布置,未按标准布置的,除无条件整改至符合发包人要求外,发包人将对少投入的费用在结算款中扣除。发包人安排社会开放日活动的,承包人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否则,承包人须按5000元/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1.3.14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所有的设计变更需接到盖有发包人公章的指令单后方可执行,否则责任自负。
1.3.25施工过程中承包人每日应清理场地,工程竣工后的场地要进行清理(包括施工范围内临时的生产和生活设施拆除等),并将门窗、玻璃、地面清扫干净,达到发包人保洁标准和要求(因承包人造成的事项)。1.3.24承包人负责保护水、电、消防等安装工程的管线预留、预埋工作由承包人在装修前完成并通过验收。承包人在装修中所涉及的电气及有关设备的安装人员必须具有安装资格,且安装应符合安全使用的要求。1.3.23如承包人未能及时处理工程质量事故,或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不符合规范要求时,工程监理单位或发包人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处理,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给第三方的赔偿),另加20%的管理费作为承包人的违约金,该二项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在拟拨付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予以扣除。上述总工期包括组织进场、备料、施工、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等。1.3.22承包人在施工中应符合防火规范的要求,发生火灾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1.3.21承包人不得改变或破坏工程楼房的结构,否则无条件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1.3.20承包人承担因违反以上各条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和向发包人提出经济和工期补偿要求。承包人确保不会因上述原因使发包人声誉受到不良影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竣工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被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均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损失,每次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5万元违约金,从承包人工程进度款或保修金中扣除。
1.3.29除图纸中明确的工作量,承包人还需完成以下内容(施工后需到发包人办理签证手续):1.3.28.2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延误交房的,相关购房人要求赔偿额度的150%由承包人承担(工期违约责任还须另外承担)。1.3.28.1由于承包人施工质量原因导致购房人投诉至政府机关或上访或媒体曝光的,每发生一人次,承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同时,并承担给发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1.3.28交房工作(本合同其它条款有同类问题约定的,以本条优先适用):1.3.27承包人使用的水、电采用挂表计价的方法,每月据实向总承包单位支付水电费。1.3.26承包人在施工中对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损耗率必须进行严格控制(具体损耗率限额在附件中约定),超过部分由承包人负责。
本工程的计价基础详见专用条款计价依据及计价清单中相关内容。2.1计价基础2合同造价1.3.29.3发包人发给承包人所有的文件、函件、资料、指令,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收,否则每拒收一次,发包人将给予处罚1000元,并视为已经送达。1.3.29.2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抢工、后期零星和维修工程,原则上均由承包人实施,如发包人发现按期交房存在风险、在发包人发出要求增加施工人员、施工机械等书面通知后7天内,承包人依然没有实施抢工或抢工措施没有符合发包人抢工要求的,发包人将自行组织抢工,抢工(维修)部位、抢工(维修)工程量、抢工(维修)计价原则、抢工(维修)费用发包人将以书面形式告知该承包人,承包人必须接收并在3天内确定完毕,逾期则视为承包人已予认可。如承包人不接收发包人抢工通知或抢工费用通知,并提出无理要求的,发包人将给予每份、每次1000元的处罚,同时发包人视为其已无力完成后续工程,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0%给予结算,同时在承包人不配合的情况下,发包人有权和监理单位直接确认该承包人已完合格工程的施工部位、施工内容和施工工程量。1.3.29.1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图纸后应抓紧时间认真审图,承包人在施工前有义务对施工图纸进行复核,由于承包人未进行准确有效地复核,导致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者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最迟不得超过发现之日起3日内),由发包人及时会同设计等单位作出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并及时将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送达承包人,承包人应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2.2.2.2本工程经验收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后30天内,承包人须将详细、完整、合格的结算资料呈交给发包人,发包人结算资料接收人为发包人代表。承包人逾期未能提交的资料或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该部分资料所对应的费用发包人不再认可,所施工工程作为对发包人的让利。承包人需要报送的结算资料如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2.2.1结算造价=包干合同价+签证、变更-减少项目(含水电费)±其它2.2.2竣工结算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网上变更签证审批系统中进行申报。具体约定详见合同附件《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的协议》2.2.1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结算2.2结算编制
2.2.2.2.6经发包人加盖公章确认后的变更签证单和各种奖罚单(如有)、扣款单及明细、发包人供应材料领用清单、发包人供应材料对账单;2.2.2.2.5开工令和开、竣工报告(分项工程验收报告);2.2.2.2.4图纸会审纪要、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2.2.2.2.3经发包人加盖公章确认后的竣工图纸;工程施工部位确认单;2.2.2.2.2经发包人及物业公司或接管单位确认的竣工验收证明;2.2.2.2.1工程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
2.2.2.2.12各种材料、设备进场报验单。2.2.2.2.11承包人所安排的结算人员必须提供书面授权委托及身份证明。2.2.2.2.10水电费扣款证明;2.2.2.2.9认质认价资料;2.2.2.2.8根据竣工图纸和变更签证计算的工程量计算书及结算报价书(含电子版);2.2.2.2.7经监理、发包人加盖公章确认后的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证明(如发生);
2.2.2.8在不影响发包人审核结算进度并经发包人同意的前提下,承包人可对相关手续及资料进行完善,但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上报发包人审核,逾期发包人可对相关结算资料不予认可并在结算中扣除。2.2.2.7以上结算资料报送发包人时须同步提供相应书面明细及电子版,另需按照发包人审计系统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扫描件,需要盖章的必须及时盖章或签字确认。若因承包人提供资料不齐全导致结算延误的,发包人结算审核时间相应顺延。2.2.2.6凡在签证、结算等过程中发现承包人与发包人人员之间发生不正之风、弄虚作假的,承包人支付2万元/人·次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直接按照超出部分的120%扣除工程款。2.2.2.5承包人所报结算不得高估冒算,如承包人预(结)算的送审价高出发包人审定价10%,即认为承包人存在高估冒算行为,按审减额的1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2.2.4发包人可以委托社会审价机构对承包人报送的预算、结算等计价文件进行审计,但最终以发包人签字盖章认可为准。发包人在收到完整有效资料后6个月内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2.2.2.3承包人必须安排专门人员密切配合发包人、发包人成本管理部进行结算核对工作,否则因此导致结算审核工作延误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且相应价款支付时间相应顺延。
3.1.2整体系统采用的产品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品牌与系统检测报告一致,与报价单品牌一致。3.1.1本工程的具体质量要求详见本合同专用条款及相关附件。3.1工程质量3工程质量管理2.2.2.10在二次结算审价过程中,不再增加任何结算资料(图纸、签证变更单、价格凭证等),送审的结算书中若有遗漏项目均作为让利给发包人,不作增加调整。2.2.2.9竣工结算发包人将进行社会审价或发包人内部审价,造价咨询公司审核并经发包人确认后的预算价为工程结算造价的一部分。在一审的预结算审核结果基础上,发包人有权进行二审,二审工作由二审咨询单位与一审咨询单位或承包人进行对接,承包人必须全力配合一审咨询公司的各项工作,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最终结算价。
3.1.8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现行的施工操作规范和施工图以及施工程序进行施工,并在本分包合同签定后7个日历天内向发包人、监理递交详细的专项施工方案,承包人施工方案提交迟延的,按工期延误承担违约责任。施工时必须接受发包人、监理及当地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承担一切因质量问题或缺陷造成的损失。3.1.7无论工程材料设备是由承包人执行采购供应或是由发包方采购供应,均不解除承包人所负的对工程的全面质量责任,承包人应该对各种材料、设备按规范、规程进行检查,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用于工程。无论何种原因,出现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材料、设备用于工程的情况,均由承包人承担应有的责任。3.1.6因质量问题,导致本工程被确认为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则承包人除不能取得该部分工程相应的工程款外,还须赔偿对发包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3.1.5本工程竣工验收时,经验收如不能达到合格工程验收标准,承包人负责自费返修直至符合合格工程验收标准,且因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除须据实赔偿发包人的损失外,还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1.4承包人在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措施,并经发包人确认,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3.1.3施工做法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性能指标均须达到国家标准、地方验收标准。
3.2.4承包人有义务接受发包人、监理、总包方对每一分项完成后进行全面检查监督,同时须服从发包人对专项验收、综合验收、工程与物业交接等重要节点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接受相应奖励和自身原因所造成的违约处罚。3.2.3上道工序未验收或验收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坚决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施工。验收程序如下:施工单位必须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由监理单位验收,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后再由发包人工程部验收。承包人不履行先自检义务或弄虚作假的,须按照2000-5000元/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一经发现,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或监理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凡承包人没有严格按照发包人分部分项验收程序施工的,承包人除无条件免费整改外,还须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次的违约金,弄虚作假的向发包人支付2000元/次的违约金。3.2.2承包人应按有关规范、设计要求及发包人工程师的指令进行施工,随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及时根据要求向发包人提供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技术资料;并按检查结果进行整改。发包人和监理可随时进行质量检查验收,对不合格产品采取砸碎制。3.2.1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合格、齐全的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进度保证体系,并按发包人提出的要求进行修改。3.2检查和返工3.1.9发生以上条款约定情形的,以发包人所拍照片或监理公司出具的证明或物业公司出具的证明为准,也无须承包人认可或确认,但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照片是伪造的除外。
3.3.4为方便保温质量检查,承包人应在工程隐蔽前,按照发包人的要求留置各种节点隐蔽部位的照片,锚钉的数量、尺寸等照片。承包人应做好资料保存3.3.3无论发包人和监理是否已经验收,当其提出对已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露或复测,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修复。检验合格后,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并承担不合格工程造成的责任。3.3.2发包人对承包人隐蔽工程若有质量疑问时,可委托专业测量机构检测,如检测结果符合质量验收要求,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如检测结果不能满足验收要求,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保留对承包人进行索赔的权利。3.3.1隐蔽工程需在发包人、监理现场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验收,验收报告经发包人代表验收加盖发包人公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发包人的现场验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任何就质量应负的责任。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质量问题及工程隐患而发包人在验收时没能发现的,由承包人负责免费整改。所延误工期不予顺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所造成的所有损失费用。3.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3.2.5发包人、监理人在周、旬、月度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发现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或监理人的要求进行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拖延整改的,承包人还须向发包人支付2000—5000元/处/次的违约金。
4.1具体的阶段节点工期及相关管理要求详见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4工期管理承包人于施工前根据发包人要求完成封样,由发包人工程、设计、招采及主管领导对材料的品牌、规格、材质、样式、技术参数等主要内容确认后方可进行采购施工,如因未经确认的材料使用到工程施工中,发包人有权要求进行停工整顿或返工,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和工期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4特别约定3.3.6发包人在任何时间均有权对已完工工程的不少于1%进行破坏性抽检;修复费用含在报价中。3.3.5严格分部分项隐蔽工程验收制度,未执行分部分项隐蔽验收的按每个作业段、每个作业面承担1000元/次的违约金,弄虚作假的承担2000元/次的违约金。
4.3.1承包人应当按照发包人书面通知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人代表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顺延。4.3开工及延期开工4.2.3如承包人未能如期完成合同专用条款阶段工期要求,必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发包人在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4.2.2承包人须按发包人、监理公司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人、总包方、监理公司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迟于计划要求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总包方、监理公司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发包人和监理公司确认后执行。4.2.1承包人应于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监理和发包人提交详细的施工方案与施工进度计划,应符合专用条款及招标文件要求,审批后作为施工进度控制的依据。发包人和监理公司在提交后7日内未予以书面形式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4.2进度计划
4.4.1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因以下原因在施工关键线路(由承包人提交的,并经发包人、监理公司确认的施工网络图中关键线路)造成工期延误,经承包人申请,发包人监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4.4工期延误4.3.4承包人在停工之前,需将停工方案,包括且不仅包括现场成品、半成品材料设备清查及保护措施、工地现场围护及看管方案,费用估算等,报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方能停工。4.3.3暂停施工:发包人代表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代表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发包人代表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代表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人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管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仅关键线路上的停缓建可以计算停缓建费用。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单次停工不超过15天,则可相应顺延工期,但不予补偿停工费用。4.3.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发包人指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发包人代表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总工期相应顺延。
4.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未能在相应的期限内完成本工程中任何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节点工期,每逾期一日,承包人应按合同签定总额的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据实赔偿。发包人有权直接在应付未付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4.5非上述4.4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备案或移交发包人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及由此引起的所有相关损失。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违约金,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4.4.5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对任何已隐蔽的工程执行挖开检查或对任何材料设备执行试验(包括查验后的修补),并导致承包人停工,查验结果合格的。4.4.4非承包人原因,发包人或当地政府部门通知暂缓施工、间断施工或停。4.4.3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时间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并导致承包人停工或无法开工。4.4.2设计变更或修改导致增加的工程量对应的造价一次增加超过工程总价的5%。
5.2安全防护5.1.2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若发包人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承包人有权拒绝进行施工。5.1.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规范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检查结果不达标的,承包人须按发包人公布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安全文明施工违约处罚标准》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严重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停工整顿,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5.1安全施工与检查5安全文明施工4.7因承包人原因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进度节点工期(如:分部、分项工程节点)延误超过15天,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承包人除须承担合同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外,还须承担发包人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
5.3事故处理5.2.5承包人不得擅自砍伐、损坏现场周围及场内需保留的树木,承包人需负责清洗所有离开现场的车辆及机械(不论其所有权),确保不将泥土、泥浆、垃圾等掉在路上。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5.2.4现场周围及场内需保留的市政设施如道路、电力、通讯、给水、排水、煤气、热力、化学气体等管线设施主承包人应妥善加以保护,并随时进行监测,在其附近的施工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并承担相应的探察和技术措施费用,如设置防护棚、人工挖探孔、人工挖槽等措施。如需要改路、移位、改线、关闭,应征得发包人及有关市政单位的批准,并承担相应费用。因承包人的过失而造成管线设施清理、修复;路面、道牙、人行路及园林、树木、铺装的修复;政府有关部门的罚款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包括由此引起的其他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和赔偿费用。5.2.3承包人须保护所有公共财产、公共设施、邻近财产、道路、河渠、园林、建筑物、构筑物、现存市政管线设施等,并承担因其疏忽而造成损坏所需的一切修复费用,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和赔偿费用。5.2.2发包人对承包人安全设施的投入进行验收,对未按要求投入的,发包人可自行投入,相关费用的120%在承包人结算款中扣除。5.2.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发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认可后实施,由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5.4.2承包人须按照发包人批准的本工程现场平面布置图搭设临时设施,各种料具要按施工平面图中规定的位置存放、堆放,确保施工现场保持场容场貌整洁。5.4.1承包人严格按照工程所在地有关环保、环卫的规定及发包人的要求执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必须符合发包人安全文明施工制度和当地政府安全文明施工条例要求,否则将安全文明措施费从当月进度款中扣除,承包人自行承担因此遭受的罚款、责任和损失,因此被媒体曝光的,承包人除须赔偿发包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外,还须向发包人承担10000元/次的违约金。5.4文明施工5.3.3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5.3.2发生事故后承包人必须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制止事态的扩大,并组织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出了记录或拍照;要积极配合发包人及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勘探。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承包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职工及其家属进行经济赔偿,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承包人拒不执行的,发包人可代为执行,所发生的款项从工程款中扣除。属于发包人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除按照规定对责任者进行处理外,由发包人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承包人伤亡职工及其家属进行经济赔偿,但具体的善后工作由承包人进行,发包人不直接面对伤亡职工及其家属。承包人应当承担因为承包人事故的善后处理不当而发生影响发包人信誉、工作的事件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的法律责任。5.3.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在15分钟内上报发包人、监理、;同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事故有责任方承担,但无论是否存在其他责任方,承包人都要先出面独立、迅速的解决事故所发生的费用及消除社会不良影响,由责任方赔偿发包人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6.1本工程对材料设备供应的要求,所使用的材料设备的品牌与本合同、本工程设计要求一致,不得随意更换。6材料与设备5.4.6本工程必须达到当地文明工地标准。5.4.5承包人应在合同金额中考虑必要的加班费用及夜间进行工作之额外费用,以保证工程能在不迟于合同文件要求的竣工日期前竣工;除非合同文件中另有约定,在整个合同履约期内,承包人不得以加班为由,提出任何相关费用的索赔。5.4.4承包人应遵守一切由地方当局及发包人代表颁布有关建筑施工的一切规定。如物料运送现场的时限、通道的限制、工作时间的限制、灯光及噪音限制等。承包人应遵守政府排污的相关规定,在未取得相关的地方管理机构和发包人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将任何污水排入任何排污管、排水管或任何水道或河道或海面。此外承包人必须在施工期间严格控制噪音及市容环境污染指标,以防发生邻近商户/住户对环境/噪音提出投诉,所有的投诉由承包人负责。5.4.3承包人需要每日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各种垃圾并堆放到发包人指定的地点,外运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1.6如使用未在合同及附件中约定的材料时,或在施工中需要更换材料的种类,发包人有权重新确认此部分材料采用何种方式供应,承包人无条件接受。6.1.5发包人发现承包人采购或使用不符合设计、规范或合同约定标准要求、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承诺、封样标准的主辅材料设备,可要求由承包人负责拆除或重新采购,且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6.1.4正负误差超出国家验收规范的,承包人须无条件退换至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由此引起的责任和损失由承包人承担。6.1.3承包人应提供自购材料及认质认价材料的符合合同要求的合格证、质量保征书、检测报告,在完工前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6.1.2承包人自行采购材料的,所有材料质量均须达到国标和设计标准。6.1.1所有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标准及政府有关规定,相关材料如按有关规定需进行检测的,按规定送检测部门进行检测,材料的送检抽样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且须由发包人或监理在场监督执行实物封样机制(对一些涉及到材质、款式、颜色、工程质量的物资,在选定前必须进行封样),送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检验费由承包人承担。
6.2.1.4发包人与承包人按下列办法结算发包人供应材料:材料设备损耗率按当地定额损耗率或经发包人认定的由材料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说明,损耗率没有任何规定的,双方在现场作样板实测确定。承包人超额使用的材料设备用量由承包人承担,如超领额度在5%以内的部分发包人按发包人供应材料价格*1.0的采购费率扣回;超过5%以外,另对超过5%的部分收取20%违约金;如承包人对发包人供应材料的领用量超过结算用量8%,则超过结算用量8%部分的材料扣款单价按发包人采购合同单价另加40%管理费。如承包人在工程中领用的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用量少于按理论计算的结算量,发包人不补偿节约的材料设备费用。6.2.1.3承包人在发包人供应材料的收货、验货、搬运、仓储、安装、成品保护过程中损坏发包人供应材料的,应负相应的经济赔偿及工期索赔等责任。6.2.1.2发包人供应材料进场时,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货物运到现场后,承包人负责卸货,并在2小时内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含部分不合格),承包人有责任要求发包人在48小时退货,承包人在48小时内承担保管责任;逾期未验收,视为承包人已验收合格,相应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对发包人供应材料的装卸等,承包人不收取任何费用。6.2.1.1承包人应在图纸会审后10日内编制发包人供应材料进场计划(包括品种、规格、数量、进场时间等),并报送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因承包人不及时上报或上报数据有误,造成材料供应不及时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如承包人需要补充或修改采购计划,应在该材料设备进场前30天提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供应商多次供货,发包人有权处以承包人违约金,用于支付供应商相应损失。6.2.1发包人供应材料6.2对于发包人供应材料及发包人认质认价材料
6.2.2.4所有认质认价申报工作均由承包人通过平台账号进行系统申报。6.2.2.3对于实时认价材料,承包人如认为认价不能接受,而发包人证实在市场上能够按所认价价格购买,并将有关信息通知承包人,而承包人仍拒绝购买,则该种材料改为发包人供应材料,发包人向承包人收取该材料总价20%的违约金,并且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6.2.2.2发包人完成认价并通知承包人后,承包人超过5日未订货,此后该材料价格因市场原因涨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上述情形发生时,发包人即可按发包人供应材料方式另行订购该种材料,并向承包人收取该材料总价20%的违约金。6.2.2.1属发包人认价的材料设备,认价资料及认价样品必须同时提报,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的申请后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认价工作,承包人申请不及时造成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6.2.2发包人认质认价材料、设备6.2.1.5承包人需配合发包人每月组织开展的发包人供应材料对账工作,并在对账单上加盖公章,如出现不配合的情况,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并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
6.3.1.4材料外观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6.3.1.3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级或性能等是否与合同或承诺书一致;6.3.1.2材料出厂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是否齐全;6.3.1.1实际进场材料数量是否满足设计和施工计划要求;6.3.1发包人将严格对照封样样品对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进行验收,进场材料必须通过承包人、监理单位、发包人专业工程师及招采部四方联合验收,按照国家材料验收规范和发包人内部规范标准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6.3对于材料设备验收及使用的约定
6.3.4承包人负责发包人供应材料以及自购材料的验收、卸货、搬运、仓储、安装及成品保护。承包人应按有关规范要求或供货厂方技术要求进行安装,并接受厂方技术人员的指导。6.3.3对承包人自购材料,发包人有权结合施工图纸要求,对材料的品牌、规格、产地、材质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审批。承包人供应的材料未经发包人验收即投入使用,每发现一次,承包人应承担2000-5000元的违约金。6.3.2承包人须严格做好物资进场验收的过程监督。无论工程材料是由承包人执行采购供应或是由发包人采购供应,均不解除承包人所负的对工程的全面质量责任,承包人应该对各种材料按规范、规程进行检查,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用于工程。无论何种原因,出现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材料用于工程的情况,均由承包人承担应有的责任。6.3.1.7材料规格、材质、施工工艺等,凡是与样品不符的一律拒收,防范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现象。6.3.1.6经验收合格的材料及时办理验收登记,由各验收人员在验收表单上签字。6.3.1.5按规定须抽检的材料,构配件是否及时抽检。
6.4.3在承包人材料进场、施工、验收过程中或竣工后,发包人发现承包人使用的材料设备的品牌、材质、规格、等级或性能等不符合设计要求或不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含在尺寸上降低标准,如壁厚、长度等),若该材料设备尚未被使用,则该材料设备必须无条件退换,并按照该部分材料价款的120%支付违约金。若已使用的,如该材料设备影响建筑物的功能、观感和安全的,承包人须无条件重新采购并返工至达到要求标准,同时发包人保留进一步追究承包人责任的权利。并且承包人承担违约金不少于2000-5000元/次6.4.2材料、设备进场前,承包人必须联系供应商提供材料、设备的样品,且须附带齐全的书面资料。材料设备经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封样后由发包人工程部(项目部)负责保管,封样的材料、设备作为进场材料设备的主要验收标准和依据。发包人有权确定需要封样的材料、设备的品种、范围等。6.4.1同类问题本合同其它条款中有约定的,以本条款优先执行。6.4关于质量及材料、设备条款的特别约定6.3.6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对材料设备的验收,不能视为发包人已经最终认可了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或符合发包人的要求。6.3.5对认质认价材料货款的支付,在支付货款时,由供应商向承包人提出付款申请及相应资料,承包人向供应商支付该批货款。
7.2竣工验收以国家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图纸以及本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等为依据(以较高的质量标准为准)。竣工验收工程范围是承包人承包的全部工程,包括各专项分包工程。7.1承包人提供竣工资料的约定:本合同工程竣工之前,承包人须按国家、省、市颁布的竣工验收相关规定及技术档案管理条例整理承包工程的竣工图及竣工资料一式四份(施工图纸由发包人提供),移交给发包人及监理,并移交一套给发包人。竣工图的整理、装订、移交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无论何种原因,如承包人未按发包人规定时间移交资料的,承包人每延误一天需承担5000元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逾期移交造成发包人逾期交房损失的,承包人应按给发包人造成损失费用的120%进行赔偿。7竣工验收、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6.4.6发生以上条款约定情形的,以发包人所拍照片或监理公司出具的证明或物业公司出具的证明/函件为准,而无须承包人认可或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照片系伪造的除外。6.4.5以上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含对第三方施工进度造成的延误)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同时发包人保留进一步追究承包人责任的权利。6.4.4发生其它偷工减料行为的,有与上述款项相同或类似情形的,按以上条款执行;上述条款中没有约定的,承包人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不合格的责任。
7.7.1完成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的约定标准,并经发包人召集的验收部门及技术验收组、质量监督机构实地核定验收通过;7.7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必须符合下列要求:7.6工程在未移交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维护;如果发包人提前使用,因使用损坏发生的修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7.5承包人应在竣工验收通过后10日内拆除全部临建,撤离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除收尾工程所需的以外),然后填写工程移交书,经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管理该工程的物业公司签字后,视为工程移交完毕;发包人不得无理由拒绝接收。承包人逾期未向发包人移交完毕,将会造成发包人向购房人交楼时间延误,因此,每逾期一日,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承包人逾期移交造成发包人逾期交房损失的,承包人应按给发包人造成损失费用的120%进行赔偿。7.4竣工验收除检查必要的质保资料(包括项目部自检及发包人关部门检查的资料)外,还要对使用功能进行实测实量及外部观感质量的评定以及配合物业公司进行细部整改。7.3承包人认为工程具备完工验收条件后,应于完工验收前5天向发包人和监理提供竣工验收所需资料、竣工报告、工程质量保修书、竣工验收申请。发包人收到申请后4日内组织初步验收,承包人对初验提出的整改要求全部完成并经发包人核实后,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复验申请后4天内批复承包人的工程复验申请,承包人协助发包人邀请政府有关部门到场参加验收,验收未通过的,承包人应在验收后3天内按质监站及发包人所提整改意见自费整改完成。整改完成后,报发包人再次组织验收,为此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7.9为保证工程竣工资料的完整性、统一性及顺利通过政府部门的验收,承包人必须无条件地配合发包人专业分包所完成的本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报批工作。若工程竣工资料未能达到上述要求,发包人、监理单位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未能在发包人、监理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时,则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5000元/次的违约金。7.8承包人必须确保本工程安装施工完毕后,通过当地市消防、节能及其他政府监督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如有)的审核和验收,并取得相应的批准文件。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7.7.5为办好入住期间的验收、维修工作,承包人须保留部分维修人员协助发包人直到入住结束或发包人认定可以撤走的日期为止,并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该部分人员产生的所有费用已经包含在工程结算价中。7.7.4已签署工程保修书;7.7.3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已办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7.7.2工程所用的设备和主要建材、构配件应具有产品质量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和技术标准规定的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
8.2因发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条款支付工程款,承包人保留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发包人申请违约金权利,除此外发包人无须承担其他责任。发生发包人原因所致的停工等情形,发包人提前一周通知承包人,承包人适当调配其人、材、机,以减少损失,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与费用与发包人无关。8.1除不可抗力的外,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其它条款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执行本条。8违约责任7.10.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费用;7.10.2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发包人总代表的认可及有关单位同意方可实施,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须经发包人及有关单位同意方可实施;由此引起的工程费用的增加由承包人承担,引起工程费用减少由双方各受益50%,缩短或延长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7.10.3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7.10.4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7.10.5双方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承包人在使用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且承包人应赔偿因此造成的发包人损失。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施工工艺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7.10.6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由此引起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增减经双方确认后对合同价款和工期进行调整。7.10.7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技术秘密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7.10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8.7.1承包人或承包人工人发生集体停工、切断水电、妨碍工程正常施工、围堵发包人办公地点、聚集到党政机关上访、阻断交通、妨碍售楼、拦阻党政机关领导交通工具、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胁迫发包人工作人员等行为的,以上事件无论是何种原因引起的,均属于承包人管理不善,承包人除须做好调解处理、及时疏导、化解纠纷外,每发生一起此类事件,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据实赔偿。8.7特别约定8.6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若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款支付迟延15天以上时,每逾期支付一天,发包人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乘以应付但尚未支付的工程费向承包人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应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逾期支付天数(自逾期之日起计算)}8.5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转包、挂靠的,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立即要求承包人及/或该单位退场,并按照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结算。8.4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或未按经发包人确认的承包人所提交资料(含图纸)施工的,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除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外,还需按工程总造价的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逾期竣工的还按本条第8.3款执行。经整改仍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承包人无权取得任何工程款项,并退还已经收取的工程款。8.3非发包人原因所致的逾期竣工,视为承包人违约。每逾期一日,承包人应按合同签定总额的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据实赔偿。发包人有权直接在应付未付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逾期竣工超过15天的,每逾期一日,承包人须按本合同签定总额的8‰支付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除须承担合同签定总额的20%的违约金外,还需承包人承担给发包人及第三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8.8.2承包人撤场后,对于承包人已完工程量,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三方共同予以确认。8.8.1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发出撤场通知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后,承包人应立即停止所有进一步的工作,在5日内撤离施工现场并向发包人移交有关的所有工程资料。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设备、材料撤离现场,并完成施工现场的清理保洁工作。发包人在上述期限过后有权安排新的施工单位进场施工。8.8有关退场8.7.4接到发包人进场通知5日后,承包人拒不进场,视为承包人单方违约,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须按本合同签定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据实赔偿,同时,发包人保留追偿的权利。8.7.3因承包人原因不能开具合同约定税率及发票(国家政策调整除外)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应承担合同签定总额的20%的违约金,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据实赔偿。同时,发包人保留追偿的权利。8.7.2如承包人无故停工,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须按本合同签定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据实赔偿。
9履约担保8.9.3承包人不得以索赔未达成协议为理由,拒绝履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8.9.2承包人逾期提出索赔事项或申报金额的,视为承包人放弃索赔。8.9.1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向发包人提出索赔的,须在索赔事件发生后3日内,向发包人书面提交索赔资料,应包括:索赔的合同依据、索赔意向与金额及相关证明文件,提出索赔时间以发包人签收时间为准。8.9承包人的索赔8.8.3对已完工程总价款支付问题或其他合同争议由双方在承包人撤场后另行协商或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承包人不得因此拒绝或延缓撤场。承包人拒绝或延缓撤场的,承包人须按合同价款的1%/天向发包人承担违约金;;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据实赔偿。
11现场人员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0.2争议协调或诉讼过程中,双方应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除非发包人要求停工,任何一方不得因此中断,承包人应保持施工连续,并保护好已完工程,否则,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10.1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争议的解决履约担保方式详专用条款约定。
12图纸、标准及规范11.3.2承包人代表按发包人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发包人代表或监理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监理送交报告。11.3.1承包人的要求、请求和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由承包人代表签章后交发包人代表,方视为有效文件。11.3承包人委派为现场项目经理,受承包人委派,代表承包人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11.2发包人委托临沂市广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担任本工程的监理单位,对承包人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11.1发包人委派担任本工程的发包人代表,代表发包人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但无权减轻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的责任或义务且下列事项须经发包人盖公司公章确认方有效:工程结算、涉及经济条款或工程造价的谈判。
12.4.2标准、规范之间如有差异,则承包人执行要求较高标准及规范,发包人无需为此支付任何额外的费用。标准、规范之间如有矛盾时,由发包人、监理人、设计人做出决定,承包人不得提出增加费用或延长工期的要求。12.4.1本工程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要求。12.4标准及规范12.3图纸的知识产权都属于发包人所有,承包人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此类图纸用于任何本工程以外的目的。且除非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必交还外,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交付后随结算申请将所有此类图纸归类整理并交还给发包人。12.2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人代表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2.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1套(含制作竣工图所用图纸)。
13.3.1若发包人未予明确以上内容,则本合同工程的计划节点工期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或施工组织计划履行。如发包人另有书面要求的,以发包人书面通知要求为准。按工程部要求进度进行施工。13.3本合同工程主要节点工期(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安排如下(由发包人工程部明确进度控制要求):13.2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月日(根据上述实际开工日期以及合同总工期确定)。13.1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月日(本工程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13工期要求
14.4其他:无14.3承包人承诺,为使本工程达到/杯验收标准而需增加的额外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综合单价及合同价款内。14.2承包人承诺,由承包人完成的工程不会影响本工程整体建筑评奖报优或申报、评审为安全文明工地,否则,承包人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4.1本工程需要达到的质量标准为:合格。本工程的保温材料的防火等级必须满足现行国家及设计图纸、地方规范的防火等级要求。14工程质量13.4上述合同工期控制时间按日历天计算,已综合考虑了施工期间的节假日、施工现场场地条件和环境条件、农忙及恶劣气候(如包括但不限于大风、沙尘、冰雹、持续高温等)、政府部门政治性会议或其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如高考、运动会、重大节假日等因素对工期的影响)对施工的限制、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的增加或工程的返工等。
15.1.3除合同约定的发包人供应材料外,发包人有权对任何材料品牌、质量、供应方式等做出要求,为确保质量,必要时发包人可指定厂家,再由承包人签订采购合同。发包人和厂商商定的价格作为最终的材料结算价,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此部分材料改为发包人供应材料的方式,同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此部分材料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该款在当月进度款中扣除。15.1.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由发包人签订合同、发包人支付相应款项,承包人进行管理和领用,相应的此部分采保配合费已经包括在合同计价清单相关费用中不再单独计取,定额规定的发包人供应材料采保费、配合费等也不再计取。15.1.1发包人供材料设备、发包人限品牌及发包人限品牌限价清单:15.1发包人供应材料范围15发包人供应材料,认质认价材料、设备
15.2.1发包人认质认价的材料价格的确定:认价=工地价(现款含税落地价),此价格包含运费、装卸费、税费、采保费及利润等一切费用。如承包人拒绝采购,那么此项材料总价的120%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将在当期工程款中扣除,造成工期延误,仍须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5.2发包人认质认价材料、设备15.1.5.2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对帐结算有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单体工程交房后最迟30天内完成。因承包人原因每延误一天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1000元违约金(材料、设备对帐结算可以提前完成)。15.1.5.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对帐结算承包人遵守累计批次日清月结的原则。15.1.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对帐结算时间:15.1.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样品、检验或试验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内。
16.1本合同计价方式:采用固定包干总价的方式进行计价,(固定包干总价为图纸及清单范围总价包干,还包含了施工图或报价清单中没有说明但在施工过程中为完成本项工程必须完成的所有工作;16结算依据15.4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或监理人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5.3在有法律协助执行通知书情况下,如果承包人不能将发包人指定承包人采购材料货款支付给供应商,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的任何一笔工程款中直接支付给供应商,增加20%管理费发包人直接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15.2.3承包人不得以认价为由影响工程进度的正常推进,否则因此影响的关键节点延误和相关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并且总工期不予顺延。15.2.2如承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要求在材料进场前向发包人提报认价申请,在材料进场后要求发包人认价的,按此材料施工期间市场价格的85%计入结算;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未向发包人提报认价申请,而在工程结束或最终结算时向发包人申请认价的,此材料按当时市场价格的80%计入结算。
16.2.1合同内价款的结算原则16.2计价依据:16.1.4招标清单中的工程量为参考数量,招标时工程量偏差综合考虑在单价中,结算时除变更、签证外,单价、数量不做调整,双方确认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造价为固定合同价,结算额=固定合同额±合同价款调整(含合同规定材料调差,若有约定)+变更签证结算价-减少项目(含水电费等)+奖励-违约金±其它。合同履约过程中,承包人不得以实际数量与模拟清单数量差异(偏大或偏小)为由向发包人提出索赔。随时发生的变更签证按公司约定按时进行办理,不按时办理的视为承包方让利于甲方。在第一次进度款拨付前必须确认施工图内的承包施工工程造价,否则不进行进度款的拨付。工程结算完成一个月内,接受甲方的二次审核。16.1.3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招标,总价包干方式。16.1.2承包人应及时提供与合同项目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检验、安装、调试、试运行等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服务。此项包括在综合单价中,不再另行计取费用。16.1.1固定总价含的费用内容:承包人负责完成该项目施工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含材料场内外运输费(含二次及多次转运)、卸车费及采保费等],机械费(含机械进退场及场内外运输费等)、施工水电费(包括夜间施工照明费用)、管理费、利润、各种施工措施费、赶工费用、工程所需的测量费用、工程验收所需的各种材料检验试验(检测)费用、消防报验费用、各种施工风险、垃圾清运、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临时设施费、冬雨季或异常气候施工措施费、工程保修费、成品和半成品保护费、规费及税金,并考虑施工期间的价格上涨因素等一切费用,还包含文明施工、深化设计、人员住宿及现场外租用场地等费用。
(2)执行合同清单类似清单项综合单价(可调整新增主材单价);(1)执行合同清单综合单价或零星工程限价表;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遵循以下原则及顺序:16.2.2.1确定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价款时16.2.2合同外价款的调整原则16.2.1.1工程量以验收合格为依据结算,结算执行本合同固定总价(此总价不因工程量的增减而变化,变更、签证除外)。清单计价原则详见附件合同计价清单。
17.1.1本工程无预付款;当期付款金额=(当期已完合格工程量-发包人供应材料)×付款比例×实测实量系数-发包人垫付款-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金。17.1工程进度款支付17工程价款的核实与支付款16.2.2.2其他:无(3)执行《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2008)》(山东省2013价目表)中相关工程的计价依据,其中人工费用皆按60元/工日调整,取费类别执行三类工程,不计取社会保障费。
17.1.8承包人应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的工资和分包人的工程款、等各项欠款,若发生因欠款情况导致民工或分包单位上访或媒体披露或诉讼及其它恶性事件的,发包人有权根据法院送达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指令性通知,对承包人的违约行为可同时作如下处理,并保留进一步追诉的权利:17.1.7支付工程款同时发包人有权直接扣除代交水电、发包人材料费(同期用量扣除)、各种罚款、违约金等。否则,发包人可拒绝付款,且不视为违约,承包人仍需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否则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对由此引起的发包人全部损失承包人负责赔偿。17.1.6工程结算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的约定支付。17.1.4经发包人审计结算完成后3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5%。17.1.3工程经竣工验收且符合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后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产值的85%。17.1.2全部工程施工完成后25天内支付至已完工程量产值的80%。
17.2.2双方办理完本项目工程结算并完成结算流程审批14日内,承包人需提供符合其经营范围的正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17.2.1承包人申请支付工程款前,须向发包人开具已审定完产值等额的、符合其经营范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本次支付金额的收款收据。双方发票信息要填写完整,包括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及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备注栏中应注明项目所在地(市区县)及项目名称。发票应使用增值税发票新系统开具,没有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简称的,或简称和品名不符的,发包人有权拒收。17.2发票要求17.1.8.3承包人自愿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而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17.1.8.2发包人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指令性通知文件或根据法院送达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在相关部门的见证下可直接向农民工、分包人、法院或政府主管部门支付承包人欠付的工资或工程款、等各项欠款,且发包人有权从应付承包人的任何一笔工程款中扣除相应的金额。17.1.8.1从上访事件及其它恶性事件发生当月起,暂扣当月发包人应付承包人工程款的50%,在承包人处理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并取得政府处理意见后,再支付暂扣工程款。当月没有处理完的,下次付款继续按照50%比例暂扣工程款。
项目名称:金钰府发票备注栏:17.2.7发包人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1)公司名称:莒南利城置业有限公司(2)纳税人识别号:91371327694418232L(3)公司地址:莒南县天桥路(4)公司电话:05397311967;(5)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莒南支行;(6)开户账号:37001827401050149999。17.2.5若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导致增值税税率发生变化的: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合同所适用的税率,则已开发票的合同价款不再调整;未开发票的合同价款,不含税价款部分不变,税款按照调整后的有效税率相应调整,并以不含税价款和调整后税款之和计算含税合同价。因税率变化而调整合同价款的基准日,以税法修订实施日或国家税务主管部门发布税率调整通知之日为准。17.2.4发包人若出现发票丢失等情况,承包人应提供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的已经报税的证明,并提供其他资料协助发包人对发票进行认证抵扣。17.2.3承包人应按约定向发包人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出现虚假、错误、延迟、虚开等情形影响发包人,发包人有权延迟支付应付工程款,并要求承包人重新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承包人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和法律责任。
(2)已完成的工程量验收合格;(1)按计划完成相应的工程量或达到相应的形象节点;17.3.1.1工程款支付的条件17.3.1发包人可根据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工程质量,对本合同协议条款中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调整。17.3进度款支付核实及付款比例的调整项目地址:临沂市莒南县
17.3.2.3节点工期延误15天内的,承担违约金合同额的5‰元/天,并节点付款时间往后顺延30天。17.3.2.2节点工期延误10天内的,承担违约金合同额的5‰元/天,并节点付款时间往后顺延20天。17.3.2.1节点工期延误5天内的,承担违约金合同额的5‰元/天,并节点付款时间往后顺延10天。17.3.2由于非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节点工期(如: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进度的延误,承包人应根据滞后天数支付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对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调整(本条违约金的承担不免除工期逾期的违约责任):(4)付款前施工单位必须出具书面盖章签字版对账单。(3)工程质量评定分符合发包人《实测实量管理制度》;
18不可抗力(3)如果当月度未对账或对账不清晰,发包人有权暂停承包人当月度工程款的支付,顺延到发包人供应材料对账清楚后支付。(2)对账内容:在对账周期内所发生的所有发包人供应材料;(1)对账周期: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17.5工程进度款支付前,双方须对已供发包人供应材料进行统计核对,若未完成统计核对或发包人供应材料已到场后承包人以各种理由不完善验收单据签字确认的,发包人将暂停工程款支付直至上述发包人供应材料手续办理完善,且不视为违约,承包人仍需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核对清单样式详附件:发包人供应材料月度统计核对表。发包人供应材料统计核对内容如下:17.4承包人在上报完成工程进度款申请表的同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同时提供总包及监理单位确认的资料同步证明及竣工验收所需的施工资料,所有工程资料均需上报两份(一式两份)。若承包人不按发包人要求提供的,发包人有权不予当月付款,待承包人将资料提供完整后才支付。
18.2.4暴乱、骚乱或混乱、罢工,但对于完全局限在指定承包人雇用人员内部并且是由于从事本分包工程而发生的事件除外;18.2.3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其他飞行装置产生的压力波,飞行物坠落;18.2.2战争、敌对行动(不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动、叛乱、革命、暴动、军事政变或内战;18.2.1天灾(地震、洪水、海啸、飓风、超强台风、雷击、瘟疫、雾霾等);18.2除非本合同中另有约定,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安排不周及税收政策的调整等情形,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为不可抗力。这类事件使合同一方的履约已变得不可能或非法,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18.1若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阻止本合同中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合同各方均不应被认为违约或毁约。但是规定,如果因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以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则不能免除其相应的责任。
18.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按以下约定承担:18.2.9其他非甲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高温等自然灾害。18.2.840摄氏度以上并持续2天的高温天气;18.2.7持续降水24小时且降雨量为180mm以上;18.2.6法定传染病或其他重大流行病,如“非典”、“甲流”等重大公共传染性疫情;18.2.5因执行或配合本合同签署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命令、通知等(政府主管部门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新闻媒体、官网、通知发文、负责人约谈、会议、书面送达、口头通知形式发布)或受市政建设影响导致工程拖期,以及政府行为(如戒严)或重大国事活动,国内、国际会议(如国际盛典、体育盛会)等影响工程延期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不得开挖运土、交通管制、不准施工或市政规划、基础设施、配套要求有所更改及其它政府行为;
18.4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公司及发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18.3.5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18.3.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000元/人/月,但不超2人)。18.3.3双方机械设备、材料损坏,由双方各自承担。18.3.2双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18.3.1工程本身(承包人施工质量未达标准除外)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19.4如无19.2款规定情形,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完成、承包人进场施工达到合同总工程量的20%以上时,承包人开具收款收据后,发包人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函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由发包人向承包人签发工程移交证明文件之日起28天内解除。19.3如本合同约定承包人需提供履约保证,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银行保函,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结算款(先进场工程,如有)。承包人在第一次申请款项时,需提供发包人已签收履约保证金或履约银行保函的有关证明文件。19.2如本合同约定承包人需提供履约保证,承包人未将应支付给发包人的款项支付给发包人时,发包人有权用履约保证金或凭履约保函向银行索取保证金作为赔偿。产值达到履约保证金金额时办理退还手续,退还履约保证金;工程款支付时,保证已完产值未付款大于履约保证金金额,以作为履约担保,直至工程完工合格后支付。19.1在合同签订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合同暂定总价2%履约保证金或合同暂定总价5%的履约银行保函。承包人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承包人另行补足。19履约保证金或履约银行保函
20.3通知与送达20.2本合同及附件尾部委托代理人签字人员,授权权限仅为完成本合同及附件的签订,超越该授权范围的其他事项,以发包人另行出具的授权文书为准,无授权文书的代理行为发包人一概不予以认可。20.1本合同相关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20其他约定19.6承包人提交虚假银行保函,发包人有权拒签合同。承包人必须保证履约保函的真实性与效力,如采用虚假手段开具保函或因其他承包人原因导致保函无效或效力存在严重瑕疵的,承包人应按履约保函金额向发包人提交等额的履约保证金,并按合同总价(拟签定合同总价)的20%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否则发包人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承包人相关责任。19.5履约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银行保函的形式,出具保函的银行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银行总行或者经该总行书面授权的分支机构(授权书与保函同时向发包人出具),取得和提交履约保函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附件2:图纸(图纸需加盖发包人公章)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第四部分合同附件20.3.3承包人的通讯地址为:,电话号码为:,联系人:,发包人依以上地址向承包人发送有关信函文件,若双方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任何一方发生变更,任何一方在变更联系方式/地址前3日,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因此造成信函文件无法寄达的,责任由责任方承担。20.3.2任何文件、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如以一般邮寄方式发出的,在寄出后第5日将被视作已送达,如以特快专递寄出的,则在寄出后第4日将被视作已送达,邮政局的邮件发送记录将作为有效证明;如以传真方式,则发出之日将被视作已送达,已发送报告单将作为有效证明;如当面递交的,则送至指定地址之日视作已送达,以对方的签收文据为有效证明(若对方拒绝签收,则以张贴于该指定地址处即视作已送达);如以电子邮件方式,则以合同约定的电子邮箱显示发送成功时视作已送达。20.3.1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由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发送的任何文件、通知及其他通讯往来,必须采取中文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并送达至本合同签章页所载地址或双方书面通知的其他地址。
附件8:《安全责任承诺书》及《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附件7:《收款账号资料证明》附件6:《廉洁合作协议》附件5:《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的协议》附件4:发包人供应材料统计核对表附件3:主要管理人员一览表
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11:技术要求附件10:合同计价清单附件9:《关于及时支付劳动者报酬的承诺书》
二、保修范围自工程竣工资料、图纸、钥匙移交完毕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少于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及《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保修时间。一、免费保修期限为保证本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承担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承包人:发包人:莒南利城置业有限公司
2、在质量保修期内,发包人或用户未经承包人事先同意而进行的改造或人为或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坏,承包人也应按约定进行保修,除材料的工本费外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1、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后,本工程移交给物业公司管理,保修款由发包人与物业公司共同管理。发包人负责本工程保修期内返修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承包人就工程质量保修向发包人负责,工程保修款最终由承包人和发包人结算。同时,发包人保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有关工程质量问题追究承包人质量责任的权利。三、保修实施3、由于承包人工程质量问题造成发包人和业主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由承包人无条件承担。如业主另有索赔要求,则承包人授权发包人全权代表承包人与业主进行索赔谈判并确定赔偿金额,谈判结果经发包人和业主签字后立即生效,发包人负责知会承包人,并将承包人须承担的费用总额×120%后直接从承包人保修款中扣除,承包人予以无条件承认。2、整体工程及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经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如发包人抽检到分项工程中允许偏差项目中超出允许偏差范围的、基本项目中未达到合格的项目或者不符合观感要求的观感项目,仍属承包人返修范围,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进行返修。1、本合同约定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由于承包人施工质量缺陷问题和材料设备质量缺陷问题,均属承包人免费保修范围。
四、保修的时间性7、建筑保修期内,若出现的质量问题经一次维修后未修好的,承包人除须在发包人限期内修复外,还须按每处每次1000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在维修过程时,承包人维修人员与购房人发生纠纷的,每发生一人次,承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违约金在工程保修金中扣除。6、在交房过程中及交房后存在的质量问题,承包人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处理完至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1000元/处/次。5、严格执行交房后1-5年内返工、整改、维修制度。凡是交房后出现的影响外观、使用功能、质量问题的必须进行返工;凡是交房后出现的质量通病,必须进行整改;凡是交房后仍存在有假冒伪劣材料的,必须做到包换;凡是交房后仍存在因采购原因导致的材料质量问题的,必须包修。以上返工、整改、维修、包换、保修所产生的费用,如在保修期内的必须由承包人、材料供应商全额承担,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违约责任或法律责任;保修期外的工程,若在质保期内没有维修好或系原施工质量问题或系原材料质量问题的由承包人继续承担保修责任。4、如果同一部位质量缺陷经承包人两次修理后再次发生,物业公司采用电话或传真通知开发公司和承包人12小时内赶到现场核实。且无论双方是否在规定时限内赶到现场,在物业公司对维修部位拍照存档后,由物业公司代替工程承包人实施修理,以确保业主利益及地产品牌美誉度,其发生的人工费以500元/工日计取,材料费按照市场价格的2倍计取,并收取20%的配合费,此部分维修费用直接从保修金中扣除。3、在物业收房后,发包人保修款项由发包人及物业公司共同管理,支付每笔保修金前须取得物业公司的确认。承包人若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来人维修,由物业公司自行维修的,其中人工费以500元/工日计取,材料价格按照市场价格2倍计取,此部分维修费用直接从保修金中扣除。
6、承包人承诺,无论以上质量缺陷属承包人、发包人或业主责任,在接到通知后,均遵守上述时间性要求,不问理由地进行维修,并在维修过程中与发包人及业主共同取证,以判断责任原因,不属承包人责任的,由责任方向承包人支付材料费用,除材料费用外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5、违反以上规定,视为承包人同意发包人处理,发包人委派他方处理,处理结果由业主和发包人签字认可后即生效,不再经由承包人确认(发包人将处理情况知会承包人),所发生的费用,其中人工费以500元/工日计取,材料价格按照市场价格2倍计取,此部分维修费用直接从承包人保修金中扣除。4、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经业主和发包人验收并签字后,方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所维修项目应保证在六个月内不再出现类似问题。3、其他情况下,承包人必须在4小时内赶到现场,8小时内完成维修,并需业主和发包人管理人员确认。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必须30分钟内赶到现场抢修,4小时内完成维修工程项目,并需业主和发包人管理人员确认。1、渗水、漏水、给排水、供电设施及线路出现故障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下,承包人必须30分钟内赶到现场,采取防护措施防止扩大影响,在12小时内完成维修,并需业主和发包人管理人员确认。
B:超过规定的到场时间仍未赶到现场;A:接到发包人返修通知(口头或书面)后拒不到现场处理问题;3、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发包人有权另行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120%后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扣除上述费用时,无需征得承包人书面签收意见即可凭照片或物业公司证明或业主证明可直接扣除相应款项。2、维修工程完成后,承包人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如维修过中给业主造成其他损失,则承包人应承担相应责任。1、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要经业主和发包人验收签字方可,所维修项目的保修期限由维修符合合同要求之日起重新计算。五、维修质量的保障措施
6、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发包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5、如承包人拒不保修或经保修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无需征得承包人书面签收意见即可凭照片或物业公司证明或业主证明直接从承包人保修金中扣除相应金额×120%计算。因承包人责任造成返修、赔偿的,承包人负责免费无偿修复。E:因现场返修人员服务行为造成客户强烈投诉。D:对同一位置经过一次返修仍未彻底解决问题;C:超过规定的时间仍未完成有关工程返修任务,且不主动向发包人客户服务中心报告;
2、承包人承诺,保修负责人或保修负责人指定人员于商品房交付后3个月内驻场,尽职、高效处理保修事宜。以上内容若有变动需及时书面知会发包人客户服务中心,否则无法联系时,视为承包人已收到发包人传达之信息。(3)手机:(2)固定电话:(1)通讯地址:1、承包人保修负责人(默认人或替补人为项目经理):六、承包人维修安排
八、其他2、若发包人垫付维修费用超出保修款总额,超出部分仍由承包人支付;所有保修款在结算时均不计利息。承包人不愿支付超额部分的,发包人有权由应支付承包人的其他任何费用中扣除,仍不够的,以法律手段追回。1、从承包人工程结算款中截留5%作为保修款,在承包人已完成全部返修工作后(需发包人客户服务中心和物业公司签字认可),保修款在保修时间满壹年保修期期满后21天内将余款(扣除按上述条款所计算的赔偿费用总额)全额一次性(无息)支付给承包人。七、保修款4、维修人员应按发包人制定的维修程序进行维修,服从发包人客户服务中心的管理,服从业主的监督,统一着装、文明施工、文明用语,不得与业主发生任何争执,否则每人次承包人支付违约金500元。3、每一住户,无论维修项目多少,全部维修人员均应一次到位。
附件2:图纸(图纸需加盖发包人公章)本保修书于:2022年月日签署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发包人(签章):承包人(签章):2、本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双方共同签署,在工程有效寿命内一直有效。1、承包人同意在免费保修期满后至工程有效寿命年限内,继续提供适当维修服务,并按最优惠价收取费用。
附件4:发包人供应材料统计核对表附件3:主要管理人员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