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辽宁省·阜新市·市辖区][公开招标][施工]阜新市辽小线双山东桥、坝台桥桥梁拆除重建养护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4/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阜新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康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钟浩024-8373860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5
公告正文
阜新市辽小线长山堡桥等桥梁拆除重建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新市辽小线长山堡桥等桥梁拆除重建养护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4年全省普通国省道等重点公路生产建设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辽交规划〔2024〕4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批准机关名称)以《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阜新市辽小线长山堡桥等桥梁拆除重建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工程〔2024〕15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阜新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省道辽小线双山东桥、坝台桥位于阜新市境内。本项目为辽小线长山堡桥等桥梁拆除重建养护工程。原桥设计汽车荷载等级较低,属于承载能力适应性不足桥梁。为保证通行能力和行车安全,对上述桥梁进行拆除重建。重建桥梁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
其中双山东桥位于阜新市清河门区省道辽小线K119+834处(路上桩号 K119+793)。改造桥梁方案为:上部结构为1-8m 钢筋混凝土矩形板;下部结构为钢筋混凝土薄壁桥台、桩基础;桥梁中心桩号为 K119+793;新建桥梁全长为 13.87m;交角 90 度;桥上防护为混凝土护栏,桥梁全宽与路基同宽11m,10+2×0.5m(混凝土护栏)。
坝台桥位于阜新市阜蒙县辽小线 K123+941(路上桩号 K123+899)处。改造桥梁方案为:上部结构为1-13m预应力混凝土T梁;下部结构为钢筋混凝土薄壁桥台、桩基础;桥梁中心桩号为 K123+899;桥梁全长为21.15m,交角90度;桥梁与路基全宽一致为 11m,10m+2×0.5m(混凝土防护栏)。
2.2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中全部桥梁拆除重建工程内容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计划工期
桥梁计划工期:2024年5月25日至2024年11月30日。(以上工期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资质应该满足以下①或②或③项要求: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资质》,且业务范围能够承担二级公路的路基、路面、中小桥及沿线设施的大、中修养护工程。
③同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桥梁养护甲级资质”、“路基路面养护乙级(或甲级)”、“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近5年内,至少完成1座中桥及以上等级桥梁的拆除重建或新建工程施工项目,且工程验收质量合格。
3.1.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1)项目经理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一级)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项目总工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在2022年度辽宁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定为D级(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网上公布2023年度评价结果则以2023年度评价结果为准,公示期内除外)。
(2)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11日,每日8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4月2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投标人除在“电子交易平台”上递交投标文件外,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还须递交一份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作为备份文件,并且需要承诺备份文件与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承诺书格式自拟,随备份文件一并递交);备份文件仅在电子评标系统出现故障而无法正常进行评标活动,并经相关管理部门授权同意后作为评标补救措施启用。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递交备份文件,视为自动放弃采取评标补救时的评标资格。
备份文件未被使用的项目,投标人在发布中标公告后至代理机构处取回。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阜新市交通运输局》(https://jtj.fuxin.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阜新市)》(http://ggzy.fuxin.gov.cn/)上发布。
8.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阜新市交通运输局
单位地址:阜新市海州区矿工街38号
邮编:123000
联系人:石女士
电话:0418-6626960
电子邮件:fxjtghjs@163.com
招标人:阜新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阜新市海州区矿工大街38号
邮编:123000
联系人:康女士
电话:0418-338808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
邮 编:110005
联 系 人:钟浩、刘丽
电 话:024-83738600
电子邮件:lnxinda2021@163.com
2024年4月3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新市辽小线长山堡桥等桥梁拆除重建养护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4年全省普通国省道等重点公路生产建设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辽交规划〔2024〕4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批准机关名称)以《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阜新市辽小线长山堡桥等桥梁拆除重建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工程〔2024〕15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阜新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省道辽小线双山东桥、坝台桥位于阜新市境内。本项目为辽小线长山堡桥等桥梁拆除重建养护工程。原桥设计汽车荷载等级较低,属于承载能力适应性不足桥梁。为保证通行能力和行车安全,对上述桥梁进行拆除重建。重建桥梁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
其中双山东桥位于阜新市清河门区省道辽小线K119+834处(路上桩号 K119+793)。改造桥梁方案为:上部结构为1-8m 钢筋混凝土矩形板;下部结构为钢筋混凝土薄壁桥台、桩基础;桥梁中心桩号为 K119+793;新建桥梁全长为 13.87m;交角 90 度;桥上防护为混凝土护栏,桥梁全宽与路基同宽11m,10+2×0.5m(混凝土护栏)。
坝台桥位于阜新市阜蒙县辽小线 K123+941(路上桩号 K123+899)处。改造桥梁方案为:上部结构为1-13m预应力混凝土T梁;下部结构为钢筋混凝土薄壁桥台、桩基础;桥梁中心桩号为 K123+899;桥梁全长为21.15m,交角90度;桥梁与路基全宽一致为 11m,10m+2×0.5m(混凝土防护栏)。
2.2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中全部桥梁拆除重建工程内容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计划工期
桥梁计划工期:2024年5月25日至2024年11月30日。(以上工期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资质应该满足以下①或②或③项要求: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资质》,且业务范围能够承担二级公路的路基、路面、中小桥及沿线设施的大、中修养护工程。
③同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桥梁养护甲级资质”、“路基路面养护乙级(或甲级)”、“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近5年内,至少完成1座中桥及以上等级桥梁的拆除重建或新建工程施工项目,且工程验收质量合格。
3.1.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1)项目经理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一级)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项目总工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在2022年度辽宁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定为D级(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网上公布2023年度评价结果则以2023年度评价结果为准,公示期内除外)。
(2)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11日,每日8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4月2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投标人除在“电子交易平台”上递交投标文件外,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还须递交一份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作为备份文件,并且需要承诺备份文件与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承诺书格式自拟,随备份文件一并递交);备份文件仅在电子评标系统出现故障而无法正常进行评标活动,并经相关管理部门授权同意后作为评标补救措施启用。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递交备份文件,视为自动放弃采取评标补救时的评标资格。
备份文件未被使用的项目,投标人在发布中标公告后至代理机构处取回。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阜新市交通运输局》(https://jtj.fuxin.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阜新市)》(http://ggzy.fuxin.gov.cn/)上发布。
8.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阜新市交通运输局
单位地址:阜新市海州区矿工街38号
邮编:123000
联系人:石女士
电话:0418-6626960
电子邮件:fxjtghjs@163.com
招标人:阜新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阜新市海州区矿工大街38号
邮编:123000
联系人:康女士
电话:0418-338808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
邮 编:110005
联 系 人:钟浩、刘丽
电 话:024-83738600
电子邮件:lnxinda2021@163.com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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