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智能全自动压力校验装置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7/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ztj-dl-202307004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招标联系人梁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帆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智能全自动压力校验装置购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ZTJ-DL-202307004
项目名称: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智能全自动压力校验装置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智能全自动压力校验装置购置项目,主要项目内容为购置智能全自动压力校验装置2套。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盖章复印件。 B.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近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提供2022年度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盖章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议。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身份证、护照);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盖章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法人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响应声明函》。(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六)保证金收据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复印件或保证金电汇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7日 至 2023年08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3
方式:自2023年7月27日起至2023年8月3日每天上午0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或电汇方式(开户名: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银行帐号:12001650472052502173)购买磋商文件,如采用电汇方式,付款后将付款凭证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qb@mzba.net.cn),注明所投项目及联系方式,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人:刘帆,联系方式:022-23611619-801)。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3(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3(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 号
联系方式:梁老师,022-583878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3
联系方式:刘帆,022-23611619-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老师
电 话: 022-58387867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智能全自动压力校验装置购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ZTJ-DL-202307004
项目名称: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智能全自动压力校验装置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智能全自动压力校验装置购置项目,主要项目内容为购置智能全自动压力校验装置2套。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盖章复印件。 B.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近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提供2022年度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盖章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议。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身份证、护照);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盖章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法人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响应声明函》。(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六)保证金收据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复印件或保证金电汇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7日 至 2023年08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3
方式:自2023年7月27日起至2023年8月3日每天上午0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或电汇方式(开户名: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银行帐号:12001650472052502173)购买磋商文件,如采用电汇方式,付款后将付款凭证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qb@mzba.net.cn),注明所投项目及联系方式,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人:刘帆,联系方式:022-23611619-801)。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3(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3(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 号
联系方式:梁老师,022-583878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3
联系方式:刘帆,022-23611619-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老师
电 话: 022-58387867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