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工贸学校编辑影视宣传片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8年11月30日
合同书
甲方:永州工贸学校
地址:
乙方: 永州冲锋号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
永州工贸学校(以下简称甲方)与永州冲锋号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永州市农村党员和青年农民培训中心宣传片拍摄制作事宜订立本合约。
一、 服务内容
基本要求如下:
1.1 项目名称:永州市农村党员和青年农民培训中心宣传片拍摄制作
1.2 1.2 交付时间为 : 年 月 日前
1.3乙方按甲方签字后的选定的脚本拍摄;
二、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乙方负责甲方项目制作事宜,包括脚本采集、演员选角、场景选定等,并垫付拍摄期间的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在乙方提交的方案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并要求乙方修正,否则因此所造成的诸如增加制作成本、延误制作时间等与之相关的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2.2 甲方有权委派相关人员监督、指导项目的制作进度;并有权要求乙方在制作过程中在不违背原创意方案前提下,按照甲方意图进行技术修改。
2.3 甲方审阅样片时,应集中意见并于乙方提供样片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修改方案;乙方在得到相关修改方案并经了解确认后,提供二次(修改费用已在报价附件中体现)修改,如甲方所提修改方案超过三次或需要乙方重复发生制作费用等问题时,乙方将视具体修改难度加收费用。如甲乙双方一方有违背确认脚本的情形而需补拍所涉及的费用由该方承担。
2.4 当项目样品修改制作完成且得到了甲方确认,视频成品完成后甲方须按时支付全部尾款后。成品所有权属于甲方,视频原始素材权归属于乙方。
2.5甲方应及时提供与此次制作项目相关的企业资料(文字、标志、图片等),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如甲方提供的文字图片资料有缺失、提供延迟,或无法正常使用之情形,乙方应在接收后及时通知甲方,乙方通知后因甲方未及时采取措施而造成的损害后果应由甲方承担。
2.6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确保乙方为唯一制作服务提供商,不再将此工作委托给第三方,但根据本合同2.4条规定更换人员后仍不能按照甲方要求实施项目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订金。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退款后,按400元/人/天收取已工作工时工资外,其剩余的订金余额乙方无条件地需退回给甲方。
三、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解决方案脚本创作和拍摄、制作等相关事宜;
3.2 乙方违反本保密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合同金额:
4.1拍摄制作费计人民币268000.00 元(大写:贰拾陆万捌仟圆整);
4.2以上费用和支出乙方须提供正规发票,发票税额由甲方负担。
乙方完成影片全部修改工作,且甲方验收完成之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报账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即付款给乙方。
户名:永州冲锋号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市分行
账号:943006010019348906
五、 其他
5.1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2 本合约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永州工贸学校 乙方:永州冲锋号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暂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