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一安七分:广西开放大学南宁东宝路1-1号、2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EPC)----人防工程专业分包招标任务
金额
31599.98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4/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截止时间:2023-04-21 15:00:00正文内容
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开放大学南宁市东宝路1-1号、2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拟对以下专业分包工程进行采购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 招标单位:广西南宁市全安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二、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南宁市东宝路1-1号、2号;
工程造价:31599.98万元;
三、 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21日。(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2、招标答疑时间: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20日。(不少于一个工作日)
四、招标内容及范围
注明:
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2、上列范围招标方有权根据所承接任务量进行调整。
3、由中标单位负责深化设计,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如有)
五、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
1、各投标人均为合法,诚实守信有实力的分包商,同时各投标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本次投标内容相对应的人防专业承包资格认定资质(或企业经营范围),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资质文件均需再有效期内)等。
2、服务质量优良,未进入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黑名单。
(二)工程质量要求
1、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招标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主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2、由于分包商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由此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商承担。
3、分包商应严格按照合同及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及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地提供完整且规范的施工资料及竣工资料的归档移交,并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三)工程款结算与付款方式等:
1、分包商对分包合同价款已有充分的认识。分包合同价款应涵盖合同中分包商所承担的全部义务,以及为正确实施、完成工程并修补任何缺陷所需的全部相关事项。分包商已充分考虑并自愿承担了合同价款中存在的工程缺陷、不确定因素及不可预见的风险。合同价款已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再另行计算。
2、工程款(进度款)结算及支付方式:按招标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主合同执行,支付形式为银行转账支付、供应链金融、银行承兑汇票等。支付前,分包商必须按双方确认的过程计量单或结算单,全额提供或开具并交付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所有对分包商工程量的计量都应在招标人从业主处取得工程量确认后方能作为支付工程价款和工程结算的依据,分包商最终结算的工程量要以招标方跟业主结算的工程量为依据进行。
4、如投标方要求改变上述约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需要修改内容进行说明。投标方未在投标文件说明的视为投标方认可上述约定。
六、开标、评标
1、开标:在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开标。
2、评标:选择合理低报价、履约能力强、诚实守信、有一定资金实力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七、服务承诺
1、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前述投标办法评选出的投标人。
2、招标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广西南宁市全安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志艺
电 话:18677149437
邮 箱:469403901@qq.com
监督机构: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集中采购部/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71-4977087/0771-4977092
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开放大学南宁市东宝路1-1号、2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拟对以下专业分包工程进行采购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 招标单位:广西南宁市全安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二、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南宁市东宝路1-1号、2号;
工程造价:31599.98万元;
三、 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21日。(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2、招标答疑时间: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20日。(不少于一个工作日)
四、招标内容及范围
分包名称 | 施工范围 | 单位 | 工程量 |
人防工程专业分包 | 负责承担本工程项目人防工程涉及的所有防护(防化)设备的施工任务,包括各类防护门、防护密闭门、活门、通风设备、滤毒设备、给(排)水管口设备、封堵板、战时供配电设备、套管(短管)及其它相关配套设备的生产安装。工作内容包括:产品加工制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运输、预埋件安装、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竣工资料整理、质保期维护保养等工作内容。设备数(质)量、规格与施工图、标准图相一致(详见防护设备工程量清单),若设计图纸变更产生防护设备数量或型号规格变化,甲方向乙方提供经当地人防主管部门审批后的变更设计图纸,工程量增减以批准的变更图纸为准。 | 项 | 1 |
注明:
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2、上列范围招标方有权根据所承接任务量进行调整。
3、由中标单位负责深化设计,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如有)
五、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
1、各投标人均为合法,诚实守信有实力的分包商,同时各投标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本次投标内容相对应的人防专业承包资格认定资质(或企业经营范围),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资质文件均需再有效期内)等。
2、服务质量优良,未进入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黑名单。
(二)工程质量要求
1、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招标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主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2、由于分包商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由此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商承担。
3、分包商应严格按照合同及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及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地提供完整且规范的施工资料及竣工资料的归档移交,并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三)工程款结算与付款方式等:
1、分包商对分包合同价款已有充分的认识。分包合同价款应涵盖合同中分包商所承担的全部义务,以及为正确实施、完成工程并修补任何缺陷所需的全部相关事项。分包商已充分考虑并自愿承担了合同价款中存在的工程缺陷、不确定因素及不可预见的风险。合同价款已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再另行计算。
2、工程款(进度款)结算及支付方式:按招标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主合同执行,支付形式为银行转账支付、供应链金融、银行承兑汇票等。支付前,分包商必须按双方确认的过程计量单或结算单,全额提供或开具并交付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所有对分包商工程量的计量都应在招标人从业主处取得工程量确认后方能作为支付工程价款和工程结算的依据,分包商最终结算的工程量要以招标方跟业主结算的工程量为依据进行。
4、如投标方要求改变上述约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需要修改内容进行说明。投标方未在投标文件说明的视为投标方认可上述约定。
六、开标、评标
1、开标:在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开标。
2、评标:选择合理低报价、履约能力强、诚实守信、有一定资金实力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七、服务承诺
1、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前述投标办法评选出的投标人。
2、招标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广西南宁市全安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志艺
电 话:18677149437
邮 箱:469403901@qq.com
监督机构: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集中采购部/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71-4977087/0771-4977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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