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2017年12月我院对小包装中药饮片实行招标,在2次挂网招标中,项目中的灵芝孢子粉(破壁)这一个品种有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徽林兰药业有限公司应标,项目中的红曲、麝香、熊胆粉、清艾条、青黛这五个品种只有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应标。现邀请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参加项目中红曲、麝香、熊胆粉、清艾条、青黛这五个品种的单一来源谈判,邀请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徽林兰药业有限公司参加项目中林芝孢子粉(破壁)的竞争性谈判(综合评分)。具体事项如下:
1.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小包装中药饮片招标
1.2单一来源谈判品种
包号 |
品种 |
包号 |
品种 |
包号 |
品种 |
1 |
红曲 |
2 |
熊胆粉 |
3 |
青黛 |
4 |
麝香 |
5 |
清艾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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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竞争性谈判品种
包号 |
品种 |
6 |
灵芝孢子粉(破壁) |
2.参加投标企业需具备的资质
2.1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果投标人为经营企业,需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GSP证书》;如果投标人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GMP证书》。
2.2企业信誉:三年内未因违规经营假劣药品而受到处罚。
3.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要求
3.1 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4月28日(双休日除外)09:00-11:30,14:30-16:30(北京时间)。
3.2 获取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药学部药库办公室;
3.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3.3.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3.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3.3生产企业提供GMP证书或经营企业提供GSP证书;
3.3.4近三年内未发生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承诺函;
3.3.5近三年内无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等不良记录的承诺函;
3.3.6报价单(报价以1g为单位,每个包号的报价单单独分开)
包号 |
品种 |
规格 |
生产厂家 |
经营厂家 |
报价(g/元) |
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递交地点将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具体要求:投标文件必须包含一份正本、陆份副本(投标文件首页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正、副本的内容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发生正本、副本内容冲突的情况,一切内容以正本为准。
6.联系方式
投标联系人:余小姐 投标联系电话:0755-81206769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