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徐州空港经济开发区魏林新型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金额
35814.5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5814.57万元
招标联系人谢海荣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元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汤顺0516-8811882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3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徐州空港经济开发区魏林新型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项目(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空港经济开发区魏林新型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项目已由睢宁县行政审批局以睢行审投资核﹝2021﹞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爱特莱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州空港经济开发区魏林新型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项目(一标段)EPC(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双沟镇徐宿淮盐铁路南侧。
2.1.2建设规模:项目新建建筑物总面积约270185.47平方米。(一标段建筑面积约:134950.14平方米,二标段建筑面积约:135235.33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标段一:35814.57万元;标段二:35601.68万元。
2.1.4工期要求:工期要求:7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50 日历天,施工工期: 65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1.5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方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施工图设计成果,必须通过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图和抗震审查并获得相关手续;  
(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二个标段。
本公告为一标段。每个投标人均可参与本项目的两个标段的投标,前一标段中标后继续参与后一标段的评标,但是不得再次中标。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审、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施工建设全过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并交付招标人使用,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或与招标项目规模相适应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如是联合体,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以牵头人为准):
3.3.1投标人业绩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不小于8万平方米或造价不少于1.5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类总承包业绩(EPC)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
3.3.2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满足下列要求:
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类的建筑面积不小于8万平方米或造价不少于1.5亿元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EPC)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施工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 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 否则视为未提供。】
注:类似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3.4 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机构”专栏,咨询电话0516-81311315、0516-88411315;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
(3)如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协议承揽施工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承揽设计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
(4)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2)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联合体牵头人可以为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 02 月  20  日至 2023年 03 月 23 日 0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 03 月  23  日 09 时30分。
5.2本次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9.1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睢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监管科  
9.2电话:0516-67012705
10. 其他
10.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爱特莱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元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睢宁县双沟镇镇政府院内北楼206号 地  址:睢宁县睢魏北路10号  
联 系 人:谢海荣                           联 系 人: 汤顺               
电    话:18361220020                      电    话:0516-88118828/15152521567       
 
  2023  年 0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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