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蚌埠市公安局指挥中心高清可视化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金额
17.17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7/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7.17万元
招标联系人梅警官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蚌埠市公安局指挥中心高清可视化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蚌埠市公安局指挥中心高清可视化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性质:服务类

项目预算:壹拾柒万壹仟柒佰叁拾贰元整(17.1732万元)

最高限价:壹拾柒万壹仟柒佰叁拾贰元整(17.1732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蚌埠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于20189月采购安装了高清可视化系统,从20187х24小时使用至今,为保证系统的正常使用,拟购买全包维保服务一年。

服务周期: 1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同时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蚌埠市公安局网站发布。

二、投标人资质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履行合同能力。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企业划型标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执行。

三、报名起止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4722日至726(工作日的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蚌埠市曹凌路601号蚌埠公安局主楼102房间

联系人:梅警官。联系电话:05522089295

维保范围内容和维保服务详细要求,请电联梅警官索取电子文档。

报名资料要求: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要注明项目名称);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电话);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盖章);保证使用原厂产品进行维保的承诺书或证明文件;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采用邮寄方式提交报名资料的,需要自行电话确认资料是否正确到达。

市财政局    监督电话0552-2045456

四、开标时间和资料要求

1开标时间:20247299

2.开标地点:市公安局主楼二楼首长决策室

3.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在开标现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

1)公司盖章的2024年至2025年度的系统维保总价报价表(需要注明项目名称)。

2)提供维保项目明细表,至少包括人员服务类(含数据库服务、拼接平台软件服务、现场巡检服务和现场故障维修服务等)单次维保明细价格和在维保期内预计每种维保类型发生的次数相乘得出的费用小计、硬件类全保服务,单次维保明细价格和在维保期内预计每种维保类型发生的次数相乘得出的费用小计,以及维保期内备品备件类服务(含备品种类、数量)的折旧损耗费用。以上三类费用:人员服务、硬件全保服务以及备品备件的折旧损耗费用的总和,构成了2024年至2025年维保总价的报价。

3)各类故障维修响应时间、维修方式和维修时限等维保承诺细则文书。

五、评标方式

1.开标时由被授权人公开宣读投标总价。

2.在满足投标资料文件要求的公司中,以最低价方法来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3.满足投标条件的投标人报名不足三家的,五日后重新发布招标公告。第二次招标时,满足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只有两家的,直接进行竞争性磋商,两家分别重新报价一次,以最低价方法来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第二次招标时,满足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只有一家的,经现场商务谈判来确定最终中标价格。

4.参加开标评审的评委(五名)评标劳务费由中标人按照蚌埠公共资源局(201791号《蚌埠市评标评审专家劳务费支付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现场支付。

六、签订合同

项目参与方应当保持单项价格的合理性,严禁出现不平衡报价的情况,项目采购结束后,项目建设单位有权对各单项价格进行核查,对于严重超过或低于市场价格的单价,将在正式合同中明确:对于认定为不平衡报价的单项,如果发生数量变动,将按照有利于项目建设单位的单价进行认价。

中标公示完成后,中标人须在五日内按照服务要求将维修备件提交甲方签收存放。

经甲方审计部门进行待签合同审计后,双方签订服务合同。

七、支付条款

1.签订合同后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合同款。

2.通过验收后,以验收确认的结果,对照合同中的单价,汇总出该年度实际发生的维保金额;再扣除因维保商违约而形成的扣除金额,核算出应支付的结算总额。

3.甲方最终支付金额限定在合同金额的50%100%之间。据实结算金额少于合同金额50%的,甲方支付至合同金额50%;据实结算金额高于合同金额的,甲方只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高出部分由乙方承担;据实结算总额在合同金额50%100%之间的,据实结算支付。

4.据实结算总额须由第三方审计进行结算审计。

5.以结算审计结果金额为最终支付额,支付时间节点为结算审计后的五个工作日内。

八、维保期满后的验收方式

维保合同期满后十日内,由甲方组织第三方专家(三人)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方式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核对双方记录的文本、图片,进行现场检查核验,对乙方履约的时间、方式、程序、内容、结果等内容进行验收,确认实际服务的种类和数量,确认维保商违约的服务种类和数量,形成验收结论。验收专家劳务费由乙方支付,支付标准按照蚌埠公共资源局(201791号《蚌埠市评标评审专家劳务费支付管理办法》文件规定。

九、合同履行服务质量违约规定

1.本服务项目禁止转让和分包。一旦出现,维保商须退还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并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赔偿金。

2.维保期间,因维保商不作为,对甲方故障报修需求在三日内不作实质响应的(不接电话、不派人到场或不采取维修措施),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且维保商须退还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并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50%的赔偿金。

3.因维保商原因,维修人员未按维保约定时限内到达现场的,每发生一次,结算时扣除合同总金额的2%,同一故障维修未及时到场的,超时次数以2小时为单位进行叠加和累计。

4.因维保商原因,每季度进行的现场巡检,每缺少一次,即在期满结算时,扣除合同总金额的5%;故障修复时间超过96小时的,每发生一次,结算时扣除合同总金额的5%;故障修复时间超过七天的,每发生一次,结算时扣除合同总金额的10%。同一故障修复超时的,按最高扣除比例扣除,不重复扣除。

十、合同的续签

一年维保期满后,在维保商认真履行维保义务的前提下,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经双方认可同意,在服务单价与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双方续签一年维保合同,连续续签不超过三年。

十一、免责声明

本栏目所发布的信息,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合法性,均由信息发布者自行负责。本网站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024722

项目名称:

蚌埠市公安局指挥中心高清可视化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人:

蚌埠市公安局

同级财政部门:

蚌埠市财政局

同级财政部门联系电话:

2046456

上级主管部门:

蚌埠市公安局

上级主管部门监督电话:

2089389

信息发布主体:

蚌埠市公安局

公告发布时间:

2024-07-22 10:00

 

公安局大屏维保-采购人承诺函.pdf

维保采购公告20240722.pdf

维保采购公告20240722.docx

公安局大屏维保-项目申报表-资金承诺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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