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市潼南区潼南东安大道187号房屋
金额
42.46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6/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2.4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辉昱和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23-6779271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重庆市潼南区潼南东安大道187号房屋

【信息时间:2023-06-14】【字号 大 中 小】【我要打印】【关闭】

特别提醒: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联系公告中写明的拍卖辅助机构,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拍卖费用。法院从未委托公告中写明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中介机构,请竞买人务必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收费的行为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变卖公告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6月30日10时至2023年8月29日10时(竞价周期与延时的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www.rmfysszc.gov.cn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重庆市潼南区潼南东安大道187号房屋

变卖标的物介绍:标的物位于重庆市潼南区潼南东安大道187号,房屋建筑面积为146.41平方米,套内面积为133.2平方米,房屋位于第6层,混合结构,室内装饰装修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变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42.46万元,变卖保留价:27.1744万元,变卖预缴款:27.1744万元,变卖保证金:4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重要提醒:1、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本院、辉昱和拍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2、变卖成交后,请买受人及时与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辉昱和拍联系,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辉昱和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辉昱和拍安排。重庆辉昱和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3-67792715、400-993-3305,或登录辉昱和拍网站自助预约:http://www.hepai123.com,或关注“辉昱和拍”微信公众号预约。

特别提醒:对于本公告载明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变卖方式

1、本次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可联合竞买,但需在变卖开始前向法院办理联合竞买手续。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变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特别提示

1、本次变卖标的物有抵押、已查封,现自住,已经通知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变卖成功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2、本次变卖标的物包含室内固定装饰装修价值,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

3、据《评估报告》显示,本次变卖的标的根据《重庆市房地产权证》记载,房屋坐落为潼南县潼南东安大道187号,根据《户室详细情况》(查询单位:重庆市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查询时间:2022年10月19日)记载:坐落为潼南县潼南东安大道187号1幢8-6-2号。现场勘查时,标的物仅悬挂有“2幢”门牌,未悬挂“1幢”门牌,本次变卖标的的实际地址为潼南区东安大道187号1幢8-6-2号房屋,公告描述地址按《重庆市房地产权证》记载进行描述。

4、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应由出卖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由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垫付税费。

5、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法院及变卖人不保证变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7、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与本院联系。

8、出现法定事由时,本院有权依法决定暂缓、中止、撤回司法变卖。

9、普通竞买人应在竞价程序结束前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在线报名,并以“在线支付”或“转账汇款”的方式将保证金缴纳至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指定的联付通账户。

变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变卖未成交或者变卖中止暂缓撤回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买受人的变卖余款须在变卖成交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潼南支行,账号:01520144099999014299)。

10、如果买受人变卖竞买成功后反悔不买,法院将依照法规从变卖预缴款中扣除相应的保证金金额,剩余的钱款退回反悔买受人,执行法官应当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扣除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变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11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rmfysszc.gov.cn/helpcenter.html#entered_9

12、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客服专线023-63088881。

辉昱和拍咨询电话:023-67792715、400-993-3305。

辉昱和拍自助预约网站:http://www.hepai123.com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44598065。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23-44564110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联系地址:重庆市潼南区兴潼大道38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网上报名及竞价操作演示详见:

http://www.rmfysszc.gov.cn/help/solve/default.shtml

附:评估报告、执行裁定书。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

2023年6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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