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东粤能电力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批日常维修材料框架物资采购项目-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zb-2024-007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众源投资有限公司供应链服务部
代理联系人罗经理0668-8336815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东粤能电力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批日常维修材料框架物资采购项目-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东粤能电力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批日常维修材料框架物资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东粤能电力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批日常维修材料框架物资采购项目(采购编号:ZY-ZB-2024-0077)评标工作已结束。按照招标方案、招标文件的要求,现将推荐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推荐中标候选人

序号

标包

推荐次序

中标候选人

质量

资格能力条件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南创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茂名市丰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第三中标候选人

茂名市德尚建材有限公司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

第四中标候选人

茂名市茂南区新力建筑材料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

第五中标候选人

茂南区新威建材商行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

第六中标候选人

茂名市博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


第一中标候选人

化州市益烨建筑装饰材料商行(个体工商户)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8

第二中标候选人

茂名市茂南区新力建筑材料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9

第三中标候选人

茂名金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0

第四中标候选人

电白区锐鼎盛建材店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1

第五中标候选人

河南创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2

第六中标候选人

广东昊元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3


第一中标候选人

高州市恒昌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4

第二中标候选人

茂名旭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5

第三中标候选人

茂名市辉越建材有限公司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6

第四中标候选人

茂南区清欢堂装饰材料商行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7


第一中标候选人

信宜市博尚装修材料有限公司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8

第二中标候选人

信宜市城筑坊建材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9

第三中标候选人

信宜市港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0


第一中标候选人

茂名橘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公示期
公示期为5天,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9日。
三、业务咨询及电话
咨询人:廖工
咨询电话:0668-2882650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人民北路50号大院众源大厦5楼502供应链服务部
四、异议及处理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众源投资有限公司供应链服务部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人民北路50号大院众源大厦
邮编:525000
联系人:罗经理
联系电话:0668-8336815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所针对的对象、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采购项目的参与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机构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将异议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5.对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提出;
6.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四)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本采购项目参与者,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或非招标采购过程的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异议。
(五)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的,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五、监督与投诉
投诉单位:广东众源投资有限公司监审部
联系电话:0668-8386896


广东众源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6月5日




附件1异议书(模板)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XX年XX月XX日

异议提出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联系邮箱


联系电话


异议的对象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相关请求及主张


相关证明材料和有效线索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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