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松溪县社会治理信息化及智能化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智慧交通系统子项目设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金额
39.3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闽建信延[2023]招025号
预算金额39.34万元
招标公司松溪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艾1510509966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松溪县社会治理信息化及智能化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智慧交通系统子项目设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松溪办事处(红旗街18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4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建信延[2023]招025号
项目名称:松溪县社会治理信息化及智能化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智慧交通系统子项目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9.3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3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方式
预算总价

01
松溪县社会治理信息化及智能化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智慧交通系统子项目设计
一项
详见招标文件
 松溪县公安局 
黄先生18065770057
393400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特定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专业工程咨询乙级以上资质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8日  至 2023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松溪办事处(红旗街187号)
方式:7.发售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7月28日至2023年08月02日(正常上班时间)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8.获取采购文件地点: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松溪办事处(红旗街187号)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4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松溪办事处(红旗街187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04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松溪办事处(红旗街18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松溪县社会治理信息化及智能化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智慧交通系统子项目设计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松溪县公安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谈判 方式组织 松溪县社会治理信息化及智能化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智慧交通系统子项目设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项目名称:松溪县社会治理信息化及智能化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智慧交通系统子项目设计. 项目编号:闽建信延[2023]招025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方式
预算总价

01
松溪县社会治理信息化及智能化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智慧交通系统子项目设计
一项
详见招标文件
 松溪县公安局 
黄先生18065770057
393400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特定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专业工程咨询乙级以上资质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7.发售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7月28日至2023年08月02日(正常上班时间)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8.获取采购文件地点: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松溪办事处(红旗街187号)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4日下午16:00:00。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2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谈判时间:2023年08月04日下午16:00:00
12、谈判地点: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松溪办事处(红旗街187号)
1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参加投标合同须附人民币叁仟玖佰元整做为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标时间前一日从企业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方式转入下述银行帐号(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
开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延平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
账    号:13910101040025517
14、采购人:松溪县公安局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法:18065770057
15、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南福路22号亿发建材市场17幢06号六层
联系人:小艾  电话:1510509966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松溪县公安局     
地址:/        
联系方式: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法:180657700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南福路22号亿发建材市场17幢06号六层            
联系方式:联系人:小艾 电话:151050996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  1806577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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