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城市轨道交通M101线工程占用城市绿心森林公园绿地(绿心路-运兴路)苗木移植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340.43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0/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yh-zb2024tz-tz-sg0077
预算金额340.43万元
招标联系人金鑫010-6156676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观亿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晓峰010-6157967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30
公告正文
北京城市轨道交通 M101 线工程占用城市绿心森林公园绿地(绿心路-运兴路)苗木 移植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YH-ZB2024TZ-TZ-SG0077)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通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城市轨道交通 M101 线工程占用城市绿心森林公园绿地(绿心路-运兴路)苗木移植 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40.436556 万元,招标 人为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城市轨道交通 M101 线工程占用城市绿心森林公园绿地(绿心路-运兴路)苗木 移植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北京城市轨道交通 M101 线工程占用城市绿心森林公园绿地(绿心路-运兴路)苗木 移植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 体,须具备有效营 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能力; 2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且不 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4 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未被取消,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 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5 凡受托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 标。 7 其他要求 7.1 投标人应承诺施工过程中在禁用区内不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严格遵守施工工地 扬尘控制、施工企业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园林绿化废弃物禁烧的管控措施; 7.2 投标人应提供针对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承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10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14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工程 北京城市轨道交通 M101 线工程占用城市绿心森林公园绿地(绿心路-运兴路)苗木移 植工程 (工程名称),招标人为 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人民政府,工程建设资金来源 国有资金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观亿华招标代理有限公 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绿心公园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 2.3 计划投资总额 340.436556 (万元) 2.4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2.5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包括绿心公园内苗木移植、绿心路两侧苗木移植、P11 停车场苗木 移植及相应苗木养护等工程量清单图纸包括的全部内容。 2.6 划分标段的说明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 常开业状态,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 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3.4 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未被取消,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 质量、安全等问题; 3.5 凡受托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 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 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7 其他要求 3.7.1 投标人应承诺施工过程中在禁用区内不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严格遵守施工工 地扬尘控制、施工企业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园林绿化废弃物禁烧的管控措施; 3.7.2 投标人应提供针对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承诺; 4.信誉要求 4.1 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相关名单。4.2 其他要求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时间:2024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4 日,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北京观亿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中心小学往西 100 米路北)第一幢一层招标部) 5.3 方式:现场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 5.3.1 经办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 5.3.2 营业执照复印件; 5.3.3 投标人单位公司简介或公司章程(该简介或公司章程中应能明确说明投标人与其他公 司之间母子公司关系及相关控股关系等,需骑缝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一 套。 5.4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6.1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30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6.2 投标文件截止地点(开标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如有变动另 行通知)。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人民政府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 联 系 人:金鑫 电 话:010-6156676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观亿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中心小学往西 100 米路北 联 系 人: 宋晓峰 电 话: 010-61579677 电子邮件: gyhzb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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