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0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工程招标信息详情
工程名称: 长沙梅溪湖?金茂湾三期F22地块工程监理
建设单位: 长沙乾璟置业有限公司
所在市州: 长沙市
截止时期:
招标详情: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沙梅溪湖·金茂湾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沙乾璟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三期F22地块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长沙梅溪湖?金茂湾三期F22地块工程监理2.2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梅溪湖2.3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23117.10㎡,其中5#栋为地上42层、地下2层,建筑面积20766.79㎡;6#栋为地上43层、地下2层,建筑面积42495.66㎡;8#栋为地上47层、地下2层,建筑面积37358.79㎡;2#栋门卫建筑面积191.31㎡;3#栋商业建筑面积697.6㎡;4#栋商业建筑面积765.29㎡;地下室为二层,建筑面积20841.65㎡。2.4 工程造价:约30000万元2.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2.6 监理服务期:本招标项目各单项单位工程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保修期结束2.7 质量要求:合格2.8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执行2.9 招标范围:长沙梅溪湖?金茂湾三期F22地块工程范围内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建筑物及所含地下室的土建及初步装饰工程、室内电气及给排水安装工程;土石方工程;外立面装饰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室外道路工程及室外排水工程;精装修工程;桩基工程;边坡支护工程;门窗工程;栏杆工程;入户门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电梯工程等附属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安全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等本项目各单项单位工程的建设全过程的监理;2.10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3.2企业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3.3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 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小于8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上注明的竣工时间为准。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以及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3.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3.4.1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4人(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总监理工程师除外),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3.4.2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包括长、望、浏、宁四县区)最多有一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不允许在其他建设项目中任职),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不得有在监项目(业绩不做要求)。3.4.3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3.4.4拟任监理员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3.4.5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3.4.6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3.5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 2017年11月至 2018年1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3.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评标办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采用《湖南湘江新区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新建发【2016】230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办法。5.投标保证金: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5.2投标保证金要求在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户名: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账号:36815 01001 00135 240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沙芙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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