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
采购公示名称: | 裕安30区冠利达大厦通信室分系统站址租赁协议续签合同 | 采购公示编号: | GDDYLYCGGS2021052426 | ||||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 2021-05-24 15:21:00 |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 2021-05-27 15:21:05 | 终止: | 否 |
采购公示正文 | |||||||
【裕安30区冠利达大厦通信室分系统站址租赁协议续签合同】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裕安30区冠利达大厦通信室分系统站址租赁协议续签合同】项目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1.采购内容 为满足【裕安30区冠利达大厦通信室分系统站址租赁协议续签合同属于续签,使用双方认可的合同格式。 租赁期限:共3年 。 场地租赁费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金由甲方缴纳。 电费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票或供电局发票复印件、分割单及收款收据。 乙方需要增设专用电表、电力电缆的,甲方应予以及时配合并协助完成报装 。 2.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3. 【2018年7月1日起至 2021年6月30日;因原合同租期为3年,因此, 与深圳市瑞思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符合《中国电信广东公司采购管理办法(2017)》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情形第二种 “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特许/专营权等属此类) 4. 单一来源【深圳市瑞思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1.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 21】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7】日,共3天。 【说明: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1.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公司 电话:【18926060111】 邮箱:【18926060111@189.cn】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30区宝安分局电信大院】 1.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公司 20【 21】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