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景泰县建顺煤业有限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环境信息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09/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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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精神,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5年7月1日),结合《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4年甘肃省省级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甘环气候发〔2024〕1号)文件的要求,我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将我公司环境信息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景泰县建顺煤业有限公司位于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具,矿井生产能力为30万t/a,主要产品为煤。

二、主要污染物来源情况及达标情况

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是井下排水、职工生活污水及少量的初期雨水。井下排水设井下水处理站,井下排水经井下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1、表2规定的标准限值要求后,排水部分回用后,剩余部分排入沙沟。

生活污水主要来自于厂区办公楼、澡堂、食堂以及职工宿舍,生活污水目前同非下排水混处理,排水部分回用后,剩余部分排入沙沟。

2、煤矿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排矸场扬尘、风井粉尘和瓦斯、地面生产系统分散产 尘以及汽车运输扬尘,均为无组织排放。采暖燃煤锅炉废气,采用燃煤锅炉采用脱硫塔+湿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3、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煤矸石、废机油、生活垃圾和废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等。

4、噪声来自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如凿岩爆破、各类水泵、空压机等。源强大约在 80~110dB(A)之间。

三、 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废气:锅炉废气:根据2023年5月4日甘肃泓泉生态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烟尘浓度为42-47mg/m3、二氧化硫浓度为78-106mg/m3、氮氧化物浓度为129-185mg/m3,低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中标准限值要求。煤矿废气:根据2019年10月22~23日甘肃绿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厂界无组织 颗粒物的监测结果(甘绿创监字[2019]10043号)表明,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 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 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噪声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执行,昼间标准为60dB(A),夜间标准为50dB(A)。根据监测报告企业厂界昼间噪声稳定达标。

企业名称:景泰县建顺煤业有限公司

公司法人王之文

监督电话:18609436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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