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bj50/t-157-2022
预算金额64820.66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重庆寸滩国际新城邮轮母港片区城市路网工程-A区路网工程、 重庆寸滩国际邮轮中心土石方及支护工程
答疑及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答疑补遗如下:
一、答疑
问题(一)
招标文件第25页,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费纳入投标报价中,包干使用。些条与渝建[2015]420号文件相违背,质量检测业务,应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委托单位不是建设单位的质量检测报告不得作为竣工验收资料?
答复:根据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约定,实施过程中质检单位经建设单位核实资质后,由建设单位与质检单位签订合同,并且由建设单位直接向其支付检测费用。故并未违背文件规定。
问题(二)
1、  投标须知中投标报价第17条本工程办理各种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相关费用,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须纳入投标报价中。请问属于施工单位需要办理的证件、批件,所需费用施工单位承担,如果是需要建设单位办理各种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需费用是否应建设单位承担?
答复:本项目施工所需所有证件、批件办理(包括建设单位办理部分)的费用,投标人综合考虑纳入报价中。
问题(三)
1.请招标人明确场内现有雨水箱涵迁改工程与拟建工程的位置关系?
答复:施工图已明确。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规定自行踏勘现场了解相关情况。
2.请提供现施工雨水箱涵迁改工程竣工时间?
答复:计划2023年春节前完工。
3.现施工雨水箱涵迁改工程是否与拟建工程存在施作业面移交关系?
答复:无移交关系。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规定自行踏勘现场了解相关情况。
4.请提供拟建工程地下及周边管线埋设相关图纸。
答复:已提供。详招标挂网文件06.邮轮中心地形图.zip和03.A区路网管线地形图.zip。
5.请提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接驳位置及相应容量。
答复:施工水电接入点示意图以附件形式随补遗发出。
6. 请提供构象台与拟建道路位置关系。
答复:招标挂网文件03.A区路网管线地形图.zip和06.邮轮中心地形图.zip中已明确。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规定自行踏勘现场了解相关情况。
问题(四)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投标保证金中约定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其示范文本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应严格执行其示范文本,不得对示范文本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但是由于在示范文本中不能体现申请人(即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不符合银行出具保函标准,银行不予出具包含,请问投标人能否在示范文本正文保函申请人(即投标人)处增加单位名称?如果不在此处增加单位名称,请问在文本何处体现?
答复:投标人可以在示范文本正文保函申请人(即投标人)处增加单位名称。
问题(五)
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项目总工期112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1月30日,A去路网工程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因按照2022年11月30日开工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工期为1128日历天,与总工期1125日历天不相符,请问项目工期是按照1125日历天控制,还是按照2022年11月30日开工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来控制?
答复:按1125日历天控制。
2、请问邮轮中心、A区路网开始施工时间是否均为2022年11月30日?
答复:2022年11月30日为预计的开工时间,具体以实际开工令为准。
3、根据招标文件,项目存在轨道保护费用,因此需明确开展轨道保护的作业范围,能否以CAD图的形式明示具体保护部位?
答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按照重庆市轨道交通相关管理规定由投标人踏勘现场后编制保护方案,并将相关保护费用纳入投标报价中;最终将以轨道控保批复为准控制现场保护作业范围,投标人应自行综合考虑相关实际保护范围调整风险并将费用纳入报价。
4、新中标单位进场后,现有施工单位中建八局大门什么时候移交完毕?中建八局现有施工场地(顶管工作井等位置)什么时候移交完毕?
答复:本招标项目中标单位进场后,应立即履行对现有港区出入口的管理责任,并按招标文件相应要求进行报价;中标单位是否使用现有港区内施工单位中建八局的港区出入口大门,可由中标单位自行协商中建八局,也可由中标单位自行新建大门,相应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后报价。中建八局现有施工工程预计2023年春节前完工,完工后场地尽快移交。
问题(六)
招标文件中要求中标人对邮轮母港片区土地管理,请问中标人是否对整个邮轮母港片区做封闭打围?
答复:中标人结合邮轮母港片区现有围网,实行全区域封闭管理,包含出入口,土地管理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问题(七)
请问该项目与北滨路东延伸段界面划分与相互移交标准具体要求是什么。
答复:施工图已明确。
问题(八)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1条约定,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第3.5.2条约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允许的工程,但必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分包。
提问: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存在前后矛盾,但根据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专用合同条款应当优先于招标文件,因此本项目在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可分包,请明确;
答复:详见补遗内容。
2、《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第14.2.1.3条约定,以发包人会同跟审单位、监理人、承包人根据有效资料共同确定竣工结算金额作为合同竣工结算价。
提问:本项目结算经过发包人审核、结算跟审单位审核、以及上级有权审计主管部门审核,但未明确上述审核的对应期限,存在竣工结算时限较长的可能性,请明确的竣工结算各阶段审核期限。
答复:请详见招标文件合同相关结算条款约定,投标人自行考虑风险后报价。
3、《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第16.1.4条约定,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付款,不适用通用合同条款16.1.4。
提问:《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第16.1.4条约定,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付款,不适用通用合同条款16.1.4条,但专用条款中也无其他规定,未约定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付款期限。请明确!
答复:详补遗内容。
4、《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第12.4.4条第2款约定:③分部分项工程费:……累计支付工程进度款达到合同价款、设计变更及增减项目调整金额经调整后的合同价款总额的80%时(扣除非承包人实施的发包人暂列金及专业工程暂估价部分),暂停支付。
提问:根据上述条款,分部分项工程费累计支付至合同价款总额的80%时暂停支付,承包人存在垫资的风险,能否删除本款或者提高比例,请明确。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九)
1.P162页 11.1.2中可调价差材料中能否增加电线电缆、钢材;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自行考虑可能存在的涨跌风险、纳入投标报价。
2.P168页 13.2竣工验收中,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包括合同要求的试验、试运行以及检验均已完成,并符合合同要求时,能否增加AZ段或AH段道路分段验收。
答复:按相关规范及标准执行。
3.清单中排水工程钢筋混凝土雨水连接管缺型号,请明确?
答复:清单中排水工程钢筋混凝土雨水连接管型号为D300。
4.招标文件P165:无论任何原因导致当月非正常施工日历天数小于等于 7 天,且当月实际完成产值小于计划完成产值的 90%,或因发包人与承包人对审核进度报表存在较大分歧无法达成一致的,暂不支付当月工程进度款,待下月完成后连同下月进度款一同支付,承包人不能因此影响下月完成计划。请问是否可将无论任何原因改为承包人原因。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5.请问是否可明确结算审核程序?
答复:本项目为业主自筹资金的国有投资项目,结算审核按国家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基本流程为:结算资料完整提交后,先监理单位审核后,再由本项目跟审单位审核,上级主管部门是否审核及审核时间按主管部门规定执行。请详见招标文件合同相关结算条款约定,投标人自行考虑风险后报价。
问题(十)
1、②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 2021 年 10 月至 2022 年 9 月。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请问提供本单位分公司社保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请明确。  
答复:符合要求,可以提供分公司养老保险。
2、清单中道路路缘石的材质不明确?
答复:清单中已明确材质,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清单内容。
3、图纸中只明确了花岗石路平石,路缘石砼靠背且清单中也未编制此清单?
答复:已编制此清单,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清单内容。
问题(十一)
1、②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 2021 年 10 月至 2022 年 9 月。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请问提供本单位分公司社保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请明确。  2、清单中道路路缘石的材质不明确?3、图纸中只明确了花岗石路平石,路缘石砼靠背且清单中也未编制此清单?
答复:同问题(十)答复内容。
问题(十二)
1.(招标文件69页)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中建议签约合同价价税分离,分别列明含税价、不含税价、税金。根据《印花税法》第五条:应税合同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且根据税务局要求,合同列明价税分离金额,方可按照不含税价进行印花税缴纳;否则按照含税价进行印花税缴纳,势必加重双方税负。
答复:详见补遗内容。
2.本项目用地是否已经过有关部门批复,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否已经办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2条规定,未取得项目规划审批手续可能导致建筑施工合同无效。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3.专用合同条件第2.4.1.1条(招标文件第139页):若因北滨路东延伸段完工预计时间延迟,则发包人只对工期进行补偿,不补偿费用。
专用合同条件第3.1.10.22条(招标文件第142页):预计北滨路东延伸段年底前开工,结合发包人提供的北滨路东延伸段与本项目的位置关系图纸以及工程建设时序,承包人综合考虑可能由此引起的交叉施工措施费,停工、窝工、协调等相关费用,已含在措施费报价中包干使用。非承包人原因影响工期的,发包人仅对工期予以顺延,不予费用赔偿。
专用合同条件第16.1.2条(招标文件第175页):(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的违约责任:经发包人批准,工期可以顺延,但承包人不能因此提出费用索赔。
(2)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经发包人批准,工期可以顺延,但承包人不能因此提出费用索赔。
(3)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经发包人批准,工期可以顺延,但承包人不能因此提出费用索赔。
(7)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经发包人批准,工期可以顺延,但承包人不能因此提出费用索赔。
(8)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经发包人批准,工期可以顺延,但承包人不能因此提出费用索赔。
上述条款都约定了,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只顺延工期不补偿费用,上述条款约定不合理,工期延误必定将导致承包人停窝工损失,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将自身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赔偿责任全部免除,导致发包人可以不经约束地随意工作,不顾及停工导致的承包人损失,对承包人极其不利,且《民法典》第八百零四条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补偿停窝工损失是发包人法定义务,也是公平合理原则的体现,同时也是对承包人的是适度保护。
建议:上述条款中发包人仅对工期予以顺延,不予费用赔偿、工期可以顺延,但承包人不能因此提出费用索赔等表述,修改为工期相应顺延,由此导致承包人损失的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后确定补偿费用。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十三)
专用合同条件第2.4.1.1条(招标文件第139页):若因北滨路东延伸段完工预计时间延迟,则发包人只对工期进行补偿,不补偿费用。
专用合同条件第3.1.10.22条(招标文件第142页):预计北滨路东延伸段年底前开工,结合发包人提供的北滨路东延伸段与本项目的位置关系图纸以及工程建设时序,承包人综合考虑可能由此引起的交叉施工措施费,停工、窝工、协调等相关费用,已含在措施费报价中包干使用。非承包人原因影响工期的,发包人仅对工期予以顺延,不予费用赔偿。
专用合同条件第16.1.2条(招标文件第175页):(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的违约责任:经发包人批准,工期可以顺延,但承包人不能因此提出费用索赔。
(2)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经发包人批准,工期可以顺延,但承包人不能因此提出费用索赔。
(3)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经发包人批准,工期可以顺延,但承包人不能因此提出费用索赔。
(7)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经发包人批准,工期可以顺延,但承包人不能因此提出费用索赔。
(8)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经发包人批准,工期可以顺延,但承包人不能因此提出费用索赔。
上述条款都约定了,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只顺延工期不补偿费用,上述条款约定不合理,工期延误必定将导致承包人停窝工损失,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将自身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赔偿责任全部免除,导致发包人可以不经约束地随意工作,不顾及停工导致的承包人损失,对承包人极其不利,且《民法典》第八百零四条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补偿停窝工损失是发包人法定义务,也是公平合理原则的体现,同时也是对承包人的是适度保护。
建议:上述条款中发包人仅对工期予以顺延,不予费用赔偿、工期可以顺延,但承包人不能因此提出费用索赔等表述,修改为工期相应顺延,由此导致承包人损失的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后确定补偿费用。
答复:同问题(十二)3.答复内容。
问题(十四)
投标人具有一个左线长度1km,右线长度1km盾构法施工的地下轨道业绩是否满足隧道总长度为1.5km的业绩要求?
答复:业绩要求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否满足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评审。
问题(十五)
1、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和安全文明施工费需保留几位小数?
答复: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安全文明施工费保留到分,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招标人给定的金额填报。
2、投标人具有独立施工的轨道交通工程,全线为地下段,站房为地下站,区间为盾构法施工,单个区间长度达到1.5km,盾构法是采用暗挖法施工修建隧道的一种全机械化施工方法。且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明确显示该工程站房为地下站,区间为盾构法施工。请问此业绩类别是否可以认定为属于轨道工程的隧道业绩。
答复:业绩要求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否满足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进行评审。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此处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是否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中之一即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复:是。
4、现国家推行社保属地化,各单位都在积极响应,以分公司名义在分公司属地购买社保,且其也在分公司所在地就业,更能保护业主利益,更能保证完全到岗履职。(投标人分公司为无独立法人的企业分支机构)。请问是否可以使用投标单位分公司名义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答复:可以提供分公司养老保险。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因各地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开具的具体要求,只能开具近3年或近1年的参保证明,无法开具人员从入职本单位的起始参保时间。请问,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是否指参保时间/缴费时间只要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即可。
答复:是。
6、我司为红名单中的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含保函)金额减半,请问,投标函中填写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应填写招标文件原金额1400万元还是减半后实际缴纳金额700万元。
答复:按实际缴纳金额填写。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低价风险担保要求无,请问,低价风险担保缴纳承诺书是否需要提供,(1)如需要提供,是否保持格式不变不填写任何内容,仅在需要签字或盖章的位置签字或盖章;(2)若不需要提供,是否在投标文件中删除此页,并同时删除投标函目录中(四)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如有),若删除此页,电子投标系统中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上传什么资料。
答复:本招标项目不需要提供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删除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部分中的(四)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如有)。
8、电子投标系统中投标函为锁定不可修改格式,请招标人明确,是否除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格式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均以软件制作导出盖章的招标文件格式为准。
答复:详见补遗内容。
9、关于投标函附录中的填写内容,请招标人明确:
(1)工期约定内容是否填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 缺陷责任期里的所有内容,还是仅需填写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答复:详见补遗内容。
(2)分包约定内容是否填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分包里的所有内容,还是仅需填写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答复:详见补遗内容。
(3)工程质量要求约定内容是否填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里的所有内容,还是仅需填写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答复:详见补遗内容。
10、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请问证书是否提供正本或副本的扫描件均可?
答复:是。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请问,是否仅需提供审计报告、财务报表中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即可,无需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答复:需要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12投标文件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是否提供关键页即可?
答复:应提供完整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问题(十六)
本项目用地是否已经过有关部门批复,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否已经办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2条规定,未取得项目规划审批手续可能导致建筑施工合同无效。
答复:同问题(十二)2.答复内容。
问题(十七)
问题1:既有挡墙、隧道、涵洞等是否需要安全评估,若需要,是否由发包人邀请第三方专业评估单位评估后出具报告;
答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2:发包人指定临时堆场是否为场地A\B\C\D区均可用,临时堆场场地是否属于待开发地块,该项目施工期间是否会开发?
答复:详招标挂网文件施工期间片区堆场情况及路线图.png,投标人编制方案时须满足招标人给定的临时堆土场能堆放道路开挖的全部土石方(除AH2路及邮轮中心不可用于回填的土石方外)。
问题3:土石方开挖方式自行考虑吗,若遇石方是否能考虑爆破施工?
答复:本工程土石方开挖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在重庆市轨道交通相关管理规定的保护线范围内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保护范围内严禁爆破开挖,具体方式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其他区域的土石方开挖方式由投标人根据施工图设计、地勘报告、现场情况,自行踏勘现场后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开挖方式。
问题4:挡墙、高边坡、大切坡的监测是否由中标人请第三方监测机构实施并出具报告?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5:本项目若涉及到的拆迁工作是否由中标人负责?
答复:中标人不负责拆迁工作。
问题6:招标文件P40注:投标人应于2023年6月完成与北滨路东延伸段共建段的土石方开挖,达到移交标准,并移交北滨路施工单位继续实施,待2024年3月北滨路施工单位实施完毕后,移交中标人继续实施。,请提供北滨路东延伸段共建段的土石方开挖图纸资料,请问该项目与北滨路东延伸段界面划分与相互移交标准具体要求。
答复:施工图已明确。
问题7:请业主提供现场变压器布置图、地下电缆位置图、燃气管线等图纸。
答复:地下电缆位置图、燃气管线已提供,详招标挂网文件03.A区路网管线地形图.zip和06.邮轮中心地形图.zip,现场变压器布置图以附件形式随补遗发出,但该图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变化,请投标人自行充分考虑。
问题8:招标文件正文中,P94页的7.1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含内容中如(6)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与P58页评分标准中的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存在细微区别,实际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中以谁命名?其他几个章节名类似,请明确。
答复:投标时按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技术部分评分标准提供技术方案,中标后按专用合同条款7.1项要求提交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
问题9:项目中标后中建八局进场大门什么时候移交?
答复:本招标项目中标单位进场后,应立即履行对现有港区出入口的管理责任,并按招标文件相应要求进行报价;中标单位是否使用现有港区内施工单位中建八局的港区出入口大门,可由中标单位自行协商中建八局,也可由中标单位自行新建大门,相应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后报价。
问题(十八)
1.(招标文件69页)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中建议签约合同价价税分离,分别列明含税价、不含税价、税金。根据《印花税法》第五条:应税合同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且根据税务局要求,合同列明价税分离金额,方可按照不含税价进行印花税缴纳;否则按照含税价进行印花税缴纳,势必加重双方税负。
答复:同问题(十二)1.答复内容。
问题(十九)
《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第2.4.1.1条约定:……承包人应充分考虑本路网工程与北滨路东延伸段隧道建设时序不一致造成的工期、费用等影响。承包人应于2023年6月完成与北滨路东延伸段共建段的土石方开挖,达到移交标准,并移交北滨路施工单位继续实施,待2024年3月北滨路施工单位实施完毕后,移交承包人继续实施。若因北滨路东延伸段完工预计时间延迟,则发包人只对工期进行补偿,不补偿费用。
《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第3.1.10.28条约定:承包人必须响应发包人的总工期要求,各种赶工措施费、夜间施工费等一切为满足工期要求的投入,已含在措施费报价中包干使用。
《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第7.5.1条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除通用条款约定外,因下列情况导致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的,工期顺延,费用不调整:(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场地,且该未提供开工条件直接影响项目关键线路的;(2)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且该错误或疏漏直接影响项目关键线路的;(3)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批准等文件,且该未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批准直接影响项目关键线路的;(4)变更未及时审批,直接影响项目关键线路的;(5)实施变更直接影响项目关键线路的;(6)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暂停施工、停建、缓建的;(7)因征地拆迁、当地群众阻工等情形的;(8)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因发包人原因未按计划开工日期开工的,发包人应按实际开工日期顺延竣工日期。
《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第16.1.2条约定,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经发包人批准,工期可以顺延,但承包人不能因此提出费用索赔。
提问:上述情况下发包人仅同意工期顺延,但费用的增加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对承包人而言极为不利,能否在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的同时,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合理的费用补偿,请明确。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应综合考虑上述情况,将相关费用纳入投标报价。
问题(二十)
质疑1:建议增加主材调差范围,将钢筋改为钢材。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2:红线内的仓库如何处理?
答复:本项目红线内无仓库。
问题(二十一)
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附录中要求填写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的约定内容,请问填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还是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答复:详见补遗内容。
问题(二十二)
提供一个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业绩同时满足轨道工程的隧道长1.5km及以上并且此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总长4.5km及以上的,是否满足要求?
答复:业绩要求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否满足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进行评审。
问题(二十三)
我司轨道交通业绩中,所有车站均为地下站,盾构区间长度也超过1.5km,但竣工验收证明上未明确区间施工工法,该竣工验收证明是否满足企业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答复:业绩要求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否满足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进行评审。
问题(二十四)
1.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重庆版)投标函中,工期和工程质量自动生成为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需要修改成具体工期天数及质量具体要求。
答复:详见补遗内容。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
 3.2类似项目业绩规模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项业绩要求:
(1)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4.5km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或单项合同4.5km及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2)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隧道总长1.5km及以上的隧道工程(指 城市道路工程中的隧道、地铁或轨道工程的隧道、城市地下交通工程 的隧道)。
注:城市道路工程业绩应为新建项目,投标人提供的施工业绩可 由1个或2个合同组成,即允许1个合同同时满足(1)、(2)项,或 者允许2个合同分别对应满足(1)、(2)项,以上2种情况均视为满足业绩要求。
质疑: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土石方开挖、支护、城市道路、桥梁工程,不涉及轨道建设内容(轨道23号线为项目建成后实施),但业绩要求中却设置了轨道业绩,有为特定单位设置入围条件的嫌疑,建议取消轨道相关业绩的要求。
答复:本工程业绩与项目相符合,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二十五)
寸滩港A区路网工程技术标质疑:技术标超过300页,是否为废标或作扣分处理。
答复: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已说明“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
问题(二十六)
根据招标文件中对业绩竣工图的要求,竣工资料已移交档案馆,只需要提供竣工图足以证明业绩规模,建议取消竣工图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要求。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二十七)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11页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的,还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和盖章齐全(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的竣工图(封面、目录、总说明、总平图及其他可以证明规模的部分)。
提问:我单位业绩竣工图只有盖有竣工图章的版本,请问是否满足要求?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二十八)
因本次代理服务费有中标人缴纳,那么是否代理服务费需要在清单中单列出来?
答复: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问题(二十九)
本次招标文件工程名称有几处地方不一致,请问是否均以前附表1.1.4的名称为准?
答复:工程名称统一为“重庆寸滩国际新城邮轮母港片区城市路网工程-A区路网工程、重庆寸滩国际邮轮中心土石方及支护工程”。
问题(三十)
1.景观工程中41项,清单名称150mm厚C20砼垫层项目特征150mm厚C15砼垫层,清单与特征中的砼标号不符,以何为准?
答复:本次发出的清单内容中已调整,详见随最高限价的通知发出的工程量清单。
2.本工程工期较长,建议施工内容内安装工程涉及的钢材、电线电缆参与调整材料价差。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3.1条履约担保约定:红名单中的中标人履约担保金额为应缴纳金额的80%;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履约担保无此约定,是否应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约定为准?
答复:详见补遗内容。
4.在清单编制说明第3.4.1条约定:本项目 A 区路网工程所有技术措施相关费用已列入A 区路网工程单独的一个名为技术措施费的单位工程,其他单位工程不再计列。寸滩国际邮轮中心土石方及支护工程所有技术措施相关费用已列入邮轮中心土石方及支护工程-支护工程中,其他单位工程不再计列 。但是在AZ1道路、AZ5道路,技术措施中还存在脚手架清单项,请明确AZ1道路、AZ5道路技术措施中脚手架清单项是否不再计价。
答复:招标清单已修正,详见随最高限价的通知发出的工程量清单。
问题(三十一)
1.投标文件新点软件导出的格式和招标文件后附的格式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个为准。例如:新点软件资格审查部分目录有8项,招标文件250页只有7项,前者多了(二)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答复:详见补遗内容。
2.投标函附录工期约定内容直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备注不填写,是否满足要求?
答复:详见补遗内容。
3.投标函附录分包约定内容直接填写不允许,备注不填写,是否满足要求?
答复:详见补遗内容。
4.投标函附录工程质量约定内容直接填写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备注不填写,是否满足要求?
答复:详见补遗内容。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页面底下的注:和后面的内容能否删掉?
答复:可以删除。
6.除了招标文件第八章第六部分给定的承诺外,投标人还需要增加其他的承诺吗?
答复:不需要。
7.请明确评标委员会的构成,是否有业主评委?
答复: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企业业绩要求1.5km的隧道业绩,地铁或轨道工程的隧道满足。请问施工合同中体现了盾构区间范围大于1.5km,实际情况也是隧道,该业绩可以认为满足条件吗?
答复:业绩要求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否满足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评审。
9. 跟进招标文件建设规模,该项目地下道路5条(含地下车库联络道和A、B、C、D匝道),共2.172km。单个隧道均没有达到1.5km,为何要求提供近5年1.5km的隧道业绩,严重超出了75%的业绩要求。请招标人根据招投标管理办法,以地下道路5条中的隧道最长的75%设置隧道业绩,自觉维护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市场,不要为某些单位徇私舞弊,党的二十大刚闭幕,枪打出头鸟也不是不可能。
答复: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业绩要求单项合同隧道总长1.5km及以上指该单项合同所有隧道长度加起来达到或超过1.5km,不存在设置不合理情形。
问题(三十二)
技术方案要求编制原则上不超过300页,若超过300页,是否按照废标处理?
答复: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已说明“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
问题(三十三)
投标文件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等需提供投标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因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属地登记管理原则,若投标人提供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以投标人分公司名义缴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复:可以提供分公司养老保险。
问题(三十四)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条中低价风险担保无要求,但投标文件格式中确有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的具体格式,请明确是否需要提供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
答复:本招标项目不需要提供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删除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部分中的(四)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如有)。
问题(三十五)
1、投标函中工期、工程质量如何填写?根据系统自动生成,工期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工程质量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是否满足要求?
答复:详见补遗内容。
2、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对应的约定内容如何填写?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复:详见补遗内容。
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1第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请问: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文件上传有大小限制,财务报表附注页码较多,如提供完整的财务报表,则严重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本次投标是否仅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即可,无需提供财务附注?
答复:需要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4、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1第5.3.2类似项目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市政工程;工程造价:单项合同金额在3亿元及以上。
请问:城市桥梁工程、城市道路工程、城市地铁、城市轨道、城市地下交通工程等类型是否均满足市政工程类别?
答复:详见补遗内容。
5、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4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纸质投标保函。
请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重庆设有诸多分支机构,我公司选择企业基本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非重庆市)开具的纸质保函是否满足要求。
答复:满足。
6、投标保函格式中无法体现申请人或投标人,请核实格式是否有误。
答复:格式无误,投标人可以在示范文本正文保函申请人(即投标人)处增加单位名称。
问题(三十六)
1、投标函中工期、工程质量如何填写?根据系统自动生成,工期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工程质量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是否满足要求?
2、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对应的约定内容如何填写?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1第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请问: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文件上传有大小限制,财务报表附注页码较多,如提供完整的财务报表,则严重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本次投标是否仅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即可,无需提供财务附注?
4、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1第5.3.2类似项目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市政工程;工程造价:单项合同金额在3亿元及以上。
请问:城市桥梁工程、城市道路工程、城市地铁、城市轨道、城市地下交通工程等类型是否均满足市政工程类别?
5、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4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纸质投标保函。
请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重庆设有诸多分支机构,我公司选择企业基本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非重庆市)开具的纸质保函是否满足要求。
6、投标保函格式中无法体现申请人或投标人,请核实格式是否有误。
答复:同问题(三十五)答复内容。
问题(三十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员社保可使用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社保,请问我单位拟派人员提供分公司社保可否
答复:可以提供分公司养老保险。
问题(三十八)
请明确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是否含有业主专家代表?如有,具体有多少位?
答复: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问题(三十九)
1. 请问:合同是否可仅提供完整的合同协议书部分即可?
答复:是。      
2. 招标文件中未给定纸质投标保函格式,是否采用银行自有格式,且保函上能体现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招标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相关内容即可?纸质投标保函原件是否不需要密封递交?
答复:纸质投标保函的要求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相关内容。
纸质投标保函原件是否密封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3. 投标函附录里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的约定内容是否可以直接都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答复:详见补遗内容。
4. 若我方拟派的项目经理养老保险前期以投标人名义缴纳,后变更至以投标人的分公司(非独立法人)名义缴纳,前后合并缴纳时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该项目经理养老保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答复:符合。
5. 该项目建设内容均为城市道路,企业业绩设置却设置为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4.5km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或单项合同4.5km及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且该项目建设内容含有新建桥梁174米,在企业业绩要求中却没有设置相应桥梁业绩,是否是为某些不具备类似城市道路工程业绩的单位提供投标条件?建议企业业绩设置为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4.5km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且该城市道路工程含有1.5km及以上隧道和130米及以上新建桥梁工程。
答复:本项目设置的业绩内容与招标项目相适应。
6. 投标人类似业绩如果采用组合业绩都是按照合同金额与项目特征做组合,而该项目投标人业绩要求则是完全按照项目特征拆分做组合,是否是为特定的单位如重庆建工设定特定投标业绩门槛?
答复:本项目设置的业绩内容与招标项目相适应。
7. 招标文件P70页
承包人投标函中承诺的工期:112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1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开工通知明确的开工日期为准。
配合发包人完成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间:发包人提供相关资料且满足办理条件后1个月内。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准。
工期总日历天数1125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节点工期: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邮轮中心土石方及支护工程,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A区路网工程。承包人应于2023年6月完成与北滨路东延伸段共建段的土石方开挖,达到移交标准,并移交北滨路施工单位继续实施,待2024年3月北滨路施工单位实施完毕后,移交承包人继续实施。若因北滨路东延伸段完工预计时间延迟,则发包人只对工期进行补偿,不补偿费用。
问题1:本项目工期为1125日历天,按照开工日期2022年11月30日(含开工当天)计算,实际竣工日期为2025年12月28日,而招标文件中明确的竣工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为了便于编制投标文件,请给定一个准确的开、竣工日期?
答复: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工期按1125日历天控制。
问题2:招标文件中提及北滨路东延伸段会存在同期施工且存在先后关系的情况,为了投标人更好的考察本项目,请提供北滨路延伸段的相关图纸和与本项目路网的具体位置参数(断面关系、水平位置关系等)?
答复:招标人非北滨路东延伸段的建设单位,无法提供北滨路东延伸段的施工图纸。北滨路东延段与本工程的位置关系在本工程施工图中有提示,请投标人仔细读图。
问题3:请明确本项目路网的哪段里程段落存在与北滨路延伸段共建?
答复:地面道路:AZ1:K0+170-K0+280、AZ2:K0+060-K0+210、AZ3:K0+025-K0+190、AZ4:K0+170-K0+290
地下车库联络道:K0+480-K0+620、K1+180-K1+290
问题4:请明确本项目具路网的哪段里程段落需要在北滨路延伸段实施完毕后才能实施?
答复:地面道路:AZ1:K0+170-K0+280、AZ2:K0+060-K0+210、AZ3:K0+025-K0+190、AZ4:K0+170-K0+290
地下车库联络道:K0+480-K0+620、K1+180-K1+290
问题5:请提供7个变压器和施工接水点的具体CAD位置图?
答复:详见补遗。
问题6:请C和D区临时堆土场原始地形图?
答复:已提供。详招标挂网文件03.A区路网管线地形图.zip。
8. 招标文件P146页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指定的临时人员需满足:《重庆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DBJ50-157-2013)的相应要求。
问题:目前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现批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为我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50/T-157-2022,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原《重庆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DBJ50-157-2013同时废止。是否以最新标准为准?
答复:按最新标准执行。
问题(四十)
1. 招标文件第20页缺方回填(缺方均按图示理论工程量计算)需从场外取土石方, 取土点由招标人指定, 中标人不得接收外来渣土
请问:中标人从招标人指定取土点取土是否收费?如果收费,请明示收费标准为多少元/m3;运距是否确定,如果不确定是否进行据实调整?取土点由招标人指定,不应由中标人承担运距风险。
答复:取土回填请投标人结合招标清单特征描述及工作内容进行报价,相应取土点取土回填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清单要求进行报价。
2. 招标文件第19页本工程所需材料(含设备)价格由投标人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造价信息引用时限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期),并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该处材料价格以《重庆工程造价信息》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期(即第10期)为基准价,162页可调价差材料的价差调整办法约定开标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本项目开标时最新的信息价可能为第11期,通常每月15日公布上月信息价)
请问:材料价格以《重庆工程造价信息》第10期还是11期为基准价?
答复: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造价信息及相应期数均为提供投标人参考,与专用合同条款材料调差执行哪一期并无关系,请投标人结合招标文件自行综合考虑材料价格风险进行报价。
3. 招标文件22页有本工程办理各种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相关费用,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须纳入投标报价中,请问以上是否指应由施工单位职责办理的证件、批件?
答复:同问题(二)回复。
4. 请问关于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的2019、2020、2021年度经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是否只需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即可,无需提供附注部分?
答复:需要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5. 本次投标对项目技术负责人无业绩要求,请问投标文件格式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技术负责人主要工作经历是否可以不填写或者打\?
答复:可以不填写或者打\。
6. 请问投标人提供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是否可以为投标人的分公司(非独立法人)名义缴纳的养老保险?
答复:可以提供分公司的社保。
7.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调整营业执照照面事项的通知》,最新版营业执照正副本照面内容做了相应调整,一、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等类型市场主体的营业执照不再记载营业期限经营期限 合伙期限信息项;二、自2022年9月1日起,经登记机关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颁发调整版式后的营业执照。之前存续的各类市场主体,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也可以直接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请问:若已经申请换发了新版营业执照的,因新版营业执照无经营期限,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经营期限是否可以不填写或打/ ?
答复:可以不填写或打/。
8. 招标文件中对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中,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或交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
答复:无具体提问。
问题(四十一)
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的,还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和盖章齐全(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的竣工图(封面、总说明、总平、目录及其他可以证明规模的部分)。
问:针对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的,还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和盖章齐全(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的竣工图,此条要求与最新标准招标文件不一致,且要求很过分,有排斥潜在投标人嫌疑。建议修改为: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的,还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四十二)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企业业绩,类似项目业绩规模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项业绩要求:
(1)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4.5km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或单项合同4.5km及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2)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隧道总长1.5km及以上的隧道工程(指城市道路工程中的隧道、地铁或轨道工程的隧道、城市地下交通工程的隧道)。
请问,(2)中要求的单项合同隧道总长1.5km,是指单洞长1.5km,还是指该项合同所有隧道长度加起来超过1.5km?
答复:业绩要求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否满足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评审。
问题(四十三)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目经理业绩,似项目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市政工程;工程造价:单项合同金额在3亿元及以上。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的,还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和盖章齐全(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的竣工图(封面、总说明、总平、目录及其他可以证明规模的部分)。
注: 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含截图)的真实性负责。
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我司项目经理因离职等原因,造成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里项目经理不一致,请问项目经理业绩认证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还是以四库一平台里登记项目经理为准。
答复: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业绩要求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否满足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评审。
问题(四十四)
1、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本项目无低价风险担保,但用投标制作软件制作标书时有该章节,此部分该如何上传?
答复:本招标项目不需要提供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删除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部分中的(四)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如有)。
2、我司拟采用电子投标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函,在资格审查部分(七)其他资料中,是否还保留纸质保函范本,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答复:采用电子投标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函,在资格审查部分(七)其他资料中,无需保留纸质保函范本、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问题(四十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按照以上法律法规,分公司缴纳社保是合法有效的,请问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为分公司开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复:可以提供分公司养老保险。
问题(四十六)
招标文件P19:10.本工程所需材料(含设备)价格由投标人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造价信息引用时限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期),并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
请问材料信息价是否为引用《重庆工程造价信息》第九期(2022年8月重庆市材料信息价),请明确!
答复:采用哪期信息价为投标人的自由,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造价信息均由投标人结合自身情况参考,并非强制执行。
问题(四十七)
已发布的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为:重庆寸滩国际新城邮轮母港片区城市路网工程-A区路网工程、重庆寸滩国际邮轮中心土石方及支护工程,而招标文件中本项目的项目名称为:重庆寸滩国际新城邮轮母港片区城市路网工程-A 区路网工程、邮轮中心土石方及支护工程,请问投标时清单的项目名称以工程量清单为准还是以招标文件为准?请明确!
答复:工程名称统一为“重庆寸滩国际新城邮轮母港片区城市路网工程-A区路网工程、重庆寸滩国际邮轮中心土石方及支护工程”。
问题(四十八)
请明确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人员中是否包含业主代表
答复: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问题(四十九)
1.请问招标文件中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是否可用分公司社保?分公司与子公司不同,分公司无独立法人,与集团公司为同一法人。
答复:可以提供分公司养老保险。
问题(五十)
5.3项目经理业绩
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5.3.1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5年,指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在 2017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业绩。
5.3.2类似项目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工程造价:单项合同金额在3亿元及以上
请问:我单位项目经理业绩为市政工程EPC项目业绩,我单位作为EPC项目业绩牵头人,负责该项目施工,且工程建安费大于3亿元,这类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5.3项目经理业绩。”,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否满足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评审。
问题(五十一)
1、本项目招标业绩要求的城市道路工程业绩为新建项目,那么新建是否是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的建设性质为新建?
答复:是。
2、招标文件投标须知3.7.5(3)技术方案原则上不超过 300 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那么请问技术方案超过300页是否作为投标否决条件或作扣分处理?
答复: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已说明“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
问题(五十二)
本项目招标清单中的QTF导入广联达后提示03B009、AM/FM收音机是修改项,实际投标人没有任何修改动作,请招标人认真复核招标清单文件,避免电子评标中出现误判。
答复:QTF清单文件已复核,无问题。招标清单详见随最高限价的通知发出的工程量清单。
问题(五十三)
专用合同条款11.1.2 材料费价差调整办法 可调价差材料:用于工程实体的(即不包括技术措施项目)水泥、商品砼、水泥稳定碎石拌和料、沥青混凝土、钢筋。请问,本项目中商品水稳材料是否也属于调差材料?
答复:属于。
问题(五十四)
专用合同条款11.1.2 材料费价差调整办法 可调价差材料:用于工程实体的(即不包括技术措施项目)水泥、商品砼、水泥稳定碎石拌和料、沥青混凝土、钢筋。请问,本项目中型钢、钢板、钢管、钢绞线、型钢钢架、型钢(含连接钢板)等钢材是否也属于调差材料?
答复:不属于。
问题(五十五)
专用合同条款3.7 履约担保 ……3.7.2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3)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暂定总金额的 10%);与投标人须知的(3)履约担保的金额: 合同金额的 10% ,红名单中的中标人履约担保金额为应缴纳金额的 80% 。说法不一,请招标人统一说法。
答复:详见补遗内容。
问题(五十六)
投标人须知中项目名称重庆寸滩国际新城邮轮母港片区城市路网工程-A 区路网工程、邮轮中心土石方及支护工程,清单中重庆寸滩国际新城邮轮母港片区城市路网工程-A区路网工程、重庆寸滩国际邮轮中心土石方及支护工程,二者不一,请明确项目名称以哪个为准。
答复:工程名称统一为“重庆寸滩国际新城邮轮母港片区城市路网工程-A区路网工程、重庆寸滩国际邮轮中心土石方及支护工程”。
问题(五十七)
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对应的约定内容如何填写?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是否满足要求?还是填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里的对应内容
答复:详见补遗内容。
问题(五十八)
关于履约银行保函退回条款,存在一定疑问:
方案一是在合同签订前开立两张50%的银行保函,待退回条件成就时退回其中一张;
方案二是在合同签订前开立一张的银行保函,待项目符合退回条件时,重开50%金额银行保函替换原保函。
请问本项目具体以何种方案开具和退回保函?
答复:两种方案均可。
问题(五十九)
不需要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的单位,是直接不填写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内容亦或在中小微企业声明函需要填写内容位置填/?
答复:不需要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的单位,不填写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内容,或在中小微企业声明函需要填写内容位置填/均可。
问题(六十)
本项目可调价差材料为:用于工程实体的(即不包括技术措施项目)水泥、商品砼、水泥稳定碎石拌和料、沥青混凝土、钢筋。请问:本项项目隧道工程较多,材料调差范围是否应包含型材、砂石和电线电缆?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六十一)
纸质保函出具时示范文本内(提示:...)内容能否删除?
答复:可以删除。
问题(六十二)
招标文件后附的投标文件格式和用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导出来的文件格式不同时,请招标人明确,以哪个格式为准?
答复:详见补遗内容。
问题(六十三)
投标函附录中,工期 、分包和工程质量的约定内容可以直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吗?
答复:详见补遗内容。
问题(六十四)
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中经济部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否采用以下两种方式均可:①先加盖每处要求的鲜章后,再将扫描件导入软件,再由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方章或电子手签字章;②直接在软件中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方章或电子手签字章、造价工程师电子手签字章及电子执业印章。
答复:以上方式均可,由投标人根据电子招投标系统设置选择具体方式。
问题(六十五)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017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业绩是否理解为2017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一个工程造价3亿以上的市政工程。
答复: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5.3项目经理业绩。”,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否满足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评审。
2、项目经理如无业绩是否为废标条件,还是评分靠后,请明示。
答复: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已明确“A-5投标人的项目经理资格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400万元,较高是否可以调整为80万元。
答复:详见补遗。
问题(六十六)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017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业绩是否理解为2017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一个工程造价3亿以上的市政工程。
2、项目经理如无业绩是否为废标条件,还是评分靠后,请明示。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400万元,较高是否可以调整为80万元。
答复:同问题(六十五)答复内容。
问题(六十七)
项目经理业绩不能作为成交的必要条件,不能设置为资格条件,这属于有歧视,有倾向性,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复:本项目设置的项目经理业绩工作内容与招标项目相适应,不存在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
问题(六十八)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提供5年内类似工程业绩具有一定的限制性和排他性,建议取消拟派项目经理的业绩要求的限定。
答复:同问题(六十七)答复内容。
问题(六十九)
建议取消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对项目经理的业绩要求。其原因为:限制了本地单位参与投标。重庆本地单位的项目经理的在建与业绩情况一目了然,但外地单位的项目经理是否在建及其业绩真伪无法核实,这就会造成很多外地单位不管项目经理业绩的真伪都来参与投标,而重庆本地单位投标受限,故建议取消招标文件对项目经理的业绩要求。
答复:同问题(六十七)答复内容。
问题(七十)
业绩(2)要求单项合同隧道总长1.5km及以上的隧道工程,如果是轨道工程包含隧道,且隧道长度大于1.5公里,是否满足要求?还是只能是单独的隧道业绩,不可以是含隧道的业绩?
答复:业绩要求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否满足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进行评审。
问题(七十一)
业绩(2)要求单项合同隧道总长1.5km及以上的隧道工程,如果是城市道路包含隧道,且隧道长度大于1.5公里,是否满足要求?还是只能是单独的隧道业绩,不可以是含隧道的业绩?
答复:同问题(七十)答复内容。
问题(七十二)
业绩(2)要求单项合同隧道总长1.5km及以上的隧道工程,如果是城市道包含隧道,且隧道长度大于1.5公里,是否满足要求?还是只能是单独的隧道业绩,不可以是含隧道的业绩?
答复:同问题(七十)答复内容。
问题(七十三)
我司有一个市政道路业绩,全长12公里,其中隧道2公里,那我司只提供这一个业绩能否同时满足(1)和(2)的要求。
答复:业绩要求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否满足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评审。
问题(七十四)
我司拟提供业绩描述如下:同一业绩中一共包含两条隧道,其中一条850米,另一条隧道700米,且均在同一工程中,这种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答复:业绩要求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否满足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评审。
问题(七十五)
招标人本次招标是否安排业主专家?请直接说明。答疑的时候直接说明是否有业主专家,不要回答依法组建来绕大家,说明白的对大家都好。
答复: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问题(七十六)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是否属于市政工程?
答复:详见补遗内容。
问题(七十七)
请明确是否委派业主代表?
答复: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问题(七十八)
招标文件1.4.1投标人须知5.3项目经理业绩: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5.3.1业绩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日前5年,指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在 2017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业绩。5.3.2类似项目业绩规模要求: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工程造价:单项合同金额在3亿元及以上;
请问: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是否指的是投标截止日前5年(指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在 2017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工程类别为市政工程,且工程造价单项合同金额在3亿元及以上即可;而不是像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需包含单项合同4.5km及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或单项合同4.5km及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请予以回复,谢谢!
答复: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5.3项目经理业绩。”,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否满足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评审。
问题(七十九)
请问:我单位业绩为PPP项目,涵盖多个子项目,其中路网子项目属于市政工程,且工程造价单项合同金额大于3亿元,已竣工验收,项目经理无在建,但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只能显示总的工程名称(例如某某ppp项目)、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不能显示路网子项目的工程名称等相关信息,是否提供该业绩的总的项目截图、路网子项目施工合同、路网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是否就能满足招标文件中项目经理的业绩要求?
答复:投标人业绩要求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3.业绩要求”,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5.3项目经理业绩。”,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否满足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评审。
问题(八十)
请问:我单位业绩为PPP项目,涵盖多个子项目,其中路网子项目单项合同大于4.5km的城市道路工程,已竣工验收,且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只能显示总的工程名称(例如某某ppp项目)、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不能显示子项目相关信息,该业绩是否满足投标人企业业绩要求?
答复:投标人业绩要求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3.业绩要求”,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5.3项目经理业绩。”,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否满足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评审。
问题(八十一)
请问:我单位业绩为PPP项目,涵盖多个子项目,其中路网子项目单项合同大于4.5km的城市道路工程,已竣工验收,且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只能显示总的工程名称(例如某某ppp项目)、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不能显示子项目相关信息,该业绩是否满足投标人企业业绩要求?
答复:同问题(八十)答复内容。
 
二、补遗
(一)工程名称统一为“重庆寸滩国际新城邮轮母港片区城市路网工程-A区路网工程、重庆寸滩国际邮轮中心土石方及支护工程”。
(二)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第3.5.2条内容修改为:
不允许分包。
(三)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 10% ,红名单中的中标人履约担保金额为应缴纳金额的 80% 。
(四)除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格式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以CQZF招标文件中的格式为准。
(五)投标函中工期、工程质量,以及投标函附录,工期、分包、工程质量可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具体内容,也可填写为“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函附录中的备注可不填写。
(六)本招标项目不需要提供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删除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部分中的(四)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如有)。
(七)投标人可以在示范文本正文保函申请人(即投标人)处增加单位名称。
(八)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四、签约合同价与价格形式修改为:2.签约合同含税总价为:(暂定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不含增值税金额   元,适用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额   元)(其中暂列金额     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元)
其中A区路网工程暂定合同含税总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不含增值税金额元,适用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额    元);邮轮中心土石方及支护工程暂定合同含税总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不含增值税金额   元,适用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额     元)
(九)现场变压器布置图以附件形式发出,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目经理业绩中的市政工程在本项目中是指:城市道路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城市桥梁工程、公共交通工程等。
(十一)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业绩要求单项合同隧道总长1.5km及以上指:单个工程合同中隧道的累计总长度达到1.5km及以上。
(十二)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调整为1280万元。
(十三)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10.4变更估价增加条款:如产生的清单新增项目属《两江新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计价条款》(渝两江招投标发﹝2019﹞2号)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表中已有单价的,则直接优先采用。
(十四)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2(1)中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部分,投标人的施工方案必须包括施工期间土石方调配方案,此调配方案必须满足:本招标项目范围内开挖的全部土石方,除AH2路(K0+026.125-K0+497.063)(对应地下车库联络道南段K0+655.228-K1+127.423)和邮轮中心土石方及支护工程的土石方全部外运外,本工程其余开挖的土石方必须在邮轮母港片区内或招标人指定的临时堆场堆放,不得外运。若不满足,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部分得0分。
   (十五)中标人进场后,需完善招标人指定的临时堆场的堆土方案,必须保证与堆场周边现有建筑保持安全距离和设置安全通道,以保证施工期间机械和人员的正常出入。
(十六)除AH2路(K0+026.125-K0+497.063)(对应地下车库联络道南段K0+655.228-K1+127.423)和邮轮中心土石方及支护工程的土石方全部外运外,本工程其余土石方未经招标人书面批准同意均不得外运应全部用于回填,除非发生招标人指定的成片区域不能作为临时堆场的情况或其他招标人以书面指令方式作出的土石方外运指示,土石方才能外运;且外运工程量的清单计量均以施工图尺寸计算的理论体积计量。
(十七)专用合同条款16.2.1 增加:(15)承包人场内使用的机械、设备、车辆必须有合法手续。不得使用无牌、无照车辆,不得使用未审查合格的机械、设备。
(十八)专用合同条款16.2.2增加:(21)承包人场内使用的机械、设备、车辆无合法手续。使用无牌、无照车辆,使用未审查合格的机械、设备及违反《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建质安【2022】98号)相关规定的。每发现一次按5000元/次计算违约金。
(十九)A区路网照明工程仅含预留预埋,以随最高限价的通知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十)施工水电接入点示意图、003 A区地面道路与轨道9号线和23号线总平面图、现场变压器布置图以附件形式发出,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二十一)招标文件中的预留金统一修改为“暂列金额”。
(二十二)本工程施工图有修改,以随本次补遗发出的为准,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
(二十三)专用合同条款8.2.3条D.其他材料参考品牌增加:
人行道透水砖(含盲道砖):綦江泓万、江津美特欣、重庆亲禾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车行道雨污水井盖:湖南东泉铸造有限公司、上海畅途排水技术有限公司、泊头市利盛铸业有限公司等;树篦子:重庆滕高标识制作有限公司、深圳市永诚兴五金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匠心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等;隐形不锈钢下沉式井盖:湖南东泉铸造有限公司、晋城锐锡铸造有限公司、湖南五星铸造有限公司等。
(二十四)专用合同条款8.2.3条第E款修改为:以上有品牌要求的材料,将由发包人进行认质确认后承包人方可订货及排产;防火涂料、石材、乔木、隧道外其他灯具、隧道内墙面装饰材料、芬兰木、菠萝格等材料,承包人须在采购前至少30天报送排产计划及样品(规格型号参数等应满足设计要求),由发包人确认并封样后(乔木为供货现场确定标准各方见证)方可进行订货及排产;其他未提出品牌要求的材料,承包人应选用市场中高档及以上产品,承包人采购的材料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和监理人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二十五)专用合同条款13.2.5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修改如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本工程联合竣工验收完毕后,工程实体应由发包人牵头协调向属地政府进行移交,移交时间按属地政府接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本工程联合竣工验收完毕至移交属地政府期间;移交时在工程质保期内的,工程所有管理、维护、成品保护责任均由承包人负责,直至移交完成,相关费用承包人已考虑纳入投标报价措施费中包干使用;在工程质保期外完成移交的,工程所有管理、维护、成品保护等费用可由发包人及承包人共同协商,以签订管护合同的方式约定。
(二十六)专用合同条款10.7暂估价修改如下:
通用合同条款第10.7.2条第1种方式修改为: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按本项约定确认和批准:
1.本招标工程中暂估价项目发包人可采取专业分包方式另行委托单位实施,中标人应履行总包管理责任,负责与以后的专业分包单位的管理、协调工作,并考虑总包方相关的管理、协调费用并纳入投标报价措施费中包干使用;
2.本招标工程中暂估价项目发包人也可委托承包人实施,承包人须在实施前1个月内,按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审核确定的施工图,就预计产生的工程量及相应单价报发包人审核,工程量的计量原则参照专用合同条款第12.3.1条计量原则和14.2.1竣工结算办法执行,单价按专用合同条款第10.4条变更估价条款执行。在单价未经发包人确认前,不得进行进度支付。
(二十七)专用合同条款3.1.10.22增加以下内容:
本项目其他专业工程由发包人另行发包,承包人应履行总包管理责任,负责与以后的平行发包单位的管理、协调工作,承包人需考虑到总包方相关的管理、协调费用并纳入投标报价措施费中包干使用(发包人平行发包的专业工程的总包配合费由专业分包单位向承包人缴纳)。
(二十八)专用合同条款 16.1.4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付款修改为:
承包人按照本款约定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按以下约定支付款项,并解除履约担保:
(1)合同解除前承包人所完成工作的结算产值确认及支付:由承包人在知晓合同解除事项后三个月内,申报合同解除前所完成工作的结算书,经监理人、跟踪审计单位(若有)、发包人审核确定的最终结算额为准;发包人按本合同结算支付条款要求进行支付。
(2)以承包人在知晓合同解除事项时为时间节点,承包人为工程施工订购并已付款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的价款,由承包人在7天内提出合同、银行支付流水票据、采购收据或发票,以及监理人、跟踪审计单位(若有)、发包人共同进行实物查验统计后确认的工程材料、设备确认表,以经确认的材料设备价款纳入到本款第(1)条结算书中;
(3)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的违约金纳入到本款第(1)条结算书中;
(4)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纳入到本款第(1)条结算书中;
(5)按照合同约定应退还的质量保证金,在完成第(1)条结算书的各方确认后,按结算书金额预留工程质保金,按工程质量保修书条款约定进行退还。
合同当事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的,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与工程有关的已购材料、工程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将施工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附件:
1.施工水电接入点示意图.PDF
2.003 A区地面道路与轨道9号线和23号线总平面图
3.现场变压器布置图  
    4.重庆寸滩国际邮轮母港片区城市路网工程-A片区路网工程-施工图设计(20221107)
 
 
 
                                     重庆寸滩国际邮轮母港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欣宏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9日
重庆寸滩国际新城邮轮母港片区城市路网工程-A区路网工程、 重庆寸滩国际邮轮中心土石方及支护工程
最高限价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最高限价通知如下:
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  648206663.16  元(大写:  陆亿肆仟捌佰贰拾万陆仟陆佰陆拾叁元壹角陆分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   13495530.64  元,暂列金额和专业工程暂估价按招标人给定金额填报,暂列金额和专业工程暂估价已计税,计入总报价时不再计算税金)。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或工程量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汇总金额、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给出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投标人未按照招标人给出金额填报的,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本项目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详见与本通知一并发出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填报的每项分部分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均不得超过发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编制说明以随本最高限价的通知发出的为准,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
 
附件:工程量清单
 
 
 
                                     重庆寸滩国际邮轮母港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欣宏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9日
[50000120221026019040101].CQCF
工程量清单.pdf
附件4、重庆寸滩国际邮轮母港片区城市路网工程-A片区路网工程-施工图设计(20221107).zip
附件3、现场变压器布置图.zip
附件1、施工水电接入点示意图.pdf
附件2、003A区地面道路与轨道9号线和23号线总平面图.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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