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祝丰镇金凤山村村级道路铺碎石项目
金额
10.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62024112849257906
预算金额10.9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祝丰镇金凤山村村级道路铺碎石项目
项目编号:62024112849257906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夏旭18373620911
报价起止时间:2024-11-28 11:19 -2024-12-03 11:19
采购单位: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祝丰镇人民政府
供应商规模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满足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土石方工程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土石方工程; 路床整形、清除杂草:机械清除杂草、杂物;土地现场平整碾压6000平方米;人机配合铺设碎石:人机配合铺设碎石长2000m、宽3m、厚度10cm;采购需求: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的进行施工,如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关规定,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2、乙方必须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完工,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3、乙方在本工程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甲方要求,并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并达到相关检验及认证标准。材料进场后乙方需通知甲方到场,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如材料有丢失或损坏,或者包装、品种、型号、规格等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应当在 3 工作日内退回更换、补齐,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造成工期延误的,约定追究违约责任。4、乙方应自行完成相应工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维修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5.其他:若乙方声称无能力完成其中的分项或以其他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施工的,甲方有权另找人施工,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6.乙方必须有2年内同样工程完成案例,且相关资料请送至或邮寄至西洞庭管理区祝丰镇人民政府过审,如无此项,视为无效。;

次要参数要求:
1项 109061.74 -

买家留言:请卖家仔细阅读采购需求
附件:祝丰镇金凤山村村级道路铺碎石项目e18.xlsx

响应附件要求:请按照要求响应附件,填写不规范视为无效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湖南省 常德市 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 祝丰镇 祝丰镇人民政府
送货备注:-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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