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大名县主城区道路停车场建设项目崇德广场地下停车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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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53924001G01 | ||||||||||||||||||||||||||||||||||||||||
招标内容: | |||||||||||||||||||||||||||||||||||||||||
大名县主城区道路停车场建设项目崇德广场地下停车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名县主城区道路停车场建设项目崇德广场地下停车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大名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2021】1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北京路北、贵乡街西。
2.1.2 建设规模及内容:在大名县崇德广场东侧县医院东南角地下拟建一座停车场及其配套设施,建设规模9507.78平方米。
2.1.3计划工期:240 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 日历天。
2.1.4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2)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3)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22 09:00至2023-07-29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以下简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8-1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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