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蒸氨塔节能改造EMC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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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64390001G02 | ||||||||||||||||||||||||||||||||||||||||||||||
招标内容: | |||||||||||||||||||||||||||||||||||||||||||||||
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蒸氨塔节能改造EMC项目(二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蒸氨塔节能改造EMC项目已由 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2.1.2项目概况:迁安中化公司现有1#-6#共6座6m顶装焦炉,配套有2套煤气净化系统,煤气处理量为15.8×104m3/h。一段化工配套的蒸氨装置设有DN2200蒸氨塔2台,1用1备,剩余氨水处理量60m3/h;二段蒸氨装置有2台DN1600蒸氨塔,1用1备,剩余氨水处理量为35m3/h。蒸氨塔采用直接蒸汽蒸氨,无余热回收方面的节能措施,运行能耗较高。
此项目拟在一二段分别采用一套废水余热回收利用装置(包括但不限于汽液分离装置、蒸汽射流装置等主要设备),在满足蒸氨塔现有运行需要的同时,回收蒸氨塔底废水余热,以降低蒸氨系统能耗的目的。
2.1.3项目工期:从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到项目建成投产90天。自项目试运行1个月考核通过后进入分享期,分享期限最高不超过5年,分享比例不超9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拟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在其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承揽业务,签订共同投标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对项目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 技术服务、运营总负责;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8-30 09:00 至 2024-09-05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办理任意一家 CA 证书(包括河北 CA、北京 CA、山西吉大 CA、联通 CA、CQCCA、CF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9-19 09:3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惠招标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特别提醒: 7.1.1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未从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7.1.2电子招标投标要求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并在解密截止时间前进入惠招标开标大厅进行电子签到。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应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 ,防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于网络拥堵无法完成递交。 (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自行修改、撤回投标文件,但需通过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最终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4)投标人必须独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独立制作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后果自负。 (5)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标书转换完成后,应按要求在规定位置加盖含有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要求的法人章、法人签字、签名等内容可以采用C A电子印章、CA法人章、CA电子印鉴、盖公章后的扫描件或签字后的扫描件等形式。 7.1.3、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出席开标现场,无需递交原件及纸版投标文件,相关证件按招标文件要求于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印章。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时间:2024年9月9日09:30前提出,发送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超期视为无异议;提出异议方式: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受理单位:河北至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宸熙,联系电话:0315-2060006,邮箱:zxgczx123@163.com.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纪委 电话:0315-5357424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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