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梅赛德斯-奔驰牌汽车一辆(车牌号码为琼A0WY88)(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金额
55.81万元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6/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5.81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天悦拍卖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拍卖公告

(第一次拍卖)

根据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琼01执69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本院将于2022年7月14日10时至2022年7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98/07,户名: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梅赛德斯-奔驰牌汽车一辆(车牌号码为琼A0WY88),本次拍卖不包含车牌。

评估价:558146元,起拍价:450000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4500元。

1、整车车漆为黑色,带有天窗,一键启动,定速巡航等功能,轮胎无明显磨损,两侧侧板均有剐蹭现象,刹车盘已氧化生锈,行驶里程为208094公里,棕色真皮内饰。由于电瓶亏电,已无法启动,需经过外部电源接电启动,发动机无杂音(3.5L排量),仪器仪表正常。

2、本次拍卖不包含车牌,违章罚款情况不详,该车检验有效期及保险终止日期均已过期,有钥匙1把。

3、上述拍品为现状拍卖,具体以标的物实际现状为准。

4、拍卖成交后,本院仅负责向相关部门送达成交裁定及协助执行通知书,买受人可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咨询办理产权登记事宜。

5、标的物产权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违章、罚款、罚分、年检、保险、过户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过户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详情请参阅标的物介绍及相关附件】

二、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须以本人/本公司名义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需联名竞买的,可在开拍前三个工作日到本院办理委托拍卖手续(办理委托手续后方可报名交保证金)。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特别提醒: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以上机构和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看样时间:2022年7月8日16时

看样地点: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停车场内

咨询电话:0898-36660571、0898-36689538(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拍卖结束时为止,仅在工作时间,即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海南天悦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特别提示

(一)拍卖标的物以实物进行拍卖,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二)买受人竞买时应当符合海南省购车政策要求,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过户问题请在竞买前先行向落户地车辆管理部门及车辆登记地车辆管理部门咨询,竞拍成功后因过户存在问题的,本院概不负责。

(三)该车辆如有违章未处理、车辆违章罚款、扣分,过户产生的税、费及未知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车辆过户不包含车牌号,车辆过户限制性条件须符合落户所在地地方车管所相关规定。

(五)买受人需自行办理车辆迁出过户手续,并承担全部的过户税费等可能的一切费用。如车辆有违章未处理的,由买受人处理并承担相应的处理费用。

五、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法院不提供登记证书等证件。

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阿里司法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已在本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无地址确认书、已知信息有限等因素无法通知的权利人本公告现已作说明,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足额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可通过支付宝直接支付或通过银行转账,在2022年7月22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1009454890005695),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及买受人姓名[(2020)琼01执698号的拍卖款及买受人姓名],买受人竞买成功支付全款后,须买受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按本院通知的时间地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买受人竞买成功支付全款后,经本院通知买受人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相关过户手续。逾期不领取不办理的,应支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等风险后果。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拍卖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将拍卖成交价款余额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自行申请拍卖贷款的行为属个人行为,银行应在法院规定的缴款期限内将拍卖贷款发放到法院指定账户。拍卖贷款相关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与银行商议和签约。若买受人逾期未交付拍卖尾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悔拍的法律后果。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拍卖须知。

法院监督电话:0898-36790614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正义路8号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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