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SG6117标段施工项目顶管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3/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 cscec202403200000696751
报名截止: 2024-03-23 20:00:00
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SG6117标段施工项目顶管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一、招标概况
1.招标名称:【中建四局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SG6117标段施工顶管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2.工程概况:【
(1)项目地址:衙前路站西接经十二路站,东抵经三路站,位于江南东路和陈山路交叉口南侧,沿江南东路东西向布置。站点周边主要为工厂及在建地块,西北象限为龙湖商业地块,东北象限为宁波北仑亚飞环球混凝土有限公司,西南象限为宁波华辉磁业有限公司厂房,东南象限为规划地块。
(2)建设规模:车站基坑长203.6m,标准段宽19.7m、基坑深 16.14~16.48m;西端头宽22.8m、深约18.3m;东端头宽22.8m、深约17.9m。车站共设4个出入口、1个安全出入口及2组风亭。车站附属均为地下一层结构,除 A 号出入口、B 号出入口过路段采用顶管法施工外,其余均采用明挖顺作法施工。
(3)结构形式:地下二层单柱两跨钢筋混凝土箱型结构
(4)工期情况:本标段施工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10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工期 1117 日历天。关键节点如下:
2022 年 12 月 10 日,进场、施工准备 ;
2023 年 2 月 25 日,围护开工;
2024 年4 月 5 日,车站主体结构封顶;
2024 年12 月 30 日,全部工程施工完成。
3.标段划分:【/】。
4.招标内容:【(1)分包范围: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SG6117标段施工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的顶管工程。具体实施内容按承包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招投标文件、有关附件以及承包人对建设单位的承诺等的承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承包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图、有关设计文件、设计说明及施工过程中下发的设计变更、图纸会审、工程联系单、会议记要、记录等规定内容进行的顶管工程。以上工程范围暂定。
(2)工作内容:
暂定招标人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及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SG6117标段施工项目顶管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操作顶管机、安拆压浆管、电瓶车土箱出土、土方吊运集土坑、顶管照明、运输、通风、管节吊装、管路铺设、施工测量、通讯,管片嵌缝槽表面处理、配料嵌缝、钢模安装、拆卸清理、刷油,测量检验;混凝土拌制;吊运浇筑;入养护池蒸养,出槽堆放、抗渗质检、从堆放起吊,行车配合、装车、驳运到中转场地;垫道木、吊车配合按类堆放,吊车配合、表面清理、涂刷粘接剂、粘贴泡沫挡土衬垫及防水橡胶条、管片边角嵌贴丁基腻子胶、盾构出洞后接缝处淤泥处理,钢板环圈定位,焊接,预留压浆孔。洞口安装止水带及防水圈,环板安装后堵压,防水材料封堵等完成上述工作需要的材料、人工、机械、劳动用品费用。。
(2)机械进出场以及现场转运,材料的运输及进场材料的二次搬运工作。
(3)招标人如有提供的投标图纸,仅作为投标人参考。工程量按现场施工的工程量按实进行计算。
2、招标人视投标人施工的具体情况,可对投标人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调整,也可对投标人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3、 招标人有权决定投标人施工范围之内或范围之外的工作内容及零星工程是否由投标人施工,如招标人决定将以上工程委托给投标人施工,投标人必须充分理解招标人对该委托的要求,予以配合并按时完成。如投标人拒绝接受招标人指令,招标人有权处以1万元以上罚款。且招标人有权随时对投标人分包范围进行调整,投标人不得因此之安排而提出价款及工期之索偿;如遇公司各项检查、达标检查、政府主管部门检查,投标人需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工作,尤其是施工废料清理,以及成品保护,并不得据此要求额外增加费用。以及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完成上述工作需要的材料、人工、机械、劳动用品费用。
另:未尽事项,参照有关规范、规定办理。
以上工程范围暂定,具体实施内容按招标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招投标文件、有关附件以及承包人对建设单位的承诺等的承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承包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图、有关设计文件、设计说明及施工过程中下发的设计变更、图纸会审、工程联系单、会议记要、记录等规定内容。
质量要求:【(1)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当地、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合同要求执行,工程质量各项指标按照国家、当地、行业规范及合同要求必须达到合格,各验收规范不一致的,以要求最高的规定为准。创建“宁波市建设工程结构优质结构奖”,配合建设单位创建“宁波市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奖”及更高奖项。。
(2)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合同要求或质量不合格者,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另:投标人的施工质量还须满足《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质量清单管理办法》的要求,若投标人质量问题引起的罚款,由投标人承担费用。具体要求详附件4。
特别说明:投标方若中标,其提供的施工方案必须经业主和招标方认可后方可实施,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3)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合同要求或质量不合格者,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4)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图纸及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实现质量目标。达不到质量标准的部分,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及返修,直到满足质量要求。因招标人原因达不到质量标准由招标人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因投标人原因达不到质量标准,投标人承担包括材料等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达不到质量标准,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满足质量要求的技术和管理力,招标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5天内撤离现场,对于不符合质量约定部分不予结算,并承担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5)招标人如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处,将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时整改,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如整改不合格罚款500元至10000元,并每天增加2000元罚款,直至整改完毕。质量罚款在当期进度款中扣除,不予返还。如投标人无能力整改完毕,招标人以合同价格另加40%管理费安排第三方协助整改,费用投标人承担。
(6)工程进度款与工程质量挂钩,投标人在招标人申报各期进度款时,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质量不合格的,不合格工程不得计入工程量,且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要求的期限内整改;当经过整改仍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延期支付当期工程款,直至工程整改合格。】
6.工期要求:【暂定开工日期:2024年7月 1 日,竣工日期2024年10月15日,总工期 107 日历天。】
7.安全文明要求:【确保达到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轻伤频率不大万分之六,杜绝重大机械和火灾事故,要求创建“宁波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及更高奖项。】
8.付款条件:【
1、工程进度款的申请: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人指定格式和程序,在每月5日前向招标人呈交《工程量完成申报表》,提出当期付款申请。《工程量完成申报表》须附投标人上月5日至上月最后4日期间已完成的工程量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资料,并按时呈交。若投标人逾期呈交,或呈交格式不符合招标人要求,或其提交的报告未按招标人要求进行整改的,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修改完毕后支付进度款
2、按招标人审查确认当期实际完成工程量作为工程款,于申报次月30日前支付上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工程量支付节点如下:
(1)按月支付该节点完成工程量70%(专户代发比例不小于产值的20%);
(2)按阶段施工工程完成后,检测合格后付至实际已完工程量的85%;
(3)顶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资料办理完成后6个月内付至工程结算款的95%;
(4)工程结算经审核完成后付至结算价的98.5%,预留1.5%为质量保证金,1.5%质量保证金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两年后无息退还;
(5)招标人每次向投标人支付款项时均应扣除:1)、招标人向投标人所供材料费用、机械使用费用;2)、投标人向招标人所借费用;3)、招标人向投标人开具的扣款、违约金票据金额;4)、合同规定应扣除的其他款项;5)、招标人向投标人收取的水电费。
3、招标人以银行转账、票据方式支付投标人工程款,投标人领款前必须先提供项目工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与本合同经济业务内容相符合、当月结算全额正式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招标人可拒绝付款。如因投标人原因不能正常完税,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及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每年3、6、9、12月份当月招标人不做资金支付安排,对应工程款项的支付时间相应顺延,投标人理解并做好相关资金安排计划。投标人不得因此影响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否则招标人有权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
5、双方约定: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付款以本项目建设单位对招标人付款为前提,若因本项目建设单位拖欠招标人工程款而导致招标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投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不视为招标人违约,投标人必须保证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采取其他任何未经招标人同意的措施,并放弃向招标人追究任何违约责任和计取利息的要求;若因投标人原因未收到招标人工程款,投标人亦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采取其他任何未经招标人同意的措施。因此引起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若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承担招标人的所有损失。】。
9.拟选定中标单位数:【 1 】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报名前需通过“云筑网”(网址:https://www.yzw.cn/)认证并进入中建四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系统合格分供方资源库,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如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的,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截至2024 年月日18 时,以“云筑网”平台显示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通过“云筑网”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3.已在“云筑网”完成分供方注册的投标人,可直接在“云筑网”签收招标公告后报名。
未在“云筑网”注册的投标人,需先进行注册,提交以下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主要业绩材料及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等】,经招标人审查合格并完成分供方认证后,方可报名。
4.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为【 / 】元,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24小时前缴纳。
四、发放招标文件
1.招标人通过“云筑网”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
2.发放时间:【 以云筑网通知为准 】。
3.联系人:【 罗巧云 】,联系方式:【18350104572】,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招商蛇口运河网谷3幢】。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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