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
项目名称: | 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前大厅顶面修复工程 | ||||||||||
项目编号: | E4313002613D03903 | 项目所属区域: | 市辖区 | ||||||||
采购人: | 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 保证金: | 7000元 | ||||||||
多标: | |||||||||||
内容 | |||||||||||
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概况 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前大厅顶面修复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8月21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编号:限额标准以下 2、采购代理编号:LDZC-2020CS0015 3、项目名称: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前大厅顶面修复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94750.00元 6、最高限价:394750.00元 7、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40天完工。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2020年1月至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2020年1月至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③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④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上查询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磋商文件第二章第9.1款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资格审查:开标后资格审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20日17时00分; 2、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 3、方式: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选择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湖南CA证书登陆后获取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0年8月21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大厅(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的安排),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 8 月21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大厅(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的安排)。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交纳 1.1磋商保证金的金额:7000.00元整; 1.2交纳时间:2020年8月20日17:00时止,以银行到账为准; 1.3交纳方式:磋商保证金必须是从供应商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户:供应商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磋商保证金子账号 1.4、磋商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1.4.1、磋商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供应商须用湖南CA证书登陆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入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网页右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供应商交纳本项目(标段)磋商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2、询问及质疑 2.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疫情期间特别要求,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对体温超过37.3°C,投标(竞买)人代表不能提供健康通行卡或进入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查询属非密接人员的,一律不准入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娄底市娄星区长青街东806号 联系人:李炳坤联系方式:177738661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娄底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娄底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738-6371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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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 | 2020-08-10 | ||||||||||
附件: | 磋商文件.工程2020.8.10定稿.doc |
竞价报名请到网址:http://trad.ggzy.gl738.com/main/zbggShow.aspx?code=E4313002613D03903&typ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