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废黄河引水调度闸2023年省级维修结余资金增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6.5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6.54万元
招标联系人孟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先生1302449499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2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废黄河引水调度闸2023年省级维修结余资金增做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盐城市金融城4号楼11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废黄河引水调度闸2023年省级维修结余资金增做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最高限价:16.54万元。
4.采购需求:原道路及场地开挖、平整、压实850㎡,15cm厚C30砼面层340㎡,2.5cm厚大理石场地铺设506㎡,排水沟砖砌体1.63m³,路牙石88m;铸铁栏杆维修、钢便桥维修;不锈钢6m电动伸缩门1套;对内部巡视道路进行维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2或者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处理。
(三)其他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和范围: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时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需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请于2024年1月8日至1月15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6:0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到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工本费300元(中标单位免收)。单位介绍信应注明联系人电话,电话号码错误或无法联系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四、响应文件提交
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10日后。
截止时间:2024年1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压缩打包加密后发至采购人指定邮箱:1727707827@qq.com。详见磋商文件。
五、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须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主动向招标人了解项目实施内容,提供现场踏勘证明文件并装订到报价文件内(未提供现场踏勘证明文件的视同未响应招标文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与投标相关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得以未踏勘现场或踏勘现场不细致而怠工或要求增加施工费用。
六、响应文件提交开启
时间:2024年1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不见面网上腾讯会议开标,详见磋商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
2、对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供应商(须在签订采购合同前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免收履约保证金,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
3、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废黄河引水调度闸管理所
地  址:盐城市滨海县天场镇马套村境内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183613362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金融城4号楼1103室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024494996
特别提醒:
处系统设立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将被取消后续参加处系统工程项目建设的资格,并报市水利局招投标办公室备案。对在项目招投标和施工过程中有如下行为或记录的将被列入黑名单:
1.违反法律法规或不服从建设单位管理的;
2.有串标、围标行为的或违规进行项目分包、转包的;
3.项目管理不规范,质量管理不到位,不按程序及时报验,签证不全、不及时,出现问题拒绝整改、整改不及时或整改后质量仍达不到要求的;
4.项目实施推进力度不足,管理不力,导致项目进度滞后的;或项目资料整理同施工进度脱节,结算资料不全,结算不及时的;
5.取得中标资格又弃标的;
6.有其他被认定为信用受损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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