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乡学院公开遴选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4/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新乡学院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选择信誉好、综合实力强、工作质量高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更好地完成学校货物、服务和工程类项目采购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新乡学院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前来报名参加。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新乡学院公开遴选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项目
二、项目需求
(一)遴选代理机构数量:15家。
(二)服务范围:新乡学院招标采购业务范围内的采购代理事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采购项目、建设工程招标项目和自行采购项目。
(三)服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每半年进行考核,对于考核达不到要求的代理机构,遴选人有权随时暂停代理学校项目资格。服务期内若遴选人或上级主管部门有新规定,从其规定执行。
三、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活动满分100分,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者,由评审委员会对其进行综合打分,总分60分;第二阶段项目负责人考试,总分40分。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招标采购代理服务的经营范围,在郑州市区或新乡市区有独立固定的办公营业场所,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布的采购代理机构目录内,取得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依法缴纳社保。
4.2021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具有招标采购代理服务的项目业绩。其中公开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方式、竞争性谈判方式和询价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业绩各1项,时间以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为准。
5.2021年1月1日以来,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代理服务资格,没有处于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的状态。
6.申请人、法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遴选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遴选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遴选项目。
五、报名及获取遴选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网络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24年4月17日17:00止(北京时间)。
2.网络报名方式: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报名材料(见附件)至xxxygzczbb@163.com邮箱报名。以遴选人邮箱收到的时间为准,逾期收到的电子邮件视为无效网络报名材料,不得参与现场确认和遴选活动。
3.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4月18日8:30-11:00,15:00-17:00(北京时间)。
4.现场确认方式:请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纸质报名材料(与邮箱报名材料同版),到新乡学院图书楼南楼7楼728室递交材料,经审核通过后,现场领取遴选文件。现场成功领取到遴选文件的申请人,将视为正式完成报名程序。
六、遴选申请文件的提交
1.提交时间:2024年4月21日上午8:00—9: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2.提交方式:申请人应按规定格式制作响应申请文件,申请文件正本应加盖公司鲜章,于规定时间到图书楼南楼7楼728室登记提交。
七、联系事项
联系人及电话: 李老师     0373-3683105
八、其他
1.现场确认人员、递交响应文件人员、参加考试人员须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2.申请人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参与遴选,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遴选资格,并不得参加遴选人下一服务周期采购代理机构遴选。
3.申请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内容,因申请人原因未及时获知网站信息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其风险概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本次遴选活动系根据学校内部工作需要而自主开展,筛选出熟悉招标采购业务更符合我校要求的代理机构,遴选出的代理机构将负责我校的招标采购代理业务并接受相应的管理。需要明确的是,此次活动既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范畴,也不涉及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因此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相关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约束。同时,本次遴选亦不在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财办库〔2021〕14号)所规定的清理范围之内。
5.本公告内容在“新乡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含招标办)网站”发布,其他媒体如有转载,遴选人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6.本次遴选活动不收取报名费。
7.本次遴选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遴选人所有。
新乡学院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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