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通川区一小莲湖学校校舍改造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1/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达州市通川区一小莲湖学校校舍改造项目施工合同
发包人(甲方):达州市通川区一小莲湖学校
承包人(乙方):四川顺全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达州市通川区一小莲湖学校校舍改造项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
致,自愿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通川区一小莲湖学校校舍改造项目
2、工程地点:达州市通川区一小莲湖学校
3、工程内容:本工程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工程内容(甲乙双
方应在工程量清单上签字盖章以确认工程内容)。
4、资金来源:上级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三、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3日,完工时间2023年12月3日。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暂停施工、工期延误,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甲方的全部损失(含追偿损失所支付的一
切费用)责任。
四、工程总造价:710509元.大写:柒拾壹万零伍佰零玖元整。
本次工程计价采取包干价,不因材料价格的上涨或下浮进行调整。若项目确需调整与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报教育局核定,再按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程序报批,若擅自增加或变更等,按谁实施谁
承担责任的原则处理。
五、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该工程的相关手续。
2、负责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路通、水通、电通、场地平,但
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由乙方负担)。
3、负责监督乙方工程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组织工程验收和
签字。
4、协助乙方协调施工现场左邻右舍的关系,以便施工顺利进行。
5、负责联系和邀请有关技术人员和部门对施工的关键部位进行
验收和技术指导签字。
6、保证不擅自增加工程项目和投资,如确需增加工程项目和投
资,应事前向区教育局、区财政局提交书面报告,并获批准。
7、加强对学校师生在施工期间的安全教育,以配合乙方施工。
六、乙方责任
1、负责现场施工的安全、管理和指挥,严格按工程设计要求购买使用材料及安全运输、妥善保管,作好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强化施工项目安全、质量、进度、环境管理等。若在施工现场出现失盗、损坏,由乙方全权负责。
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工
程内容,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同时接受有关
职能部门的监督。
3、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增加工程项目及工程量,若擅自增加工程,则双方结算总价不超出合同约定的工程总造价。若乙方擅自减少,除按施工图完善施工外,乙方还应支付减少工程量对应价款双倍
的违约金。
4、保证按时付清民工工资,绝不拖欠,若因乙方拖欠民工工资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甲方的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追偿
损失所支付的一切费用)。
5、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即使工程款未付清,乙方承诺不影响甲方对工程项目的使用和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更不得采取封、锁、堵学校校门和教室门等方式影响学校对工程项目的使用及
挠乱甲方教育教学秩序的行为。
6、在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一套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存档备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程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由甲方初步审查,甲方审查合格签字后交区审计局审计。(如工程量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报主管部门审批后,
最终以审计结算的价款为准)。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齐、收集、整理各种质量保证资料,如沙、石、砖、钢材、混凝土试压块、砂浆压块、预制构件等必须按规定完成试拉、试压等检测手段,并向甲方提供书面检测报告,采购的建筑材料及设施设备应提交具备国家检测资格的机构出具的材料及
设施设备检验合格证书。
8、乙方必须服从和配合建设单位当地的综合治安管理,且必须
自行为施工人员投保意外人身伤害保险,降低用工风险。
9、乙方在2023年月日前,必须向甲方交付工程总投资5%的履约保证金和总投资5%的民工工资保证金后,合同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在保质期满后七个工作日无息返还,民工工资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确认无下欠工资后5日内无
息返还。
以上3、4、5、6条乙方还应向甲方另行递交书面承诺书(一式
五份)。
七、施工安全管理
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
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乙方应加强对施工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管理,严格按各种施工和操作程序施工,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和纪律。完善各种安全标示和标牌及安全设施设备,施工过程中的一切相关安全事故所涉及的相关经费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应由乙方全额赔偿。
八、工程决算审计:工程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三份,经甲方初审后按程序提交通川区财政局评审中心审计,工程最终价款金额以通川区财政局评审中心审定金额
为准。
九、工程付款
本工程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拨付合同金额的50%,待工程审计结束且验收满6个月后拨付余款,但应留足
3%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且无质量缺陷后无息返还乙方。
十、工程质量及保修
1、本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本工程质量保修:水、电安装保修为2年,土建及其它工程的保修期限不低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最低年限,在质保期内(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若发生质量问题,甲方通知乙方进行维修,乙方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在5天内到达现场维修完毕,否则,甲方可另行委托他人维修,其费用在工程款或质量保证金中扣
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十一、承包人违约条款:若竣工验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立即返工、整改,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并通过验收合格为止,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延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工程验收合格后,若甲方需要使用校舍,乙方不得以工程款未结算或工程款
未付或者未付清为由拒绝交付,否则按延期交付承担违约责任处理。
同时乙方逾期30日内完工,每日应支付总工程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逾期30日以上的,每日按总工程款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盖章且交清工程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其余由甲方送区教育局等部门存档,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甲方:(公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公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3年11月3日
发包人(甲方):达州市通川区一小莲湖学校
承包人(乙方):四川顺全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达州市通川区一小莲湖学校校舍改造项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
致,自愿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通川区一小莲湖学校校舍改造项目
2、工程地点:达州市通川区一小莲湖学校
3、工程内容:本工程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工程内容(甲乙双
方应在工程量清单上签字盖章以确认工程内容)。
4、资金来源:上级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三、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3日,完工时间2023年12月3日。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暂停施工、工期延误,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甲方的全部损失(含追偿损失所支付的一
切费用)责任。
四、工程总造价:710509元.大写:柒拾壹万零伍佰零玖元整。
本次工程计价采取包干价,不因材料价格的上涨或下浮进行调整。若项目确需调整与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报教育局核定,再按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程序报批,若擅自增加或变更等,按谁实施谁
承担责任的原则处理。
五、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该工程的相关手续。
2、负责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路通、水通、电通、场地平,但
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由乙方负担)。
3、负责监督乙方工程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组织工程验收和
签字。
4、协助乙方协调施工现场左邻右舍的关系,以便施工顺利进行。
5、负责联系和邀请有关技术人员和部门对施工的关键部位进行
验收和技术指导签字。
6、保证不擅自增加工程项目和投资,如确需增加工程项目和投
资,应事前向区教育局、区财政局提交书面报告,并获批准。
7、加强对学校师生在施工期间的安全教育,以配合乙方施工。
六、乙方责任
1、负责现场施工的安全、管理和指挥,严格按工程设计要求购买使用材料及安全运输、妥善保管,作好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强化施工项目安全、质量、进度、环境管理等。若在施工现场出现失盗、损坏,由乙方全权负责。
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工
程内容,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同时接受有关
职能部门的监督。
3、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增加工程项目及工程量,若擅自增加工程,则双方结算总价不超出合同约定的工程总造价。若乙方擅自减少,除按施工图完善施工外,乙方还应支付减少工程量对应价款双倍
的违约金。
4、保证按时付清民工工资,绝不拖欠,若因乙方拖欠民工工资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甲方的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追偿
损失所支付的一切费用)。
5、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即使工程款未付清,乙方承诺不影响甲方对工程项目的使用和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更不得采取封、锁、堵学校校门和教室门等方式影响学校对工程项目的使用及
挠乱甲方教育教学秩序的行为。
6、在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一套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存档备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程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由甲方初步审查,甲方审查合格签字后交区审计局审计。(如工程量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报主管部门审批后,
最终以审计结算的价款为准)。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齐、收集、整理各种质量保证资料,如沙、石、砖、钢材、混凝土试压块、砂浆压块、预制构件等必须按规定完成试拉、试压等检测手段,并向甲方提供书面检测报告,采购的建筑材料及设施设备应提交具备国家检测资格的机构出具的材料及
设施设备检验合格证书。
8、乙方必须服从和配合建设单位当地的综合治安管理,且必须
自行为施工人员投保意外人身伤害保险,降低用工风险。
9、乙方在2023年月日前,必须向甲方交付工程总投资5%的履约保证金和总投资5%的民工工资保证金后,合同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在保质期满后七个工作日无息返还,民工工资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确认无下欠工资后5日内无
息返还。
以上3、4、5、6条乙方还应向甲方另行递交书面承诺书(一式
五份)。
七、施工安全管理
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
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乙方应加强对施工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管理,严格按各种施工和操作程序施工,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和纪律。完善各种安全标示和标牌及安全设施设备,施工过程中的一切相关安全事故所涉及的相关经费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应由乙方全额赔偿。
八、工程决算审计:工程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三份,经甲方初审后按程序提交通川区财政局评审中心审计,工程最终价款金额以通川区财政局评审中心审定金额
为准。
九、工程付款
本工程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拨付合同金额的50%,待工程审计结束且验收满6个月后拨付余款,但应留足
3%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且无质量缺陷后无息返还乙方。
十、工程质量及保修
1、本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本工程质量保修:水、电安装保修为2年,土建及其它工程的保修期限不低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最低年限,在质保期内(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若发生质量问题,甲方通知乙方进行维修,乙方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在5天内到达现场维修完毕,否则,甲方可另行委托他人维修,其费用在工程款或质量保证金中扣
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十一、承包人违约条款:若竣工验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立即返工、整改,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并通过验收合格为止,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延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工程验收合格后,若甲方需要使用校舍,乙方不得以工程款未结算或工程款
未付或者未付清为由拒绝交付,否则按延期交付承担违约责任处理。
同时乙方逾期30日内完工,每日应支付总工程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逾期30日以上的,每日按总工程款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盖章且交清工程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其余由甲方送区教育局等部门存档,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甲方:(公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公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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