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庆元县移动执法线路租赁(移动执法终端及通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0/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的委托,就其庆元县移动执法线路租赁(移动执法终端及通信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采购编号:浙金丽招2023199号
二、项目名称:庆元县移动执法线路租赁(移动执法终端及通信服务)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概况: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
5.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转包。
六、公告发布:
6.1本公告在以下媒体范围内发布: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6.2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7.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2023年11月07日09:30,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2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⑴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包含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⑵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邮寄或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地址:丽水市庆春街909号五楼,电话:0578-2832189,邮箱:312559383@qq.com。邮寄或邮件递交的,以实际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为确保报名资料已准确无误递交,请各供应商在递交报名资料后及时与采购文件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
八、资格审查:接受供应商报名或递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取磋商资格,磋商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有磋商资格。
九、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7日09:30(北京时间)。
十、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庆元县濛洲街道222号行政中心12楼)。
十一、竞争性磋商时间:同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十二、竞争性磋商地点: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庆元县濛洲街道222号行政中心12楼)。
十三、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磋商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四、联系方式
14.1采购人名称: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
项目联系人:吴金健 联系电话:13136381265
质疑联系人:张湖斌 联系电话:0578-6271288
地址:庆元县濛洲街道222号行政中心12楼
14.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凌 玲 联系电话:0578-2832189 传真:0578-2128189
质疑联系人:候 娟 联系电话:0578-2832189 传真:0578-2128189
地址:丽水市庆春街909号五楼
14.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
项目联系人:胡建强 联系电话:0578-6050297
地址:庆元县濛洲街道222号行政中心12楼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6日
一、采购编号:浙金丽招2023199号
二、项目名称:庆元县移动执法线路租赁(移动执法终端及通信服务)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1 | 庆元县移动执法线路租赁(移动执法终端及通信服务)项目 | 2 | 年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 20 |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
5.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转包。
六、公告发布:
6.1本公告在以下媒体范围内发布: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6.2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7.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2023年11月07日09:30,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2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⑴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包含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⑵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邮寄或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地址:丽水市庆春街909号五楼,电话:0578-2832189,邮箱:312559383@qq.com。邮寄或邮件递交的,以实际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为确保报名资料已准确无误递交,请各供应商在递交报名资料后及时与采购文件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
八、资格审查:接受供应商报名或递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取磋商资格,磋商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有磋商资格。
九、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7日09:30(北京时间)。
十、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庆元县濛洲街道222号行政中心12楼)。
十一、竞争性磋商时间:同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十二、竞争性磋商地点: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庆元县濛洲街道222号行政中心12楼)。
十三、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磋商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四、联系方式
14.1采购人名称: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
项目联系人:吴金健 联系电话:13136381265
质疑联系人:张湖斌 联系电话:0578-6271288
地址:庆元县濛洲街道222号行政中心12楼
14.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凌 玲 联系电话:0578-2832189 传真:0578-2128189
质疑联系人:候 娟 联系电话:0578-2832189 传真:0578-2128189
地址:丽水市庆春街909号五楼
14.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
项目联系人:胡建强 联系电话:0578-6050297
地址:庆元县濛洲街道222号行政中心12楼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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