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12月3日我局拟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依安县依安镇秸秆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依安县政府一号家属楼下
电话:0452-7024965
邮编:161500
电子邮箱:hbj7024953@163.com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依安县依安镇秸秆颗粒项目
建设单位:依安县润森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齐齐哈尔市依安县依安镇
环评机构:沈阳中科生态环评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面积4500平方米,利用原有生产车间以及库房进行设备安装,生产车间建筑面积360平方米,北侧库房231平方米,西侧库房249.6平方米,秸秆包收储场25290.84平方米。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秸秆年用量3000吨,年产秸秆成型燃料2500吨。
本项目建设于齐齐哈尔市依安县依安镇。项目东侧为粮食仓储企业;南侧为粮食烘干企业;西侧为农田;北侧为居民平房。本项目总投资231.5万元。
公众参与:环境影响报告表无需进行公众参与。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
根据建筑工程各施工阶段的特点,本项目主要是安装设备时机械设备和安装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大,但是设备安装时间短,随着设备安装,对周边的噪声影响而消失。因此,施工阶段的环境影响是在影响范围小,产生时段段,固本项目对施工期评述进行简化,不进行详细分析。
2、运营期
1 大气污染源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是粉碎工段的工艺粉尘。
(1)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粉尘主要来粉碎工段的工艺粉尘。
本项目各工序过程在厂房内完成,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再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粉碎设备密闭,主要粉尘产生位置为进料口和出料口,通过类比调查,生产过程颗粒粉尘产生量约为原料量的0.01 %,本项目的原材料用量为3000 t/a,因此产生粉尘颗粒约为0.3 t/a,集气罩收集效率可达90 %,则收集的粉尘量约为0.27 t/a;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以99%计,则项目有组织排放的粉尘量约为0.0027 t/a(0.00075kg/h),项目集气罩的引风机风量为3000m3/h,排气筒上口直径0.3m,则颗粒物排放浓度为0.5 mg/m3。
(2)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集气罩未收集到的颗粒粉尘,粉尘排放量为0.03 t/a(0.0083 kg/h)。
(3) 原料、成品粉尘
① 粉尘的产生量与物料的粒径/湿度、物料转运的速度/落差及生产操作管理等有关。本项目使用的原材料存放在项目所在厂院内部,采用打包网布打包后玉米秸秆,几乎不会产生扬尘;包装破损的原料需要及时用苫布遮盖防止扬尘产生。成品采用袋装储存、运输、装卸过程可以防止扬尘产生。
② 运输扬尘防治措施
为防止原料运输过程中对沿途环境的影响,运输车应加盖蓬布,运输车辆应选择远离人群的道路,以减少运输过程对沿途产生的污染影响及扰民现象。严格控制运输时间,禁止在夜间22:00时-次日6:00时运输。昼间运输车辆通过居民区时,限制车速低于20km/h,并禁止鸣笛。
2 水污染源
本项目没有生产废水产生,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本项目员工6人,年工作300天,用水量按 20L/d?人计算,则用水量为36 m3/a,排放系数以0.8计,则每年产生生活污水量为28.8 t/a。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SS、氨氮,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浓度分别为:COD:300mg/L、SS:200mg/L、氨氮:30mg/L,产生量为0.0086 t/a、0.0058 t/a、0.0008t/a。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粉碎机、成型机等运行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70-80dB(A)。
4 固体废物
(1) 除尘器粉尘
收集工艺粉尘的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0.2673 t/a,主要成分为本项目生产原料粉尘。
(2) 废包装
玉米秸秆的包装,经去掉后废弃,废包装产生量约1 t/a。
(3) 职工生活垃圾为0.5kg/d,员工数6人,工作天数300天,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9 t/a。职工生活垃圾经袋装后投放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每日统一清运、处置。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结论
根据建筑工程各施工阶段的特点,本项目主要是安装设备时机械设备和安装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大,但是设备安装时间短,随着设备安装,对周边的噪声影响而消失。因此,施工阶段的环境影响是在影响范围小,产生时段段,固本项目对施工期评述进行简化,不进行详细分析。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各工序过程在厂房内完成,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再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限值(颗粒物排放速率3.5kg/h,排放浓度120 mg/m3);
本项目无组织粉尘排放的最大落地浓度点浓度为0.007686 mg/m3,则厂区周界外浓度最高点小于1.0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浓度1.0mg/m3)
本项目产生的无组织粉尘经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无超标点,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本项目采取了有效措施防止原料、成品的储存运输的扬尘。
通过以上可知本项目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排入厂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处理,不外排。所以本项目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从水环境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主要集中于厂房内,具体污染防治对策如下:
(1) 厂房本身可以达到一定隔声降噪效果。窗户采用双层隔声门窗。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少开门窗。
(2) 原材料及成品在运输时间全部为昼间,午间及夜间不运输,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3) 项目建设过程中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安装时要保证设备平衡并采取减振基础。对高发声设备在安装时,基础加减震装置,以控制设备振动噪声。
(4) 在车间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厂界。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工艺粉尘为原料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职工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塑料袋和有机物等,这部分垃圾需经袋装后投放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每日统一清运、处置。通过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结论:
1 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排入厂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处理。所以本项目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厂房内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再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限值(颗粒物排放速率3.5kg/h,排放浓度120 mg/m3);
本项目无组织粉尘排放,厂区周界外浓度最高点小于1.0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浓度1.0mg/m3)
本项目产生的无组织粉尘经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无超标点,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通过以上可知本项目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 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高噪音设备采取安装减震垫、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区域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4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工艺粉尘为原料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职工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塑料袋和有机物等,这部分垃圾需经袋装后投放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每日统一清运、处置。通过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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