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hzb2-2023-fz23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0427-7819581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清洁作业地面集液技术服务(聚氨酯涂层防渗布)


清洁作业地面集液技术服务(聚氨酯涂层防渗布)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ZB2-2023-FZ231
一、招标条件
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资金计划已下达,计划文号为油辽特发(2023)38号,计划金额暂估为35万(不含税),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暂估清洁作业地面集液技术服务152井次。此次招标工作量为预计工作量,结算时按实际发生工作量结算。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
2.4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一)执行的技术标准:
本项目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包括但不限于:
Q/SY08124.3石油企业现场安全检查规范第3部分:修井作业
SY/T6524石油天然气作业场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规范
(二)技术要求:
1.地面集液设施完好无破损、无渗漏,与地面接触一侧、围堰外侧无油污;内侧清理干净,无流动的污油、污水。
2.管杆桥、井口集液设施围堰高度不小于200mm,最高点与最低点落差不大于50mm,安装稳固,防风防碰撞。其它集液设施高度不小于50mm。
3.井口及管桥集液设施内操作位置及行人通道安装防滑板。
4.集液防污染设施基本要求:管杆桥集液防污染设施大于管杆四周500mm;作业机12×3.3m,围堰不低于50mm;工具箱及辅助工具5*1.8m,围堰不低于50mm;井口2.7×2m,围堰不低于200mm。其它部位防污染设施根据现场要求制定。防护垫需对抽油机底座起至支架上2米范围进行有效防护。
5.作业过程中,集液设施内污油污水及时回收,防止外溢。
(三)设备要求
1.主要设备设施包括:随车吊、自吸式罐车、热水清洗机、清洗车间、污液回收存储装置、聚氨酯涂层防渗布或钢板环保作业平台、安全消防设施。
2.随车吊5吨以上,客货2.5吨以上,自吸式罐车8m³以上,污液回收存储装置20m3以上。
3.聚氨酯涂层防渗布规格:管杆桥集液防污染设施大于管杆四周500mm;作业机12×3.3m,围堰不低于50mm;工具箱及辅助工具5*1.8m,围堰不低于50mm;井口2.7×2m,围堰不低于200mm。
4.安全消防设施:现场车辆配备防火帽和灭火器,清洗车间有防火防爆措施、通风良好,自吸式罐车配备接地链。
(四)施工要求
1.接到采油厂通知后,承包商组织人员及设备按时到达指定作业现场施工服务,提供的设备设施需达到修井作业现场清洁作业使用要求。未按时完成根据造成作业等停影响程度酌情扣款。
2.若接井场电则办理临时用电手续,专业电工接电,与作业队人员相互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清洁作业设备及流程管线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达到施工条件。
3.承包商按照辽河油田《小修作业指导书》标准安装清洁作业设备设施。
4.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装置刺漏、油水外流等现象,承包商要及时妥善处理。作业过程产生的污油、污水,将污油、污水吸入罐车运输到厂指定地点(集输联合站、卸油点或污水处理厂等)。
5.施工结束后,承包商将所产生的油水回收,拉运至采油厂指定场所,完成井口、流程的清洗,清理出的垃圾要分类,危废垃圾送油泥处理厂,平均单井危废垃圾不得超过100公斤,超量部分按照油泥处理费用价格扣款。
6.清污时间要求。
承包商必须在施工完井后72小时内完成清污任务,汛期24小时内完成清污任务,特殊时段特殊区域随时完成清污任务,未达到要求根据造成污染程度酌情扣款。
7.服务能力要求
承包商服务能力5井次/天以上,且须提供24小时连续服务。
(五)招标人需提供的服务及责任
1.提供修井作业井号并责成承包商勘察现场。
2.监督承包商施工质量。
3.统计承包商工作量及产生污泥数量。
4.负责协调地方社会关系,保证现场顺利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法人分支机构或非法人组织,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所需要求。
3.3投标人应具备本项目实施需要的设备设施清洗场所,并提供清洗场所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地方政府批复文件及现场验收专家意见扫描件,原件备查。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5投标人队伍的主要负责人(队长)、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副队长)、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首次进入辽河油田市场或3年及以上在辽河油田无业绩的投标人,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中标后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详见附件1。
3.6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html/1/index.html)中发布的失信信息公告为准,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8分及以上。
3.7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详见附件2)。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7日23:59:5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登陆后在该项目处报名(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使用该交易平台缴费模块进行招标文件缴费(资料包费),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因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等原因除外)。缴费与招标文件下载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
4.3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卖开始时间即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会略晚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如遇无法报名请耐心等待,若招标公告发布第二天仍无法报名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的在线购买(注意:购买招标文件是投标报名的必经程序,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招标文件在线购买的视为未完成对应的标段/包的报名,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5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目前仅提供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潜在投标人以现金、电汇等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若出现潜在投标人未使用该交易平台购买导致的购买失败等一切问题,辽河油田招标中心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
4.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购买招标文件不足三家,系统将自动提醒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确认在交易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以便接收项目情况的各项通知。
4.7资料包费增值税发票将于项目开标当天统一开具,并快递发给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核查在电子交易平台中预留的开票信息、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和地址等基本信息准确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10月17日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
5.2投标人在开标前,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提交7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该费用需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缴纳。缴纳方式参见招标公告附件3。
5.3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等因素影响造成投标失败,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须使用已灌章的U-key,目前投标人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参与招投标活动仅需办理公章U-Key,我中心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办理法定代表人U-Key及授权委托人U-Key。未办理U-key的投标人,需到昆仑银行办理U-key,或登录中石油招标投标网线上办理。
5.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公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2各潜在投标人可搜索并关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获取每日招标相关信息。
6.3中标通知书会采用电子中标通知书的形式为中标人发放(招标改谈判项目除外),请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及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中心在确认缴纳信息后会将电子中标通知书在电子交易平台发送给中标人。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7.1按照油田公司下发的《辽河油田公司采购活动收取费用管理细则》(中油辽字[2023]85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5565元人民币(含税)。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后,由招标人负责协调,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前一次性向招标中心支付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3。
7.2已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中标人,如需开具发票,请提供开票信息、银行电汇凭证和邮寄地址,发送至“九、联系方式”中的电子邮箱,招标中心会快递为中标人发出。
八、开标
8.1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7日08:30:00
8.2开标地点: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人可自行选择至现场开标大厅或通过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
8.2.1线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点击跳转至招投标平台;
8.2.2现场开标大厅: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综合服务楼303室(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不建议投标人至现场参加开标仪式,如确有需求,请提前联系)。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邮编:124012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27-7819581
电子邮箱:zjianshu@petrochina.com.cn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昆仑银行U-Key办理业务咨询电话:4006696569
投标人须知及相关支持插件下载地址: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
十、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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