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光缆设备
金额
1.99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0/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62024100902317314
预算金额1.9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光缆设备
项目编号:62024100902317314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佳静 15894193102
报价起止时间:2024-10-10 11:25 -2024-10-14 20:00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某单位
供应商规模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光纤电缆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光纤电缆; 采购人需求描述:报价前请先电联,确定设备、系统兼容性。;

次要参数要求:震动光缆:震动光缆传输设备;
1件 19920.00 -

买家留言:报价前请先电联,确定设备、系统兼容性。
附件:政采云需求清单震动光缆设备.xls

响应附件要求:需要提供针对本采购项目的原厂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勘察证明等材料。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伊宁市 艾兰木巴格街道 飞机场东街212号
送货备注:-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服务要求 1.为保证产品品质,需要提供针对本采购项目的原厂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所有主要产品及配件要求厂家原装,不接受加装配件; 2.需提供产品检验报告 3.需到现场勘察以充分了解项目建设运维情况,踏勘需持厂家授权书,踏勘后由采购单位出具勘察证明,未勘察及未上传勘察证明均视为无效报价 4.供应商报价包含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税费、上门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检测费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5.本项目只接受上述满足产品的参数性能的商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禁止不符合参数要求的供应商恶意低价报价,如造成采购单位工期或规定使用时间延迟,影响工作进度的将上报上级部门反映该情况,并列入黑名单,所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6.以上商务条款供应商必须全部满足,否则报价无效。
其他 如存在不按参数要求报价、中标后无故放弃、不按合同履行等违约行为,采购人将按照《在线询价、反向竞价违约处理规则》举报至政采云平台或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配送要求 需在下单前与甲方负责人员提前联系,了解配送时间及地点。
供应商要求 为确保服务质量,投标商需上传营业执照,品牌生产商授权委托书,售后服务承诺书(jpg格式并加盖公章)。
质保期外 在保修期满后仍将定期回访,同时若有质量缺陷问题产生,将依据产生质量缺陷的原因:分为项目原因和非项目原因,由于项目原因而产生的质量缺陷,将免费承担保修责任,由于非项目原因而产生的质量缺陷,将以收取成本价格承担保修任务,保证业主满意为止。
货物需求 投标人报价应包括货物成本费、运输费、装卸费(含装卸人工费、设施费)、安装费、检验费、技术服务费、利润、税费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投标单位要全力做好货物运输途中的人员车辆等安全工作,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与采购单位无关
售后服务及维修响应 维修响应及故障解决时间: 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不能自行解决的问题,可直接用电话、传真等方式与中标方联系,中标方需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与使用者协商解决办法,未能到达现场的按次从保证金中扣除5000元。一般故障 4 小时内处理完毕,发生设备故障不能在 24 小时内解决问题的须提供同档次或以上的备用机器,直至设备修好为止,如不能履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商品要求 必须按甲方要求报价并提供商品、服务
报价要求 投标商需上传营业执照,品牌生产商授权委托书,售后服务承诺书等证明,维修项目报价含税金、工时费,材料费、运输费、装卸等(包干价)。最终结算以实际测量面积结算,单价采用政采云在线竞价的最低中标价。(以上需上传平台质料均以jpg格式并加盖公章上传,否则无效)。
合同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下线合同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为准。
勘察要求 重要说明:为保证所需项目正常运行,报价前请联系甲方,到甲方现场实地勘察,勘察时间统一安排至2024年10月11日上午10时30分(其余时间均不进行现场勘查),勘察时请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以外)、本人身份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报价时请上传甲方提供的勘察证明(JPG格式),否则报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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