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中-中核时代广场b地块3#楼总部大楼门前景观工程专业分包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1/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 -华中-中核时代广场b地块3#楼总部大楼门前景观工程专业分包-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华中-中核时代广场b地块3#楼总部大楼门前景观工程专业分包项目编号:22EC-GC-GKXJ-23-1705工期时间:工期总日历天数暂定为120天,自甲方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并满足总包各节点工期进度要求。如没有书面开工通知的,自乙方实际进场之日起计算。如因项目发包人变更工期的,本合同项下合同工期约定,应与项目实际总工期要求保持一致。全部景观工程最终完工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工程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江城大道与梅林四街交叉口东南角采购范围:根据提供的《中核时代广场项目总部大楼门前景观设计施工图》,所涵盖的园林景观内容及甲方临时指定的工作内容。(1)拆除部分:现有总部大楼门前景观的全部拆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原有景石、挖出灌木、水景拆除、回填、拆除地面铺装、垃圾外运等全部工作,乙方拆除到满足景观重新改造施工的条件,灌木不可随意挖出,保证成活。
(2)硬景部分:环境铺装、景点的布置、园林道路工作内容的需要及甲方临时增加的工作内容等(包括水景、景墙、旗杆、旗台、雕塑、景石、成品设施、车行/人行地面铺装、木平台、花池、花箱、排水沟等);
(3)软景部分:种植土回填(含下基肥一个平方米不低于3.75公斤,以有机肥为主)、场地土基整治、种植场地造型、整治、种植前的施工准备(含种植材料)、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植物种植前的修剪、树木的移植、草坪的栽植、保养、保活等全部工作内容,甲方临时增加的工作内容。乔木、灌木数量统计以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为准执行。
(4)对本合同施工范围内涉及的内容,乙方有义务为达到景观效果对设计提出合理的优化调整,并报经甲方批准后才能实施。
质量要求:(1)硬景工程施工及验收应满足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的有关规定;硬景部分的装饰或贴面,其颜色和效果必须满足设计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18)、《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2010)的有关规定。(2)软景工程施工及验收应满足现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2-2012)及《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的有关规定;植物栽种以及验收均应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的全面监督。
(3)工程完工时景点干净,交工区域无建筑垃圾、无枯枝、步行石(道)干净。
(4)单位工程质量符合以下规定才能验收合格:
a)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为验收合格;
b)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c)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涉及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
d)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e)观感质量验收符合业主有关要求。
在合同履行期间,本工程所采用的标准或规范若有修改或新颁,应按照经批
准的设计文件相关规范、标准执行,若设计文件没有要求的,拟采用的规范、标准应经建设单位确认后执行。
若施工图纸及采购文件中对材料和工艺并未作出规定,已颁布的现行标准和
规范也无明确叙述,可能引起分歧的,则成交供应商须在订购材料或施工前,要求采购人及建设单位进一步阐明有关事项。
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需符合武汉市最新管理规定的要求及标准,成交供应
商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含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
7. 主要材料设备要求:本工程的材料设备均由成交供应商采购,拟采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经采购人报建设单位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具体参照的材料设备厂家品牌见下表,未指定规格、品牌的材料设备均为国标正品,并经国家检测机构检测合格且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1)工程所要求使用的材料必须是全新的、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产品。所有工程主要材料必须先送样板交采购人确认。如果采购人认为所送样板不符合要求,不管该样板是否是应答单位在应答标时的品牌,采购人均有权要求更换。一经确认的样板,将作为以后材料进场验收检查的依据之一。
(2)所有工程用的材料在进场前,必须由采购人现场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并用于施工。一旦有发现材料未检验进入施工现场,不管该批材料是否合格以及是否已经使用,采购人现场管理人员有权要求退回该批材料。
(3)本工程所有设备、材料、阀门均为成交供应商选购及运输到施工现场。成交供应商必须按报价文件中所列明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等级采购相关材料设备,且必须在采购前报采购人及建设单位确认方可采购,材料设备进场后须报采购人、监理及建设单位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8. 成交供应商数量: 1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经营范围内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须盖章);
(2)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证明并盖章)
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被本采购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的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的
--其他情形:
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3年11月28日 17时0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华中-中核时代广场b地块3#楼总部大楼门前景观工程专业分包》,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3、获取方式
(1)供应商已注册为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其他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交纳相关费用及应答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以上三个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
(2)报名文件经采购单位审核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应答。
(3)因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报名文件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供应商须自行承担责任。
4、纳采购文件工本费
每套售价 200 元,汇入第七条中指定账号,我公司开具费用收据,售后不退。(注意:只接受电子汇款,不接受现金,汇出账号必须为应答单位的单位账号,不接受个人或其它单位的汇出账号)。潜在供应商在办理汇款时,银行电汇凭证中应注明“华中时代景观工本费”
五、应答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在线评议,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3年11月30日 10时0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及方式递交:。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递交,并以在线上传文件为准)
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江城大道229号
开 户 行:汉口银行汉正街支行
账 号:072011000429100
联 系 人: 段工 联系电话: 15171450190
电子邮箱: /
采购单位: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2023 年 11 月 2 4 日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华中-中核时代广场b地块3#楼总部大楼门前景观工程专业分包项目编号:22EC-GC-GKXJ-23-1705工期时间:工期总日历天数暂定为120天,自甲方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并满足总包各节点工期进度要求。如没有书面开工通知的,自乙方实际进场之日起计算。如因项目发包人变更工期的,本合同项下合同工期约定,应与项目实际总工期要求保持一致。全部景观工程最终完工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工程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江城大道与梅林四街交叉口东南角采购范围:根据提供的《中核时代广场项目总部大楼门前景观设计施工图》,所涵盖的园林景观内容及甲方临时指定的工作内容。(1)拆除部分:现有总部大楼门前景观的全部拆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原有景石、挖出灌木、水景拆除、回填、拆除地面铺装、垃圾外运等全部工作,乙方拆除到满足景观重新改造施工的条件,灌木不可随意挖出,保证成活。
(2)硬景部分:环境铺装、景点的布置、园林道路工作内容的需要及甲方临时增加的工作内容等(包括水景、景墙、旗杆、旗台、雕塑、景石、成品设施、车行/人行地面铺装、木平台、花池、花箱、排水沟等);
(3)软景部分:种植土回填(含下基肥一个平方米不低于3.75公斤,以有机肥为主)、场地土基整治、种植场地造型、整治、种植前的施工准备(含种植材料)、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植物种植前的修剪、树木的移植、草坪的栽植、保养、保活等全部工作内容,甲方临时增加的工作内容。乔木、灌木数量统计以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为准执行。
(4)对本合同施工范围内涉及的内容,乙方有义务为达到景观效果对设计提出合理的优化调整,并报经甲方批准后才能实施。
质量要求:(1)硬景工程施工及验收应满足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的有关规定;硬景部分的装饰或贴面,其颜色和效果必须满足设计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18)、《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2010)的有关规定。(2)软景工程施工及验收应满足现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2-2012)及《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的有关规定;植物栽种以及验收均应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的全面监督。
(3)工程完工时景点干净,交工区域无建筑垃圾、无枯枝、步行石(道)干净。
(4)单位工程质量符合以下规定才能验收合格:
a)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为验收合格;
b)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c)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涉及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
d)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e)观感质量验收符合业主有关要求。
在合同履行期间,本工程所采用的标准或规范若有修改或新颁,应按照经批
准的设计文件相关规范、标准执行,若设计文件没有要求的,拟采用的规范、标准应经建设单位确认后执行。
若施工图纸及采购文件中对材料和工艺并未作出规定,已颁布的现行标准和
规范也无明确叙述,可能引起分歧的,则成交供应商须在订购材料或施工前,要求采购人及建设单位进一步阐明有关事项。
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需符合武汉市最新管理规定的要求及标准,成交供应
商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含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
7. 主要材料设备要求:本工程的材料设备均由成交供应商采购,拟采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经采购人报建设单位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具体参照的材料设备厂家品牌见下表,未指定规格、品牌的材料设备均为国标正品,并经国家检测机构检测合格且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1)工程所要求使用的材料必须是全新的、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产品。所有工程主要材料必须先送样板交采购人确认。如果采购人认为所送样板不符合要求,不管该样板是否是应答单位在应答标时的品牌,采购人均有权要求更换。一经确认的样板,将作为以后材料进场验收检查的依据之一。
(2)所有工程用的材料在进场前,必须由采购人现场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并用于施工。一旦有发现材料未检验进入施工现场,不管该批材料是否合格以及是否已经使用,采购人现场管理人员有权要求退回该批材料。
(3)本工程所有设备、材料、阀门均为成交供应商选购及运输到施工现场。成交供应商必须按报价文件中所列明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等级采购相关材料设备,且必须在采购前报采购人及建设单位确认方可采购,材料设备进场后须报采购人、监理及建设单位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8. 成交供应商数量: 1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经营范围内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须盖章);
(2)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证明并盖章)
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被本采购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的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的
--其他情形:
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3年11月28日 17时0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华中-中核时代广场b地块3#楼总部大楼门前景观工程专业分包》,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3、获取方式
(1)供应商已注册为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其他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交纳相关费用及应答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以上三个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
(2)报名文件经采购单位审核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应答。
(3)因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报名文件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供应商须自行承担责任。
4、纳采购文件工本费
每套售价 200 元,汇入第七条中指定账号,我公司开具费用收据,售后不退。(注意:只接受电子汇款,不接受现金,汇出账号必须为应答单位的单位账号,不接受个人或其它单位的汇出账号)。潜在供应商在办理汇款时,银行电汇凭证中应注明“华中时代景观工本费”
五、应答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在线评议,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3年11月30日 10时0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及方式递交:。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递交,并以在线上传文件为准)
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江城大道229号
开 户 行:汉口银行汉正街支行
账 号:072011000429100
联 系 人: 段工 联系电话: 15171450190
电子邮箱: /
采购单位: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2023 年 11 月 2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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