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同昌公寓1#、2#楼综合一层01#店面(门牌:文博路85、87号)
起始价:58 元/(平方米·月) 报价开始时间:2019-04-29 09:00:00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19-04-29 11:00:00 保证金金额(元):31400
保证金缴纳账号:117130100100154261014500 户名: 开户行: 保证金收取截止时间:2019-04-26 17:00:00
公开招租公告
受委托,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采用电子竞价方式对福州市晋安区永同昌公寓1#、2#楼综合一层01#店面(门牌:文博路85、87号)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90604634
项目名称 |
项目位置 |
挂牌价 (元/月/平方米) |
计租面积 (平方米) |
租赁期(年) |
永同昌公寓1#、2#楼综合一层01#店面(门牌:文博路85、87号) |
福州市晋安区永同昌公寓1#、2#楼综合一层01#店面(门牌:文博路85、87号) |
58 |
90.01 |
3 |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1、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在每月月底前五日内缴清下个月租金,先交租后使用)。
2、租金递增方式:租赁期间租金按中选报价计收,租金不递增。
3、合同履约保证金:月租金的三倍。
4、装修期:无。
5、租赁用途:商业(符合租赁场所条件的合法经营业务,公共聚集的网吧、旅社、美容美发、经营易燃易爆物品等行业除外),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不得分租、转租(若承租人与工商登记的法人代表、负责人、股东或经营者不一致,则认定为转租)。
6、权属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
7、竞价保证金:31400元。
8、标的移交期限:标的将于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于签订合同后的6个月内移交(原租赁合同已于2018年11月30日提前终止)。
9、发票开具约定:因出租方已向国税部门申请适用简易征收办法,适用5%的增值税率。租赁期限内,出租方对承租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客户仅开具增值税为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一般的自然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开具5%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竞价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在平台注册时填写“详细信息”中的企业机构名称或姓名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竞价保证金”字样。
二、招租方式与内容:
1、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平台的竞价大厅(网址:www.salp.com.cn)参与本项目标的的报价,最后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2、计租面积按不论标的所实际可使用面积多少,计租面积以公告面积为准。
3、竞租标的的月租金按下列公式计算:月租金=成交单价×建筑面积(90.01平方米),成交单价按竞价结果确定。
4、本轮中选者合同起始时间以实际交付房屋时间为准。
5、承租人应负责缴纳房屋租赁期限内发生的水费、电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
6、若因租赁物被拆迁而产生的拆迁安置补偿款及产权调换的房屋全部归出租方所有,与承租方无关。承租方不得因拆迁安置补偿向出租方或者拆迁人主张拆迁安置补偿。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装修投资额等)要求出租方予以补偿或赔偿。
7、如租赁物发生政府收储土地、市场搬迁等情况的,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提前届满。届时,承租方保证在出租方发出的搬迁通知日期内无条件搬迁,并交还租赁物及其钥匙。
8、租赁期限届满或因任何原因本协议被提前终止,承租方应当立即搬离租赁物,并在期满日或提前终止日之次日起三天内向出租方交还租赁物及钥匙。若在规定时间未交房,承租方应从期满或提前终止日起要缴纳相当于同期租金占用费,并加收30%的违约金。
9、承租方在参与竞租前,应详细阅读本次招租的招租公告及其有效组成部分,应了解相关情况及条款,并应当自行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实地察看等方式对租赁物现状进行全面彻底了解、知悉,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对标的物的权属、位置、面积、结构、用途、数量、弱电、电力、给排水、附属的设施设备、消防、未来政府征收等所有状况,确认该网点能够符合自身经营需要。一旦参与竞租,视同已全面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及上述情况。承租方对该租赁店面的现状及特殊性、不确定性及由此引发相关风险必须做充分的预估及考量,自愿承担可能存在、发生的各类投资、经营风险。今后,如因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和本平台无关。
10、《晋安区永同昌公寓1#、2#楼综合一层01#店面(门牌:文博路85、87号)网点招租方案》最终解释权归福州民天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分公司所有。
11、承租人应于竞价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履约保证金(月租金的三倍)和第一年前三个月的租金汇达出租方委托的账户,并备注用途“履约保证金”、“租金”,逾期未缴视同放弃承租资格,竞价保证金归出租方所有。承租人每月应在当月将上月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主动及时地存入出租方委托的账户。
账户全称:福州民天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分公司
帐号:1402225209600014524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象园路支行。
12、出租方在收到承租人汇达合同履约保证金(月租金的三倍)和第一年前三个月的租金后,将招租结果《招租中选公示》上报备案并在国投集团、民天集团及福州民天集团资产分公司公示五个工作日。承租人须在《招租中选公示》公示结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到出租方签订《福州市国有房屋租赁合同书》,中选人不按前述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承租资格,竞价保证金归出租方所有。(若竞价保证金已被平台退还,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还)。
13、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持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自然人。
14、对承租人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同意并认可本次《晋安区永同昌公寓1#、2#楼综合一层01#店面(门牌:文博路85、87号)网点招租方案》。
(3)仅限经营商业使用(符合租赁场所条件的合法经营业务,公共聚集的网吧、旅社、美容美发、经营易燃易爆物品等行业除外),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不得分租、转租(若承租人与工商登记的法人代表、负责人、股东或经营者不一致,则认定为转租)。
(4)列入出租方不诚信名单的企业或自然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最终解释权归福州民天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分公司所有)。
(5)承租人应于竞价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服务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应于竞价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履约保证金(月租金的三倍)及第一年前三个月的租金等款项汇达出租方指定账户。
(6)其他详见租赁合同。
15、意向承租人现场资格审核应提供的竞价材料依据《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相关规定提交:
企业作为意向承租人: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交验原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交验原件);
③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④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承租意向书》、《网络竞价承诺函》、《竞租提示书》和《意向竞租申请表》。
个人作为意向承租人:
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交验原件);
②意向承租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还需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
④经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承租意向书》、《竞租提示书》、《意向竞租申请表》和《网络竞价承诺函》。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通过审核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即成为竞租人。
三、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26日。
2、网上报名时间:意向承租人应于2019年4月26日17时前至本平台(www.salp.com.cn)注册用户名,登录账号进入“标的申请管理”→“标的公告”→选择对应的标的点击“申请竞价”,在线提交竞租申请。(见本网站首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3、现场确认时间:并于2019年4月26日17时前至本平台(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620号桔园洲商住楼A区前排一层28、29号店面)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4、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19年4月26日17时。
5、看样时间: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26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6、看样电话:83204978。
7、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承租人若要求对招租公告内容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
四、注意事项
1、为避免因银行间交易等原因影响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竞租人通过账号转账(非现金)的方式缴纳保证金。竞租人的报名时间以保证金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为准。竞价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纳无效。
2、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19年4月29日9点00分开始,自由报价时长为120分钟。自由报价结束之后,以自由报价阶段的最高报价作为限时报价的底价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直至无人报价,则竞价结束。具体操作方法见平台主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2)加价幅度为1(元/月/平方米),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平台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平台网站进行公告,该项目意向承租人已缴纳竞价保证金在电子竞价活动结束之前不予退还。
3、竞价服务费:按照《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向承租人收取竞价服务费,交易当事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该项目的交易合同,或非因本中心的原因造成交易合同被撤销、解除、终止等情形的,竞价服务费仍按《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已收取的,概不退还。
若未缴清竞价服务费,本中心为追索竞价服务费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邮寄费、诉讼保全保险费等),均由缴费义务人承担。
4、竞价规则参见《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
报名联系人:刘女士
业务咨询电话:0591-88680853
传真:0591-88680857
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运营中心
2019年4月15日
附件下载
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