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2018df101102
预算金额79.48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仲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产权交易所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18年第2130号)沈阳至刚主轴技术有限公司31台闲置机... 报名登记

转让底价: 79.480000 万元

  • 项目编号: LN2018DF101102
  • 保证金: 140000万元
  • 企业性质: 国资
  • 支付方式:
  • 转让方:沈阳至刚主轴技术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18-12-29 至 2019-01-14
2019年1月9日 2019年1月9日上午9:00于沈阳至刚主轴技术有限公司 沈阳至刚主轴技术有限公司31台闲置机器设备标的1 废旧物资具体信息 名称 计量单位 规格型号 数量
详情信息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
序号 设备编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购置日期 启用日期
1 016-110 普通车床 MAZAK φ770×3000 沈阳第一机床厂 1 1996/7/31 1996/7/31
2 016-90 车床 CW61125B φ1250×3000 沈阳第一机床厂 1 1999/5/1 1999/5/1
3 031-47 外圆磨床 3164 φ210×2000 上海机床厂 1 1995/5/1 1995/5/1
4 031-79 瑞士万能磨床 1500U-175 φ175×1500 瑞士 1 1988/6/1 1988/6/1
5 016-231 数控车床 CAK6163D/3000 φ630x3000 沈阳第一机床厂 1 2007/1/31 2007/1/31
6 016-82 普通车床 1M63H-3 φ630x3000 苏联 1 1994/5/1 1994/5/1
7 031-43 万能磨床 M1450B φ500x3000 上海机床厂 1 1994/5/1 1994/5/1
8 031-78 西德万能磨床 SU315 φ315x2000 德国 1 1969/5/20 1969/5/20
9 039-3 珩磨机 自制 φ300x3000 自制 1 2005/6/23 2005/6/23
10 039-4 珩磨机 自制 φ300x3000 自制 1 2005/6/23 2005/6/23
11 031-13 万能磨床 M1432A φ320×1500 上海机床厂 1 1984/5/1 1984/5/1
12 031-21 万能磨床 MG1432A φ320×1000 上海机床厂 1 1974/5/1 1974/5/1
13 031-53 内圆磨床 M131W φ300×1000 长春机床厂 1 2009/1/31 2009/1/31
14 032-51 锥孔磨床 WX-004φ100×180 无锡机床厂 1 2007/12/22 2007/12/22
15 952-122 脉冲滤筒除尘器 MC1700 沈阳清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 2010/6/1 2010/6/1
16 952-79 单机除尘器 MOC-1 沈阳隆达环保节能工程有限公司 1 2008/5/1 2008/5/1
17 952-80 单机除尘器 MOC-1 沈阳隆达环保节能工程有限公司 1 2008/5/1 2008/5/1
18 952-81 单机除尘器 MOC-1 沈阳隆达环保节能工程有限公司 1 2008/5/1 2008/5/1
19 952-83 PL-1100型除尘器 PL1100 沈阳市中环除尘净化设备厂 1 2004/5/1 2004/5/1
20 599-148 台式标记机 RF-T1809 曲阜瑞丰激光设备有限公司 1 2014/5/1 2014/5/1
21 599-149 台式标记机 RF-T1508 曲阜瑞丰激光设备有限公司 1 2014/5/1 2014/5/1
22 599-150 台式标记机 RF-T1809 曲阜瑞丰激光设备有限公司 1 2014/5/1 2014/5/1
23 599-151 台式标记机 RF-T1809 曲阜瑞丰激光设备有限公司 1 2014/5/1 2014/5/1

交易条件
挂牌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0)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详见《沈阳至刚主轴技术有限公司拟处置部分机器设备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8]第2398号〕。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期内到大连产权交易所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2.意向受让方须登录大连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www.daee.cn)注册会员,并查询对应项目报名登记后,方可参与交易(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以身份证号注册;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以主体资格证明注册号注册)。注册会员、报名登记、提交受让申请材料须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完成。意向受让方完成前述工作后,请电话通知大连产权交易所,电话:0411-65850523。3.意向受让方须于挂牌截止日17:00前将交易保证金存入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大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账号:75010154800009876;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大连分行;说明:账户名称中的()为英文半角。4.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产权转让委托合同(资产类)》执行,由受让方支付。5.本项目每个标的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6万元。6.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转让所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转让标的以现场展示为准,资产评估报告所列明细仅供参考。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资产类)合同》,并在《产权交易(资产类)合同》生效之日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 (3)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资产类)合同》及将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开始交接。资产交接前须与转让方签订《相关方安全环境管理协议》方可开展资产交接工作。(4)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资产类)合同》及将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后,按下述条件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①由受让方自行配备人员、设备、车辆等资源对转让标的进行拆卸、运输及清理,拆卸、运输及清理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对拆卸后的转让标的重组安装、功能恢复等不承担任何责任。②转让标的的拆卸、运输及清理等工作须接受转让方监管,遵守转让方内部管理规定,在转让方确认的区域与范围进行,如果资产交接过程中出现超范围拆卸、运输及清理,给转让方或其他单位造成损失,转让方有权对受让方要求赔偿损失并保留对受让方进一步追索的权利。③转让标的交接截止日为资产交接开始后的第7个工作日。如受让方逾期完成交接,每逾期1日须向转让方支付交易价款的1‰作为违约金(违约金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逾期10日以上,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剩余转让标的,转让方可以自行处置未拆卸、运输及清理的转让标的,并不退还其交易价款和履约保证金。若转让方因自行处置未拆卸、运输转让标的产生的费用超过人民币5万元的,转让方有权另行向受让方追偿。④交接工作结束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资产交接完成。⑤资产交接期间受让方自行做好防火、防水、人身等安全防护措施,若出现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⑥资产交接期间绝对服从转让方的现场管理,加强对周围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采暖、电业、给排水、天然气、有线电视等)的保护,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若因转让标的拆卸、运输及清理导致上述设施损坏,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同时转让方有权将其清除出场并追究其经济补偿及相关法律责任。⑦资产交接期间受让方自行为进场作业人员购买保险,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在转让标的拆卸、运输及清理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因受让方原因发生各种事故给转让造成损失的须全额赔偿。⑧资产交接期间发生对周边环境的噪声、粉尘等污染,转让方视污染及对环境损害程度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由此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须全额赔偿。因环境污染造成周边居民上访的,受让方应及时安抚处置,否则转让方将视情况轻重进行追偿。⑨转让标的拆卸、运输及清理工作结束时应做到场地平整、干净整洁。⑩其他未尽事宜须与转让方协商解决。(5)若出现【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6)同意大连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银行账户。 7.本次转让信息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转让标的均以实物为准,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信息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处置方案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交易方式说明 1.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最多延长40个周期。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大连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以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处置方案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40000万元。
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大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75010154800009876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大连分行

保证金保证事项 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5)弄虚作假、恶意串通,损坏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 (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保证金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沈阳至刚主轴技术有限公司
转让方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1号
法定代表人 徐仲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
经济类型 A05003 企业类型 A19002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210106MAOUTU194H 经营规模 小型
内部决策情况
经办人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 管女士
咨询电话 15542525550
项目报名 王先生
报名电话 0411-65850523
现场报名地址  
网上报名地址  

公告来源: http://portal.daee.cn/portal/pro/index.jsp?proId=5d5235aafb2d47d897ce5b4fd1663c69&packId=35fde155bccb4d4bb430b0d42c3c4d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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