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龙州县中轴大道II标K0+765.921-K0+860桩号分段道路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ZC2023-C2-01306-GXZF
项目名称:龙州县中轴大道II标K0+765.921-K0+860桩号分段道路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6.7338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6.7338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计划编号:LZZC2023-C2-01306
项目编号:LZZC2023-C2-01306-GXZF
项目名称: 龙州县中轴大道II标K0+765.921-K0+860桩号分段道路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捌拾陆万柒仟叁佰叁拾捌元整(3867338.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867338.00元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工程概况 | 备注 |
龙州县中轴大道II标K0+765.921-K0+860桩号分段道路工程项目 | 1项 | 项目按照设计图纸实施道路工程,涉及路基土石方工程、 市政雨污官网工程、人行道铺装工程、沥青铺设工程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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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地点:崇左市龙州县 计划工期:90天(日历日)。 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竣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采购范围:龙州县中轴大道II标K0+765.921-K0+860桩号分段道路工程项目所包含及其附属工程 等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签订施工合同时间: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日内。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含贰级)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不接受未按本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竞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8日 至 2024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办理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可在政采云平台完成注册后再进行报名再下载。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提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解密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发【2015】78号)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4.在线响应(网上磋商)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参与磋商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应及时熟悉掌握电子标系统操作指南(见政采云电子卖场首页右上角—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tree?tag=AG1DtGwBFdiHxlNdhY0r。
(3)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 CA 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政采云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
(4)供应商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软件制作响应文件,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软件请供应商自行前往下载并安装(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
(5)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提交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CA证书故障、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可以提供以介质(U 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成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日前按要求密封并送达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崇左市花山路与城南八路交叉口东北角(崇左市万沣名车城B座416),可邮寄或现场提交),如供应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日的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请提交至崇左市花山路与城南八路交叉口东北角(崇左市万沣名车城B座416)(不接受邮寄只接受现场提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
联系人:戴正旺,电话:0771-7982225;传真:0771-2082991。
本项目拒收到付邮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请合理安排邮寄时间,因邮寄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销,如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制作原因无法导入上传系统的,也视为响应文件撤销。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提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磋商无效。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政采云(电子标系统)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对上传政采云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所有供应商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解密完成或解密时限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开启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供应商已递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未能按时解密且未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6.为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帮助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进一步做好线上“政采贷”融资业务工作,如供应商有需要的,详见采购文件中第九章附件:《崇左市线上“政采贷”政策告知函》、《崇左市线上“政采贷”业务流程图》、《崇左市金融机构线上“政采贷”业务办理联络表》。
7.评标说明: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全流程电子评标。评标主会场地址:崇左市花山路与城南八路交叉口东北角(崇左市万沣名车城B座416室)电子评标室;评标分会场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8号德利·东盟国际文化广场B1栋十九层1902室电子评标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龙州县龙州镇独山路153号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何颖 联系电话:0771-88689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崇左市花山路与城南八路交叉口东北角(崇左市万沣名车城B座416)
联系方式:项目负责人:戴正旺 ?联系方式: 0771-79822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正旺
电 话: 0771-798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