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裴桥镇人民政府永城市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67.21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永财磋商采购-2023-39
预算金额67.21万元
招标公司裴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0370-501991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2
公告正文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
项目概况 裴桥镇人民政府永城市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永财磋商采购-2023-39 | |||||||||||||||
2、项目名称:裴桥镇人民政府永城市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672,105.00元 | |||||||||||||||
最高限价:67210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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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裴桥镇12110亩玉米收割及秸秆还田、深耕、耙平、小麦播种项目。 | |||||||||||||||
6、合同履行期限:30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承接企业享受10%的价格折扣,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服务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财库【2020】46号、财库【2022】19号);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政府部门公布的节能清单中所列的节能产品; (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政府部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产品。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承担项目的主体为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服务组织,如专业服务公司、农机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等社会化服务组织。 (1)依法登记注册,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2)拥有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技术人员、场地、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农机设备必须牌证齐全且检验有效。 (3)有良好的信誉度,服务内容和结果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没有违法违纪和不良记录。 (4)能够自愿接受项目管理部门和项目所在乡镇、村的监督管理,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内容、要求、标准执行。 (5)优先支持录入入中国社会化服务平台、县级以上社会化服务示范组织和安装机械作业监测传感器的服务主体,不断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水平。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9月29日 至 2023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 |||||||||||||||
3.方式:网上获取。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10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按永公管办【2023】7号文件要求,不同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网卡 MAC地址、CPU序号、硬盘序列号等)均相同,视为“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其投标无效。评标专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查看“硬件特征码”相关信息并进行评审,在评标报告中显示“不同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码”是否雷同的分析及判定结果。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2、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CA签章工具需供应商自行登陆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组件下载进行下载安装。 (四)本项目实行网上开标,供应商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务必保证按时在线递交投标文件,签到、解密,否则后果自负。请各潜在供应商在开标后半小时之内进行解密操作,开标半小时之后不再接受解密操作,如未解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供应商不得现场参与开标,且各供应商不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本项目开标、评标活动,由招标(采购)人代表参加开标,代理机构人员1名。 评标时,所有评审事项,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供应商不再提供原件等证明材料。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裴桥镇人民政府 | |||||||||||||||
地址:永城市裴桥镇 | |||||||||||||||
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1853985616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地址:河南省永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
联系人:交易二科 | |||||||||||||||
联系方式:0370-501991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18539856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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