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妈湾智慧港2台3吨电动小叉车采购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10/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1100000175060180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丹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联运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丹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10/26
公告正文

采购项目公告

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 妈湾智慧港2台3吨电动小叉车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G1100000175060180001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项目类型: 工程货物
公告开始时间: 2021-10-19 17:50:00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采购人名称: 深圳海星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 SCT码头
联系人: 张丹
联系方式: 18018729553
邮箱: dzhang@sctcn.com
联合采购人:
代办机构名称: 深圳联运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代办机构地址: sct码头
代办机构联系人:
张丹
联系方式:
18018729553
标段(包)信息1
标段(包)名称: 妈湾智慧港2台3吨电动小叉车采购项目
标段(包)编号: G1100000175060180001001
采购范围及内容: 深圳海星港口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操作部申购2台3吨电动小叉车。根据提交的技术规格书,本次系采购2台3吨“磷酸铁锂电池”电动小叉车,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如供应商为设备制造商,须具备叉车设备3年以上的生产经历,在国内具有较强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需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的授权代理证明,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报价(报价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供应商所投设备的制造商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叉车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报价时须提供制造商的制造许可证扫描件。 (3)所投设备制造商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内须具备3吨的锂电池电动叉车的销售业绩(提供不少于10台叉车相关业绩的合同证明文件)。 (4)供应商须满足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相关网站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信息等信用要求。
是否要求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参与:
询问截止时间: 2021-10-26 09:00:00
回复截止时间: 2021-10-26 10:00:00
报价截止时间: 2021-10-26 11:30:00
文件开启时间: 2021-10-26 11:30:00
明细信息
名称 规格型号 标准 材质 证书 数量 单位 备注 品牌/原产地 交货期
3吨电动叉车 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2
附件信息
序号 文件名称
1 符合性审查.docx
2 妈湾智慧港2台3吨电动小叉车公开询价采购文件.doc
3 附件1 2台3吨电动小叉车技术规格书.doc
4 附件2 2台3吨电动小叉车采购合同(模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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