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疗垃圾收运作业服务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RF-2024-012
项目名称:医疗垃圾收运作业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65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城市废弃物处置监测中心1.服务单位需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HW01医疗废物);2.服务单位负责收运全市各类型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垃圾,并运送至医疗废物处置场所无害化处置,按要求配备满足48小时内及时收运医疗废物的车辆及人员,人员需具有危险废物收运等工作的相关证件。收运垃圾时严格执行医疗废物转运联单制度,并做到文明服务高质量收运。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服务单位需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HW01医疗废物);2.服务单位负责收运乌鲁木齐市各类型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垃圾,并运送至医疗废物处置场所无害化处置,按要求配备满足48小时内及时收运医疗废物的车辆及人员,人员需具有危险废物收运等工作的相关证件。收运垃圾时严格执行医疗废物转运联单制度,并做到文明礼貌收运。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服务能力的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提供上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4)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5)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单位须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HW01医疗废物),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8日至2024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城市废弃物处置监测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西山大浦沟
联系方式:0991-45963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若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阿里山街2200号办公楼1栋8层(泰天大厦8楼)
联系方式:0991-37744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锦绢、孙秀琳
电 话:0991-3774424
附件信息:
医疗垃圾收运作业服务项目(二次)-公开招标文件2024.11.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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