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组后公用事业集团未来三年预测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33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9/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3万元
招标公司株洲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谈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殷佳0731-2823160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2
公告正文
湖南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株洲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重组后公用事业集团未来三年预测服务项目进行比选,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1项目名称:重组后公用事业集团未来三年预测服务项目
1.2项目概况:根据株洲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要求,对未来三年盈利进行预测;公用事集团需完成2023年9月合并报表及附注的编制工作。
1.3采购方式:比选
1.4采购项预算:33万元
1.5采购项目内容:
(1)以比选人为报告主体,按照近三年的经营情况及收入、成本、费用、利润指标对未来三年的盈利预测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代编2023年9月30日株洲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报表及附注,包括不限于按照比选人要求编制不同口径的报表,并按集团要求完成相关套表上报工作,配合比选人进行财务、融资等相关工作的数据分析。
(2)比选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要委托的其他服务事项。
1.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1.7其他内容详见第四章比选项目需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1)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3.1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取比选文件的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23年9月4日起至2023年9月8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到湖南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136号庐山春天大拇指商业广场2401室 )进行现场获取比选文件。
3.2比选文件售价400元/套,一律现金支付,购买比选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3.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布方式。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3 年9月12日15: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3 年9月12日15: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湖南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136号庐山春天大拇指商业广场2403开标室)
五、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比选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比选文件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比选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六、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株洲城发集团》、《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株洲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1986号D-11栋301号
联 系 人:谈女士
电 话:0731-28672003
比选代理机构:湖南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136号庐山春天大拇指商业广场2401室
联 系 人:殷佳、沈华
联系电话:0731-28231602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1项目名称:重组后公用事业集团未来三年预测服务项目
1.2项目概况:根据株洲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要求,对未来三年盈利进行预测;公用事集团需完成2023年9月合并报表及附注的编制工作。
1.3采购方式:比选
1.4采购项预算:33万元
1.5采购项目内容:
(1)以比选人为报告主体,按照近三年的经营情况及收入、成本、费用、利润指标对未来三年的盈利预测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代编2023年9月30日株洲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报表及附注,包括不限于按照比选人要求编制不同口径的报表,并按集团要求完成相关套表上报工作,配合比选人进行财务、融资等相关工作的数据分析。
(2)比选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要委托的其他服务事项。
1.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1.7其他内容详见第四章比选项目需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1)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3.1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取比选文件的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23年9月4日起至2023年9月8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到湖南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136号庐山春天大拇指商业广场2401室 )进行现场获取比选文件。
3.2比选文件售价400元/套,一律现金支付,购买比选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3.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布方式。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3 年9月12日15: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3 年9月12日15: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湖南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136号庐山春天大拇指商业广场2403开标室)
五、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比选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比选文件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比选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六、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株洲城发集团》、《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株洲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1986号D-11栋301号
联 系 人:谈女士
电 话:0731-28672003
比选代理机构:湖南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136号庐山春天大拇指商业广场2401室
联 系 人:殷佳、沈华
联系电话:0731-2823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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