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4-2717]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段炭步城际铁路职业训练段施工总承包
金额
291.12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业绩.pdf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段炭步城际铁路职业训练段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段炭步城际铁路职业训练段施工总承包 | |||||||||||||||||||
公示名称 | 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段炭步城际铁路职业训练段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6月28日 9时30分 | |||||||||||||||||||
评标情况 | 1.本项目共有17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共否决1家投标人投标文件(招标人公布的对应招标控制价公布函中★号项目“2013国标清单的1.建筑结构1.7抛填片石(清单编码为010103001010)” 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142.92元,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报价标中“2013国标清单 1.建筑结构1.7抛填片石(清单编码为010103001010)”投标综合单价为291.12元,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3响应性评审投标报价评审要求,不通过响应性评审); 2.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所有中标候选人资格能力条件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评标得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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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代码 | 排名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 ||||||||||||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 913400001491855256 | 1 | 总报价(万元):45254.271969 | (1)质量标准:合格。(2)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当国家、行业和地方验收标准不一致时,以较高标准为准;验收满足设计要求,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达到交接一次合格。 | 30个月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情况:详见附件 | 赵胜永 | 资质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编号:皖1342016201617626) 业绩:详见附件 | ||||||||||||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91110000710921189P | 2 | 总报价(万元):45164.122045 | (1)质量标准:合格。(2)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当国家、行业和地方验收标准不一致时,以较高标准为准;验收满足设计要求,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达到交接一次合格。 | 30个月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情况:详见附件 | 钟春贵 | 资质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编号:京1112021202202004) 业绩:详见附件 |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9131000063126503X1 | 3 | 总报价(万元):45159.116528 | (1)质量标准:合格。(2)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当国家、行业和地方验收标准不一致时,以较高标准为准;验收满足设计要求,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达到交接一次合格。 | 2.5年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情况:详见附件 | 白才仁 | 资质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编号:沪1312014201707947) 业绩:详见附件 |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座6楼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曾工 | 联系电话 | 020-83158475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地方铁路处 | 联系电话 | 020-83730640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白云路27号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7月03日15时52分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7月09日00时00分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业绩.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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