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仙居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统一处置(第十一批) 交易公告
金额
2.4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5/0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4万元
招标联系人泮科13968552408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卢春甫1588861651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仙居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统一处置(第十一批) 交易公告

一、出让物情况介绍

处置设备一批:具体设备清单请各潜在竞买人到仓库查看。

报废设备最低收购限价人民币24096元低于最低收购限价的无效。

具体资产处置物品详见-附件

竞买人可与代理报名于2025年1月21日下午14时30分由代理方集中统一出发仙居县中医院查看15时00分出发仙居县财政局 查看(部分处置资产物品)

由于部分单位不在仓库或县城中,代理方将提供处置资产照片(本公司不组织现场查看)。集中地址: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仙居县安州街道炉兴村办公室四楼

(代理方: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卢春甫,联系电话:15888616517)。

二、参与竞价条件、时间、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月21日(节假日除外)1700分前(北京时间)。需自备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竞拍的,

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1月22日1000分(竞价开始时间前签到,签到逾期出让方有权拒绝其竞价)。

3、报名、咨询及竞价地点: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仙居县安州街道炉兴村办公室四楼)。

三、报价及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金额:10000元。由意向竞买人在竞价截止时间前提交作为竞价保证金。

2、竞价保证金形式:现金

3、对于竞价保证金未按要求的形式递交或未能按要求提交竞价保证金的,出让方将视为不响应竞价而予以拒绝其竞价。

4、竞价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确定成交人并完成收购后退还(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退还的不计息,超过一个月的部分按银行存款利率计息)。

除竞价候选人外的其余意向竞价人的竞价保证金会在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5、如意向成交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取消成交资格:

1)中标候选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署合同协议。

2)意向竞价人在竞价期间有串标、围标、抬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确定承包方法

1、竞价程序:由竞价人现场公开竞价,竞价具体幅度由主持人根据现场实际确定,竞价人的加价幅度为竞价具体幅度的整数倍数。

2、在竞价截止时间前,标的物竞价者不少于人(含)的,本次竞价照常进行。

五、费用支付及设备交接:

1、成交人在竞价结束后现场提交报价承诺书(附单价清单)并在3日内支付所拍设备费用。

2、若成交人未能在3日内支付所拍设备费用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保证金将视为违约而归出让方所有。

3、成交人成交的所有设备由成交人自行上门拆除和运输,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设备拆除、清运需在付费3日内全部完成,

否则视为自行放弃,出让方有权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

4、如实际数量与本文件数量不一致时,以单价作为结算。

六、代理费用

本项目单个代理服务费固定2000元(含税),一年不超过12次,合同到期后一次性结清所有项目代理服务费。(委托方不再承担代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费用)

七、缴款账号及开户银行

缴款账户:仙居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台州市仙居支行

开户账号:1207051109049000961101101

:财政账户需要成交人工商银行柜台转账

八、凡对本次竞卖提出疑问的,请2025年1月21日17 00前与出让方联系。

九、联系方式

方:仙居县乐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人:

联系电话:13968552408

地址:仙居县庆丰南街111号金融中心B幢

招标代理: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人:卢春甫

联系电话:15888616517

地址: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仙居县安州街道炉兴村办公室四楼




附件信息:

  • 国资第十一批竞价文件 定稿.docx

    45.5 KB

  • 0.购标登记表.docx

    16.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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