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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半岛产城融合区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四千亩围示范片区海绵城市改造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金凤半岛产城融合区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四千亩围示范片区海绵城市改造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3-10-25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信息公告表 | |||
交易项目编号 | 汕公资建202309280171 | ||
工程名称 | 金凤半岛产城融合区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四千亩围示范片区海绵城市改造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
立项批文文号 | 汕金发改投预〔2022〕10号 |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 2206-440511-04-01-697978 |
招标人 | 汕头市金平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 办公地址 | 汕头市金平区利安路1号升达大厦6楼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志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路99号君悦华庭1幢1307号房之一 |
设计单位 | / | 勘察单位 | / |
联系人 | 周先生、马工 | 联系电话 | 0754-88609090、0754-87267496 |
工程地点 | 金平区金凤半岛。 | ||
建设规模 | 根据汕金发改投预〔2022〕10号文,汕头市金平区金凤半岛产城融合区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估算投资8313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69393.87万元。其中: 汕头市金平区金凤半岛产城融合区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四千亩围示范片区海绵化改造建设项目主要包括①金凤西路南侧景观带海绵化改造、②安居西路东侧景观带海绵化建设、③西河路西侧景观带海绵化建设、④长安小学海绵化改造、⑤东渠海绵湿地建设、⑥西环生态公园海绵化改造、⑦长贵苑等小区海绵化改造、⑧大学路-金凤西路海绵排渠建设共8个子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地上面源海绵设施、源头海绵设施、地下调蓄池、地上雨水湿地、地上海绵设施、排水渠道海绵化改造、社区活动空间及口袋公园海绵建设等,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透水铺装1.84万平方米,生物滞留措施建设2.65万平方米,生态湿地建设1.29万平方米,浅层海绵调蓄设施0.34万平方米,海绵化排渠1.6公里等。项目估算总投资16286.60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13670.1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694.59万元(其中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534.93万元,已按标准计费下浮50%计算)、工程预备费为921.88万元,最终以发改列固投批复金额为准。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在上级补助资金中列支。 | ||
招标内容 | 本次招标内容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主要包括工程咨询服务、初步勘察服务、初步设计服务以及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等13项咨询服务专题。 1.1:500地形图测绘; 2.地下管线探测; 3.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 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5.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6.水土保持监测; 7.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 8.工程概算编制; 9.初步设计海绵城市模型评估; 10.海绵城市监测; 11.工程初步勘察报告; 12.工程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不含概算编制); 13.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中标人须做好所涉及各项专题服务工作,协助招标人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报批、报审、报建等工作,总体把控项目投资及实施进度等。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具备有效的以下资格要求之一(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后所提交的资格或资质证书或备案证明涵盖下列条件之一即为满足要求): (1)工程咨询备案要求: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new.tzxm.gov.cn/)的工程咨询单位备案,且已备案的服务范围包含全过程工程咨询、专业包含市政公用工程(提供工程咨询单位名录查询截图); (2)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4)造价资格要求:投标人如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按照其经营范围开展业务,提供营业执照。 注:工程勘察及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行。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应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或以上)职称及以下执业资格之一: (1)具有咨询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登记; (2)具有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 (3)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 (4)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后所提交的资格或资质证书或备案证明必须涵盖“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第2条资格要求之一”的规定,任一成员至少具备“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第2条资格要求之一”规定的其中一项资格。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 1.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务必先把企业信息进行完善,以免影响评标结果公示及中标公告的及时发布。 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选择拟参投的对应项目,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如投标人进行联合体报名,须点击“新增单位”,插入被联合单位的CA锁,点击读取(操作详见《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v2.2(投标人)》)。 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 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文件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2.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有联合体的,则由牵头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联合体的,则由牵头人提供)、CA证书或粤商通,于当天开标时间前准时到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证件、证照、奖状、证书等材料原件,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有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作出承诺(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声明)。 | ||
发布媒体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金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993312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金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307646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金平区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88643812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3年09月28日 | ||
日程安排表 | |||
提疑截止 | 2023年10月03日 17:00 | ||
答疑公告 | 2023年10月08日 17:00 | ||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25日 10:00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0月25日 10:00 | ||
备注 | 各投标人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 ||
2023年09月2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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