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
二、单一来源编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湖州市长兴县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系统技术服务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湖州市长兴县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系统技术服务项目 | 1 | 250000 | 项 | 为湖州市长兴县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系统提供运维服务,服务期2年。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长兴县于2017年建设完成的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系统由葡萄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和提供运维服务。因此,本项目由葡萄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运维服务,能保证本项目的连续性,有利于保证湖州市机动车系统整体的稳定性,也便于长兴县上报数据的准确、便捷。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葡萄科技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97号6幢512室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徐海荣 | 高工 | 浙江省人民政府参事室 |
许虔 | 高工 |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
陈琳 | 高工 | 杭州市客运中心站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目前湖州市机动车软件系统是由葡萄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杭州宝润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服务器由湖州市生态环境局统一调度并架设在湖州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该系统的运维服务也是由葡萄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长兴县于2017年建设完成的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系统由葡萄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和提供运维服务。因此,本项目由葡萄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有利于保证湖州市机动车系统整体的稳定性,也便于长兴县上报数据的准确、便捷。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新的承接主体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条件。为保证本项目的连续性,专家组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供应商为葡萄科技有限公司。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2-6042099
地址:长兴县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2号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长兴县财政局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6036050
地址:长兴县太湖街道中央大道和长兴大道交叉口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
2019年4月9日
附件信息:
论证专家意见(长兴县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系统技术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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