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黄避岙乡垃圾清运及中转站运营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浙江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金额
435.73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yxcg-23010(重
预算金额435.73万元
招标公司象山县黄避岙乡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吴老师1385741418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楠0574-89502961
中标公司象山天子岭生物能源有限公司435.7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ZJYXCG-23010(重)
二、项目名称:黄避岙乡垃圾清运及中转站运营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2.废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肖宇光,晏丕艮,石道凯,罗加达,赵琦(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该费用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一次性付清。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1858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山县黄避岙乡人民政府
地 址:黄避岙乡平桥路1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57414188
质疑联系人:吴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13857414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象山县丹河东路77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楠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502961
质疑联系人:刘贝贝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50296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林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3557
二、项目名称:黄避岙乡垃圾清运及中转站运营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4357301.46(元) | 象山天子岭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东陈乡水桶岙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黄避岙乡垃圾清运及中转站运营服务 | 黄避岙乡垃圾清运及中转站运营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肖宇光,晏丕艮,石道凯,罗加达,赵琦(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象山天子岭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64.5 | 69.5 | 62.0 | 65.5 | 69.0 | 66.1 | 20.0 | 86.1 |
1 | 宁波安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58.5 | 51.0 | 59.0 | 55.5 | 66.0 | 58.0 | 18.86 | 76.86 |
1 | 浙江绿洁城市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60.5 | 53.5 | 51.0 | 55.5 | 64.5 | 57.0 | 18.15 | 75.15 |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该费用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一次性付清。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1858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山县黄避岙乡人民政府
地 址:黄避岙乡平桥路1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57414188
质疑联系人:吴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13857414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象山县丹河东路77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楠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502961
质疑联系人:刘贝贝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50296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林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3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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