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共杭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2023年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4/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杭州市委政法委决定实施2023年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工作,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采购内容
完成市委政法委2023年度信息化项目(杭州市平安村社创建考核评估(2023)项目、数字法治“一屏两端”1.0项目、安全稳定驾驶舱项目、社会治理基层基础效能评估综合应用项目及相关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保、第三方测评、监理服务等)、部门预算项目(市综治中心实战化运行保障服务项目、市综治中心日常运行保障服务项目、统一地址共享与应用保障服务项目、市委政法委网络安全服务项目)、后续新增信息化项目及部门预算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二、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浙江省财政厅备案入库。
3. 谢绝联合体响应。
三、时间和地点
1.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4月3日—4月13日9时-17时;领取地点:市民中心L座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304室(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311号)。
2.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请于2023年4月13日17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送交到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304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报价文件,杭州市委政法委将予以拒收。
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与地点:2023年4月14日10时00分,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会议室。并请派代表参加商务磋商。
四、须知
1.磋商响应文件由报价、资信技术文件等部分组成,应按顺序装订,正本1份、副本4份,加盖骑缝章。不允许散页装订。
2.供应商应为专业从事货物、服务、工程采购项目招标代理选定类服务的公司,在业内具备良好的声誉。
五、响应文件基本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浙江省财政厅备案证明(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5.计划实施方案(包括计划投入人力及工期计划)。
6.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拓 电话:0571-85252438
七、本项目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自然日。
中共杭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4月3日
采购内容
完成市委政法委2023年度信息化项目(杭州市平安村社创建考核评估(2023)项目、数字法治“一屏两端”1.0项目、安全稳定驾驶舱项目、社会治理基层基础效能评估综合应用项目及相关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保、第三方测评、监理服务等)、部门预算项目(市综治中心实战化运行保障服务项目、市综治中心日常运行保障服务项目、统一地址共享与应用保障服务项目、市委政法委网络安全服务项目)、后续新增信息化项目及部门预算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二、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浙江省财政厅备案入库。
3. 谢绝联合体响应。
三、时间和地点
1.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4月3日—4月13日9时-17时;领取地点:市民中心L座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304室(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311号)。
2.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请于2023年4月13日17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送交到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304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报价文件,杭州市委政法委将予以拒收。
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与地点:2023年4月14日10时00分,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会议室。并请派代表参加商务磋商。
四、须知
1.磋商响应文件由报价、资信技术文件等部分组成,应按顺序装订,正本1份、副本4份,加盖骑缝章。不允许散页装订。
2.供应商应为专业从事货物、服务、工程采购项目招标代理选定类服务的公司,在业内具备良好的声誉。
五、响应文件基本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浙江省财政厅备案证明(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5.计划实施方案(包括计划投入人力及工期计划)。
6.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拓 电话:0571-85252438
七、本项目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自然日。
中共杭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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