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CS20240612FJSZ09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产业配套项目应化所成果转换中心一标段已由长新发改字【2024】6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智优园区管理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产业配套项目应化所成果转换中心一标段-勘察设计。
2.2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10.593公顷,总建筑面积64324.42平方米,主要建设战略新材料研发大厦40145.39平方米、物资库6303.70 平方米、1#工程试验及产业验证中心4044.15 平方米、2#工程试验及产业验证中心12631.18平方米、配套库房402平方米、垃圾暂存及污水站798平方米,以及地下管网、道路、绿化、围墙等配套设施。
2.3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市B区六路、龙湖大道,湖畔街、和安街围成区域。
2.4招标范围:完成长春新区产业配套项目应化所成果转换中心一标段勘察设计服务,对项目进行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钻孔、土工试验、进出场需要的临时设施等;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竣工图审核、满足设计需求的BIM设计、项目投资概算书编制,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各阶段设计服务、后续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现场服务等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2.5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工程勘察设计工作。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及标准。
2.7项目总投资费用:39852.5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须由牵头人设计单位拟派,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其中拟派出的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项目总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3.3项目总负责人及拟投入全部管理人员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须提供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人员信息截图;提供本单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人员信息截图及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以查询为准。)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 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1 年-2023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4)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受限制。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办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4年6月17日9时00分至2024年6月21日17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7月10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B217。
5.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将通过腾讯会议视频方式参加开标(腾讯会议的会议号:549-285-49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开标前,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系统,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选择对应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规定时间内,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CA企业锁)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6.2项目评标方式为: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方式定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智优园区管理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
地址: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远达大街以西、龙湖大路以南,长东北科技商务中心(一期)18#长东北科技商务中心101号2211室;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5625号
联系人:魏奇
电话:1860433642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恒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
联系人:卜秀云
联系电话:0431-84687252(办公电话)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81335731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A区
邮编:1304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