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开展广东省生蚝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建设主体遴选的通知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广东省生蚝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建设,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管理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890号)文件精神,现组织重新遴选2024年广东省生蚝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台山蚝标准化养殖项目建设主体1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金安排
成功获批后,项目安排财政补助资金25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要带动社会资本投入达3倍以上,项目总投资应不少于1000万元(包括250万元财政资金)。
二、项目建设内容
台山蚝标准化养殖项目总投资不少于1000万元(包括250万元财政资金)要全部用于支持生态养殖蚝排建设。
三、项目建设期限
2024年-2025年
四、申报对象和要求
(一)具有法人资格并在台山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登记。
(二)资产结构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
(三)上年度净资产不低于所申请财政资金总额。
(四)与农户建立良好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增收作用明显。
(五)申报单位诚信守法经营,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对于已有其他财政资金项目渠道支持的有关建设内容,原则上本次财政资金不再支持。
五、项目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
(一)广东省生蚝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二)申报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海域使用权证书、水域滩涂养殖证、带动农户合同证明、其他资质荣誉等。
(三)申报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资信等级证书。
(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六、项目确定程序
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项目进行遴选,确定项目建设主体,报江门市农业农村局批复同意后组织实施。
七、其他要求
请申报单位于10月28日前将广东省生蚝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申报书、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海域使用权证书、水域滩涂养殖证、带动农户合同证明、其他资质荣誉等)纸质版一式四份(附电子文档)报到我局乡村产业发展与帮扶协作促进股(联系方式:5523530)。
附件:广东省生蚝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申报书.doc
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1日
为进一步做好广东省生蚝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建设,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管理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890号)文件精神,现组织重新遴选2024年广东省生蚝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台山蚝标准化养殖项目建设主体1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金安排
成功获批后,项目安排财政补助资金25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要带动社会资本投入达3倍以上,项目总投资应不少于1000万元(包括250万元财政资金)。
二、项目建设内容
台山蚝标准化养殖项目总投资不少于1000万元(包括250万元财政资金)要全部用于支持生态养殖蚝排建设。
三、项目建设期限
2024年-2025年
四、申报对象和要求
(一)具有法人资格并在台山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登记。
(二)资产结构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
(三)上年度净资产不低于所申请财政资金总额。
(四)与农户建立良好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增收作用明显。
(五)申报单位诚信守法经营,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对于已有其他财政资金项目渠道支持的有关建设内容,原则上本次财政资金不再支持。
五、项目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
(一)广东省生蚝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二)申报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海域使用权证书、水域滩涂养殖证、带动农户合同证明、其他资质荣誉等。
(三)申报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资信等级证书。
(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六、项目确定程序
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项目进行遴选,确定项目建设主体,报江门市农业农村局批复同意后组织实施。
七、其他要求
请申报单位于10月28日前将广东省生蚝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申报书、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海域使用权证书、水域滩涂养殖证、带动农户合同证明、其他资质荣誉等)纸质版一式四份(附电子文档)报到我局乡村产业发展与帮扶协作促进股(联系方式:5523530)。
附件:广东省生蚝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申报书.doc
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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