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人民医院越城院区医用气体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6 04:3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浙江省人民医院越城院区医用气体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6月07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TC-C-23360119
项目名称:浙江省人民医院越城院区医用气体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2956400
最高限价(元):29564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浙江省人民医院越城院区医用气体采购项目
数量: 2
预算金额(元): 29564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浙江省人民医院越城院区的医用气体供货、运输、卸货、检测验收、医用气体站内所有设备的维护(含安全阀、仪表校验)、售后服务等工作,具体数量、规格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年,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行业为:工业,供应商需满足《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011版)中的中小企业规模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用气体制造商;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液态医用氧GMP证书》及《气态医用氧GMP证书》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再注册批件;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年06月07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①潜在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申请通过后“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②潜在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③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锁并绑定注册账号,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注册及CA锁申领要求。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7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①“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②“电子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提交至浙江省杭州市文一西路1218号恒生科技园1号楼4层413室。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7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人民医院
地 址:杭州市上塘路15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许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93982
质疑联系人:楼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93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文一西路1218号恒生科技园1号楼4层
传 真:0571-88084051
项目联系人(询问):华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8477201/15215871899
质疑联系人:王秋平
质疑联系方式:0571-8138719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
传 真:
联 系 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52453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附件信息:
浙江省人民医院越城院区医用气体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3.5.16发出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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