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蓟州新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津市于桥水库生态保护工程-彩虹花田(起步区、玫瑰园、青池—霍家店)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天津市于桥水库生态保护工程-彩虹花田(起步区、玫瑰园、青池—霍家店)设计
项目编号:tjxh2018-jzq-0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穆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2-2277528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天津蓟州新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蓟州区中昌南大道2号401室
联系方式:王鑫 1310200738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 穆女士 022-22775281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天津市于桥水库生态保护工程-彩虹花田(起步区、玫瑰园、青池—霍家店)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场地空间规划、园路系统、绿化种植、地形设计、给排水设计等。
本项目工作内容分为四个阶段,即概念设计阶段、方案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及施工现场配合与图纸变更阶段。其中招标阶段完成第一阶段,即景观概念设计阶段,由中标单位继续深化方案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及施工现场配合与图纸变更阶段。各阶段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概念设计阶段:
- 场地现状踏勘
- 项目主题构思
- 场地空间布置图
- 典型断面设计
- 相关设计分析
- 方案效果图或景观意向图
- 设计方认为与本阶段有关的其他设计工作
方案设计阶段:
设计方就设计条件、功能要求及其他相关事宜与甲方进行深入分析、探讨,深化景观设计方案。
- 根据概念设计完善主题构思;
- 根据概念设计完善场地空间布置图;
- 功能分区分析图;
- 表达景观方案的透视图或剖面图;
- 竖向设计图;
- 道路交通组织分析图;
- 植物绿化布置方案(包括植栽配置);
- 标准段的平面设计和剖面设计概念图;
- 园林小品及配套设施布置图;
- 设计示意图片;
- 景观工程造价估算;
- 其他乙方认为能够表达设计的图纸。
施工图设计阶段:
在甲方确认深化方案设计成果的基础上,设计方进行施工图设计工作。
- 设计说明;
- 总平面图配置图;
- 局部景区放大平面图;
- 竖向设计图;
- 放线定位图;
- 种植图;
- 铺装图;
- 景观照明配电图;
- 景观给排水图;
- 景观详图;
- 景观设施布置图
- 种植配植图;
- 设计方认为与本阶段有关的其他设计工作。
施工现场配合与图纸变更阶段:
在向甲方交付施工图纸后,设计方应与本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以及施工期间的现场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结合现场的施工指导、铺装材料及植物选定封样、参加施工验收等,以及于此阶段相关的其他配合工作。
设计成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设计方应提供以下成果:
景观概念设计文本,包含场地现状分析、项目主题构思、场地空间布置图、典型断面设计、相关设计分析、方案效果图、景观意向图,以及设计方认为与本阶段有关的其他设计图纸(A3图幅)。
1.中标单位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配合全部工作。
2.中标单位提供设计文件
设计文件包括:总设计说明、分专业说明、总平面图、效果图、施工图、分专业图纸、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
以上所有文件电子版,CD光盘一张。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实质性资格要求(原件备查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营业范围须包含设计);2.供应商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期内);3.供应商须提供税务登记证(有效期内);4.供应商须提供设计综合类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含)以上资质(有效期内);5.供应商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6.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05日 09:00 至 2018年06月12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需携带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须包含设计)、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设计综合类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有效期内)、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盖公章(法人未到场提供)原件和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现场购买,并携带U盘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2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2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3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投标文件或投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投标文件之日或投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蓟州新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或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