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于底城中村改造配建小学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石行审投资核字[2018]8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国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国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于底城中村改造配建小学工程施工 2.1.2建设地点:中营街东、水城北路北、规划路西、北二环西延线南。 2.1.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5828.00平方米(含地下面积4104.00平方米)。 2.1.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5工期要求:不超过100日历天 2.1.6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①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②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 “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完成后绑定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再点击“关注项目”。CA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82971337。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3-25 10:30 至 2021-04-14 09:2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注项目”再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4-14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河北国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瑞弘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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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植物园街16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永安街46号金裕花园3-3-604 |
邮编: | 邮编: | 050001 | |
联系人: | 马文品 | 联系人: | 李凤秒 |
电话: | 17732128788 | 电话: | 177338875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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