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佛山海螺”)拟对公司码头至堆场脱硫石膏等物料运输进行招标。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欢迎有运输资质及能力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现将本次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概况
1.标的内容:散装物料运输(含现场卸货、招标人厂区及装、运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2.运输方式及起止地:佛山海螺自备码头至佛山海螺原材料堆场原材料运输线路。
3.运 距:单次往返约0.6km。
4.运输数量:约 15万吨(具体数量以实际承运量为准)。
5.合同期限: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二、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万元<含>以上),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公司资质:营业执照副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无不良经营记录。
2.投标人单位必须满足我公司原材料进厂短倒运输需求,按要求提供短倒车辆相关资质。投标人运输车辆必须有运输资质证书、道路准运证、车辆登记证书;行车人员要有B2以上驾驶执照。投标人运输司机在行车过程中必须要遵守佛山海螺安全条例及管理,按照佛山海螺要求的行车线路进行运输,厂内车速限制在5公里内;若投标人在运输途中出现的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与招标人无关,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运输保供经验和保供能力(具备两辆车及以上)。
4.投标运输单位需承担所有与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中标单位因安全工作未做到位造成车辆及人员伤害,由中标单位承担一切责任,与招标单位无关。
四、投标单位须注意事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30日18:00前到佛山海螺供销处登记报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或按上述规定时间与佛山海螺供销处取得联系,并将报名材料送至佛山海螺供销处。
2.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提供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投标书需按要求填写、密封,密封件应注明投标人全称,密封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任何投标渠道如对招评标过程及招标结果存在异议的,请致电供应部投诉电话:0553-2598265,联系人:甄鹏。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8月1日至2020年8月5日(公休日正常出售),每日上午8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套50元,招标文件售后标书费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指定账号(具体银行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佛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453 1010 4001 3243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高明区支行营业部
发售地点:佛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1日10时00分,开标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地点为佛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6000元,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汇入招标人帐户(银行转账或电汇)均可,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不接受个人汇款及现金支付。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投标人。
七、现场勘察
1.为准确了解项目地点道路等通行情况,招标方组织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一次现场实际勘察,各勘查单位需在现场勘查记录表确认;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4日。
2.现场勘察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处理,招标人不予承担,现场勘察过程中如若发生事故或人身伤亡,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3.投标人必须参与现场勘察,并出具现场勘查记录,否则不得参与投标。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南蓬山东侧
联系人:凌先生 奉先生
联系电话:18719220012 13928699687
传真:0757-88818801